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通用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定岗位职责有助于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什么样的岗位职责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同时监督本部门人员贯彻执行单位内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签定本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安全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4、组织、参与单位的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通过实现事前预防,达到削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5、监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加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对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等专业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确认安全隐患的整改。
7、监督检查对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管理,确认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8、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9、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同时考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0、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督检查维护保养及相关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制定技术操作工人的岗位要求;
2、制定生产工艺的技术标准,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核;
3、编写工艺文件与操作规范,组织工艺改进;
4、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负责质量问题的技术分析;
6、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全面技术工作、领导技术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7、收集竞争厂家产品的功能、性能信息,比较本公司产品的优缺点,提出同类比较意见以供业务员参考。
8、解答业务员、客户所涉及产品的技术问题。
9、负责产品技术支持、产品的改进、创新工作。
10、认真履行技术部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公司总经理与副总经理负责的指示,直接对总经理与副总经理负责。
2、就本部门以及公司的技术力量配置、技术管理组织结构提出方案或建议,挑选和配备公司各个技术岗位人员,培养、巩固技术骨干队伍,切实保障技术部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项目设施的正常使用。尽最大的努力,以最低的费用开支保持公司各项目高格调水准。
3、负责制定本部门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工的工作业绩并据实提出奖罚意见。
4、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和任务统筹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技术力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技术管理问题,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就重大技术事项向公司领导提出决策建议。
5、负责本部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带领本部全体员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保持本部门的上进风貌,提高本部的服务意识、管理效能和战斗力。
6、负责本部不合格服务的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跟踪。
7、对本部的开支情况和经济指标负责。
8、对本部的整体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9、协调本部内部以及与兄弟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0、兼任受聘的专业技术职责,负责本专业的技术决策。
生产技术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生产技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
2.明确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并抓好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4.组织个采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解决生产问题,协调生产相关部门工作。
5.组织编制矿山生产经营月、季度和年计划,组织实施生产计划。
6.负责矿山采掘设计组织,协调设计所需资料,反馈沟通设计思路。
7.组织对设计部门提交资料的会审、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组织技术交底会和工程例会。
8.负责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
9.主持本单位施工作业规程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10.根据公司的规划,负责主持对新开发区域进行资料收集、开发论证和可行性方案的提出。
11.负责在许可的权限内,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工程设计、设计修改。
12.负责召开技术会议。
1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程的进展、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1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一、主持生产技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生产工作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负责编制月、季、年度采掘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计划的执行。
四、负责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五、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组织对技术资料的会审、组织技术交底会和定期的生产技术例会。
七、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验收、考核工作。
八、积极参与开发方案的论证和评价,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科研攻关。
九、建立技术档案,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按规定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十一、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1、组织、领导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对分管该工作的公司领导具体负责;
2、负责公司技术业务的管理、检查、审批、协调、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技术、进度施工管理的考评工作;
4、组织对工程项目重大施工方案的评审工作;
5、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6、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体系运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7、认真抓好本部门团队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领导下达的临时性或其他工作任务。
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生产、技术、设备、质量等全面管理工作、安排制定全厂的日常技术生产工作等职责。
二、负责生产技术部的管理工作,制定部门内的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并组织制订并实施技术部门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三、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目标的建立和完善,负责牵头组织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等。
四、负责对公司的产品、工作等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五、负责牵头市场反馈、质量退货等问题的处理,并定期召开车间质量分析会议,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六、负责供应方的监控、优化、提升,负责员工的操作行为符合工艺规范和管理规定。
七、监督并参与质量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生产现场的精益管理,指导公司质检员。
八、随时对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帮助;并做好新进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九、监督员工状态包括对所有员工进行行为规范和精神状态检查,在日常集各工作中留意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细节、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十、监督、审核并参与生产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部门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做好公司技术保密工作。
1、生产技术部部长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参与制定、修订公司生产技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3、根据甲方的年度、季度生产任务,组织编制月、周、日的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对在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负责采掘工程的设计及监督、检查各采区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对完成的部分采掘工程的验收工作。
6、配合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的采掘、测量、地质等专业工作的讨论、优化工作。
7、负责部门内部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技术部人员进行技术交流、技术培训。
8、协助主管副经理做好本公司对资源公司的业务衔接和业务往来工作。
9、做好生产成本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10、按要求做好生产信息传递工作。
11、负责为绩效考核部门提供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考核信息。
12、负责本部门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
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文明办公。
14、及时传达场矿、公司各项会议精神和方针政策。
15、履行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应积极协助生产(技术)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生产(技术)部部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按照分工要求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3条要按照分工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第4条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
第5条经常进行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
第6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7条及时向部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按照分工要求,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对采煤、掘进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2条进行编制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时,造成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部副处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责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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