首页 > 就业 > 人力资源

护林员工资与奖罚制度

护林员工资与奖罚制度



护林员工资与奖罚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护林员工资与奖罚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护林员工资与奖罚制度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护林防火精神,使台怀镇、村两级干部合力形成一个护林防控网,确保台怀镇辖区万无一失,台怀镇政府特制订护林防火奖惩制度:

  一、各村书记、包村干部、护林员要同心协力,对护林防火工作尽心尽职,保证所辖区域不发生一起火情火警。

  二、各村书记、包村干部是该村护林防火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片片长对所包片护林防火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各村书记、包村干部、护林员每天要实行签到制,不得随意脱岗,护林员平常的工作考核由各片片长负责,指挥部要定期不定期予以抽查。

  四、护林员每人每年2000元工资,防火期一年,在防火期护林员要每天坚守岗位,严密防控好所包区域的防火工作,经检查一次脱岗者,扣一个月工资;累计三次脱岗者,辞退。

  五、护林员每天要对进入所包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防火日记,对每天发生的情况做好记载,任何人不准带火种入山,若发现,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没收,如有人带火种入管辖区域,将扣发护林员一月工资,累计发现三次,扣发全部工资一半。

  各片包村干部的工作考核由各片片长负责,不得无故脱岗,总指挥负责全部,护林防火常务工作由张世真全权负责,护林防火队伍及防控网络等基础工作由张新平全权负责。

  六、总指挥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护林防火工作,片长全面督促所有包村干部,各包村干部蹲点负责本区域全面工作,监督护林员在岗情况。为把护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党委、镇政府特制定如下奖惩措施。

  1、凡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第一次检查不在岗的,对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给予全镇通报批评,责任人向党委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2、第二次检查仍不在岗的,对包村干部将按程序由党委建议上级给予行政降一级处分,并取消平安奖和评优评先资格,对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扣除其全部奖金,对所在村扣除2000—3000元的护林防火经费和评优评先资格。如第三次检查仍不在岗,按出现火警处理。

  3、凡谁的防区出现一次火警,扣除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全部奖金(包括包村干部170元的`月生活补贴)行政降一级,并相应给予党纪处分;对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其全部奖金,并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对所在村扣除5000元的护林防火经费。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对包村干部、包片片长按照程序接受上级有关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是公务员的取消公务员的评定资格;事业编制人员,取消职称聘用资格。

  4、各片片长监督不力,不予发放平安奖。

  5、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突击检查时发现包村镇干部或护林员脱岗时,若片长没有考核登记则要追究片长的相关责任。

  6、一年内在所包区域内未发生任何火情火警,能坚守岗位的奖励片长3000元,副片长2000元,包村干部1500元,支部书记1500元。

  护林员工资与奖罚制度2

  为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杭口镇护林员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护林员是指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林管护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热爱林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护林员实行聘任制,进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

  二、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负责管护区域内的山林,月巡护时间22天以上,并建立管护登记薄,记录每天管护情况,定期向林业站汇报情况。

  (二)发现盗伐、滥伐、故意毁坏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站。

  (三)凡纳入管护的生态公益林要严禁开垦、放牧、割草、砍柴、开挖草木根桩、无证开采沙、石、土、乱占林地及其他危害森林资源的活动。

  (四)搞好护林防火工作,及时制止吸烟、烧荒、烧纸、野炊、燃放鞭炮等一切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或林业站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

  (五)护林员要服从调度,听从安排。配合林业站进行森林资源调查,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开展植树造林、抚育,建设护林设施等工作。

  (六)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管护好辖区内的护林标牌、界桩及其他封山育林设施。

  三、护林员的考核管理

  (一)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年终评比打分依据。考核实行百分制,一次不在岗扣5分,发现一起乱牧现象扣2分,两起以上扣5分,发生一起火情、火警,并不在现场的扣5分,及时到现场扑救的酌情处理,发现一起乱砍乱伐并没制止的且隐瞒不报的扣3分。

  (二)每月一次学习例会,准时参加区、镇两级组织开展的植树、护林等义务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累计3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解聘并停止工资发放。

  (三)考核分为三部分:

  1、镇考核情况;

  2、林业站评议情况;

  3、护林员民主评议情况,考核等级为好、中、差、较差。

  (四)工资发放: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其他补助费余额均设为绩效工资,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差,根据考核结果及综合全年工作表现发放工资。

  四、护林员不服从管理或管护不力,造成森林资源损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年管护费并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一)未经履行护林员职责,致使林木、林地受到破坏,损失较重的。

  (二)经查实监守自盗的。

  (三)发生森林火灾、严重森林病虫害,林木盗伐或滥伐等情况,故意隐瞒不报的。

  (四)发生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制止不力,损失较重的。

  五、护林员考核实行末位考核制。每年根据考核结果,执行后1-3名末位淘汰,被淘汰人员今后不再聘用。

  六、对管护效果好,成绩突出,经年终考核予以表彰奖励。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iuye/renliziyuan/361901.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