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招聘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定招聘管理制度(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等,制订出最新组织架构及各部门、各岗位定员人员明细,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批,各部门组织架构、岗位编制未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一律不允许私自变动。
第五条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一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经营发展需要进行调整的,由需求部门填写《增员呈批表》(见附件1),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一)公司招聘员工以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性格、体格等适合于职位或工作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录取。
(二)内部优先原则。产生新的职位需求时,原则上优先考虑公司内部调配和竞聘,深入挖掘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避免造成人才积压和浪费。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术类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不同的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曾经在公司工作现已离职者(关键岗位人员除外);
第八条产生职位需求时,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社会招聘、网络招聘、内部筛选和校园招聘等形式满足需求,对于较难招聘的岗位,若条件允许,将实行猎头招聘。
第九条社会招聘是指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日常招聘活动(现场招聘会等招聘途径),职位申请人一般为非在校学生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
第十条内部筛选是指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在公司内部筛选符合条件的职工。
第十一条校园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对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各类院校进行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
第十二条猎头招聘是指对于技术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进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则上一般岗(职)位、后勤岗位实施内部筛选,高端岗位或内部筛选不能满足者,实施适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员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内根据与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及职工日常表现筛选最符合岗位要求职工,向总经理、董事长口头汇报或书面申请。
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后,行政部下发调令,规定交接到岗日期,人力资源部根据调令要求办理人事调动及薪酬对接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条件拟定招聘简章,确定招聘的途径、形式(人才市场、公司内部员工推荐等)。
人力资源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应聘人员简历并根据岗位要求初步筛选。
应聘人员在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在学信网核实学历真实性。
用人部门领导组织初试。初试人员依据岗位性质不同可采用面试、笔试、实操等方式,从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部门经理意见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复试,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及外聘人员待遇。
公司范围内关键岗位离职满12个月复职人员,复职后同岗同酬,工龄重新计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岗位空编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营需要,拟定校园招聘计划。
根据各学校教学计划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定校园招聘行程表。
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公司发展史、产业、文化、荣誉、组织结构、员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岗位进行讲解。
由单位领导现场面试,关键岗位需到公司面试者,组织意向职工到公司相关部门面试,流程同社会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空编空岗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营需要,同各部门沟通后,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招聘技术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据岗位类型和行业性质筛选合适的猎头公司。
根据高端岗位人员要求与选定的猎头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供需求岗位,猎头公司按照协议相关约定推荐合适人选。
人力资源部及时将面试结果反馈猎头公司,并将面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推荐的人选质量一并反馈。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包括岗位编制、年龄、学历、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门及岗位的组织架构、近期岗位编制以及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同时核查是否存在重复入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录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职前体检,体检合格后必须于当天下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于入职后30天内完成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因缴纳保险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人事管理员全权负责。
体检完成后,人力资源部指导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其它相关入职手续,联系安全环保部组织职前培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0月份根据岗位编制及实际人员需求情况,编制《20XX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3),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作为下年度招聘的依据。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日前,统计《20XX年XX月份人员状况表》(附件4),报相关领导审核,作为相关领导公司当前人员状况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下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本人为明确本人在入职公司期间之责任和职业道德,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本人向公司提交的任何有关本人信息均是真实的,包括但不限于学位、学历、资格、相关技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入职登记表等。
2、承诺在过往单位工作过程中无任何职业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职业病倾向,更无职业病潜伏状况。
3、承诺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本人岗位、职务进行调整,调整后对应相应岗位、职级待遇。
4、任职期间,不在外兼职,如有兼职本人愿意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均与公司无任何关系,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将由我本人承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
5、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证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6、承诺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罚,触犯法律的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7、承诺在职期间遵规守纪,与同事和睦相处,相互协助,如出现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违纪事件,自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辞退处理,自愿放弃相关权益与之争议的申诉抗辩权,承担并赔偿因本人违反保证内容给公司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公司有权随时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
8、承诺入职前与上一单位已办理完正常离职手续,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动纠纷,无任何竞业限制约定。若存在隐瞒,本人愿意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均与公司无任何关系,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将由我本人承担并有权随时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
9、承诺在职期间,自觉维护公司荣誉,不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来从事其他活动。
10、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财物。无故损毁公司财物,自愿接受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11、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并保证整洁;中途辞职,所发放的劳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遗失,则按价赔偿。
12、个人意见或建议等,保证做到逐级反映;当反映意见或建议未获解决或采纳时,保证以书面形式逐级向上级反映。如确需当面反映时,保证在工作结束后进行。个人意见或建议等如违反反映流程,无条件自愿接受公司处理。
13、承诺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时,将按公司辞职流程申请、办理,并做好各项交接手续,如擅自离职,甘愿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14、辞(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有损公司利益和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经营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5、本人已接受公司岗前培训,认同公司文化,熟知《假期管理规定》《考勤监督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相关规定。
16、本人确定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认同文件发送之日为送达之日:
地址:
收件人:电话:
代收人:与本人关系:
代收人地址:
手机短信接收号码:
电子邮件邮箱号码:
QQ号码:
微信号码:
1.目的
为明确公司聘用及解聘标准,确保招聘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实施招聘计划及新员工岗前培训。
3.2各用人部门负责提交用人计划申请表及新员工岗位培训。
4、工作程序
4.1招聘渠道
招聘渠道: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来源
1、内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外部招聘: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3、招聘渠道主要有各类人才网站、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必要时可以选择和人才中介及猎头服务供应商合作进行招聘4.2招聘原则:
1、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有志于为本公司服务者,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区别,只要身体健康,履历清楚,通过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择优录用;
2、录用实行回避:
①凡在本公司有夫妻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②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门总监批准可以录用;
③同部门员工恋爱、结婚,公司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岗位;
④公司严禁兼职(未经批准员工接受其他报酬时,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按擅自离岗行为)。
3、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4.3招聘条件:
①有意愿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②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③按国家规定普通岗位年满16周岁以上;
④无不良、违法记录;
⑤诚实、守信、敬业,有良好的心态;
⑥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4、招聘实施
4.4.1招聘类别:招聘分为计划内招聘和储备招聘
1.计划内招聘程序:
1)、门店营业岗人员先定编后补充,总部业务岗人员依业务需要先定编后补充。
2)、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及《职务说明书》,需要笔试考试的岗位提供笔试考卷,《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编制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人资根据上报的需求人员确定招聘方式,
2、储备招聘:储备招聘首先有部门负责人申请,报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履行招聘程序
4.4.2甄选阶段
1.社会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应聘申请表》,如实将正确资料填上,做到忠诚、不隐瞒、不假造。如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
2、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初试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后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人资提供的初试合格(笔试合格)名单进行复试;(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4、复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资确认录用结论,人资收到后执行落实;
5、由人资向被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确定录用人员报到入职时间。
6、公司内部人员的竞聘,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招聘流程进行甄选,人力资源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经甄选合格的,办理内部调动手续(按内部岗位调动流程办理)。
4.4.3入职
1)入职办理: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②双面身份证复印件2张(验原件);
③有效健康证原件(可在入职一周内办理);
④毕业证(学历证)书(大、中专以上毕业)复印件2份(验原件);
⑤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2)入职流程:新员工入职,人资要引导员工按以下程序办理
1、新员工报到后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基础档案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入职材料。
2、由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到任通知书(新聘员工考勤通知书),用人部门做好迎新工作。
①录用→领取报到单→岗前培训→指导见习
②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登记《员工档案表》;
③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④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3)入职规定: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部门负责人既是招聘师又是培训师)。
①公司普通员工的试用期通常为1个月,管理岗位为2个月,有特别约定的根据约定;
②门店人员的入职有7天(含7天)的培训期适应期,适应期双方均可随时终止,适应期终止的不计算工资;
③本公司员工辞职后再次被聘回本岗位,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免试用期;
④其他零售公司的营业员、收银员、防损员,到本公司应聘相同岗位,经用人部门申请,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考核认可,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
⑤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4.4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1.聘用
1)公司聘用员工以及员工接受聘用都以《员工手册》中规定的条款为准则;
2)员工的受聘期限在协议中确定,其中包括延长聘用期;
3)员工的岗位职责由公司管理部门予以制定;
4)凡被公司录用的人员,
5)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需要时查阅(公司防损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阅所有员工档案的权限)。
2.体检
1)所有员工在开始试用期前都必须前往卫生防疫站或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报到第一天将体检报告交给人资。只有经证明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协议被公司录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将要求员工每年作体检一次,以符合当地法规要求,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病或不适宜从事原来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整其工种或酌情另外处理,以保证公司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详情参阅《员工体检及健康证管理》。
3.录用
兼职限制:
工作期间,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机构或商业活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
工作终止:
①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公司,先报经核准,并将经办事项及业务、账目、款项、公物等相关事宜移交确
认方能离开公司(重要管理岗位须接受离任审计,并在10日内完成离职手续);
②违纪解聘:
如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聘员工,违纪解聘之理由及程序详见本手册相关规定;
③正常解聘:
公司裁员情况,公司终止经营、投资、机构重组等,可以解聘员工,且公司应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或者
工会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解聘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解聘的理由;因上述情况裁员被解聘的员工不需要偿还在公司为其付出的培训费用。
7)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8)续签合同:
部门负责人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在所属员工协议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及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代表公司决定是否继续与该员工续定劳动协议。
9)竞业限制:
①所有员工除事前获得公司总经理或总裁书面准许外,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接受任何形式(有薪或义务)的兼职或全职工作;
②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事人员,在解除劳动协议的三个月内,不得兼任零售行业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行业;亦不得自营零售业务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业务,否则,当事员工需赔偿因此所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一、目的
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
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招聘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交到院办室,由院办室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院办室调查和评估岗位空缺需求后填写《空缺岗位需求调查表》连同《员工招聘申请书》报院长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阶段
1、医院内部有可以转岗或提拔的员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院长批准、并由空缺岗位部门主管和院办主管对该员工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院办室下发《人事调动通知单》,员工带通知单到院办室办理转岗手续,手续办完后进入岗前培训和考评阶段,考评合格后正式上岗。
2、对于需要向外部招聘的岗位,在院长同意后正式进入新员工招聘阶段,通常新员工招聘有以下几种渠道选择:
1、中介机构
2、人才市场
3、门口招聘
4、员工推荐
5、校园招聘
6、报纸招聘
7、猎头公司8:其他招聘方式
第四阶段面试阶段
1、由院办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并交给各用人部门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填写《面试通知单》,并将应聘人员资料及《面试通知单》送交院办室,由院办室通知面试人员。
2、前来面试的人员需要填写《员工履历表》和测试题(测试题根据不同岗位做不同测试题)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由院办室负责人主持,会同人员需求部门主管进行面试(院办负责人主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医院的企业理念(配宣传资料),介绍医院的用人政策及待遇问题),面试中院办负责人和需求部门主管需对有意向加入医院的应聘人员进行价值观、职业性向、个性品质、能力等相关信息进行面谈、提问、测试并填写《新员工面试记录表》。
3、用人部门主管和院办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由院办室报院长批准,院长批准后由院办室发放《录用通知》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一星期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
三、员工岗前培训
1、员工岗前培训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天时间的集中培训。
2、由医院院办室主持岗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应配合院办室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4、新员工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为期一或二天,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
1)欢迎新进员工,致欢迎词;2)培训计划简介;
3)医院简介(概况,医院历史、医院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医院组织说明);
4)医院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5)《员工守则》和《办公室员工行为规范》说明;
6)介绍各级主管、员工自我介绍
7)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8)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
1:参观有关医院现场;
2: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
3:其他培训管理事项
4:转岗员工培训内容: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其他工作事项
5: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
6:培训完毕,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到新部门报到上班。
7: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四、员工招聘评估
在员工到新岗位工作三个月后,院办室进行员工招聘评估,招聘评估包括成本评估和对录用人员的评估。
五、员工报道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
2、交小=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护人员交执业证书原件及资格证书原件
5、无证人员交毕业证书原件
6、个人简历一份
六、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
4、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省分行本部人才资源纵向和横向合理配置机制,促进内部人才科学、主动、有序流动,根据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内部人才招聘市场,是指以xx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为载体,建立省分行本部企业内部人才交流平台。
第三条对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分工负责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内部人才交流与外部人才引进协调发展,内部人才市场和外部人才市场共同形成我行人才资源配置库。
第二章内部人才招聘范围
第五条实行内部人才招聘的岗位应为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的xx岗位和x级(含)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可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一)岗位聘期或合同期满,需重新聘用员工的;
(二)岗位定编后出现缺编的;
(三)经批准新设立的岗位;
(四)机构改革、重组或现有人员调整分流后,需要重新招聘员工的;
(五)他需要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第七条不宜进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岗位,不列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范围。
第三章内部人才招聘的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参加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符合《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经办岗位职务管理办法》、《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聘任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第四章内部人才招聘程序
第九条内部人才市场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启事,内容涵盖所需人员岗位详细评价及拟聘员工需具备资格条件,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二)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部门的招聘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公布,同时载明应聘表格、报名截止日期等;
(三)纳入招聘范围的员工由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获取信息;
(四)符合所公布资格条件的员工填写《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内部人才市场员工招聘登记表》,并在规定期限内交用人单位;
(五)用人单位通过笔试或面试或者根据对应聘人的考核了解,对应聘人选进行择优选择。面试分为自我陈述、答题(含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和现场交流三部分,面试小组成员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小组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应聘人选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评分结果、应聘人选的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六)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拟聘人选资格、选聘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办理聘任和行内调动手续;
(八)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
第十条对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因岗位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部门可作为后备人才积极加以培养。
第十一条如通过内部招聘未产生合适的对象,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待条件成熟后,再通过内部招聘方式进行重新聘任。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内部招聘中用人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规定制订招聘方案;
(二)负责对内部招聘报名人员的专业资格审定;
(三)负责笔试、面试或考核了解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笔试、面试、考核了解结果的审定,并提出拟聘任人选,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中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的总体管理工作;
(二)负责规范内部招聘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三)负责招聘方案的审核
(四)负责对拟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负责招聘的过程监督;
(六)负责办理员工聘任和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各用人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内部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员工择优选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四条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五条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则
3.1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3.2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3.3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3.6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3.6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3.7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4.1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4.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
4.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4.2.6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4.3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五、招聘职责与权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5.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5.3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5.5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5.6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5.7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5.1.1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5.2.2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5.6.6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5.5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六、招聘细则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6.1.1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6.1.1.1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6.1.1.2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6.1.1.3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6.1.1.6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6.1.1.5调岗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6.1.1.6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树立企业形象和带来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对较大,决策风险较大,筛选时间长,也容易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6.1.2.1外部招聘渠道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网络招聘: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电话预约面试;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校园招聘:参与各大院校举行的校园招聘会,与院校就业办老师联系,预定宣讲会场地,或在校园内的毕业生就业网发布公司招聘信息;
6.1.2.2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报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实施
6.2.2.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有针对性的统一组织并开辟招聘渠道。
6.2.2.2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由其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资源部部组织。
七、人员招聘选拔程序
7.1应聘资料收集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7.2简历初选
7.2.1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优劣部分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初步做出选择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语言等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
B、年龄及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岗位要求;
5.2.2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试。
7.3面试
7.3.1面试时间与地点由人力资源部与各参与面试人员协商确定后统一安排。
7.3.2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下的,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包括部门负责人级),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与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7.3.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和初试;合格者填写《入职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车间人员安排至生产现场进行技能考核;复试合格的车间人员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机关部室人员还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7.3.5考核内容: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7.6履历真实程度调查(背景调查)
经面试合格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财务人员、采购部等重要职位在上岗报到前,应将工作履历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按程序进行外调工作;员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如在资料审查或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情况不属实者,将不予录用或辞退;员工上岗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或暂不便进行外调时,应提前说明情况。
背景调查时应严格注意询问的用词,尊重个人隐私。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尚未离职的,背景调查时不应向该单位谈及本公司及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该部分背景调查可在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正式离职后进行。
7.5面试结束后工作
对于复试未通过的应聘者,将其资料存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复试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后,确定报到时间。
7.6录用工作准备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入职时间、准备材料以及入职体检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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