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奖惩制度(精选9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员工奖惩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单位声誉和形象;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6)私自拷贝单位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单位的商业机密;
(7)与客人发生争吵、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伙、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 %,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3、涉及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错误行为,要经调查核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讨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不满,可向本部门主管申诉,部门主管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或解释仍不满意者,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部门主管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答复或解释情况,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和报告后两天内给予回复;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一)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负责人或员工,单位将加倍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一、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严肃纪律,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生产作业人员。
三、制定原则: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奖罚分明。
四、制度内容: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嘉奖一次。
1.1对生产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实效者。
1.2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1.3 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有相当成效者。
1.4节省原物料和废物回收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1.5其它各项表现优良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惩处。
2.1未佩戴工作证,工作服装穿戴不整齐,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3在生产区域吸烟、进食者,每次罚款500元。
2.4不服从主管领导,与他人嬉戏打闹、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罚款100元。
2.5擅自离岗、睡觉者,每次罚款100元。
2.6严禁跨越或坐在机器设备任何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闹事或影响工作者,罚款500元。态度不好或一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务当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计加班费,任务
未完成强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动离职处理。
2.9携带违禁品或浪费原物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2.10车间卫生清洁不彻底,工器具摆放不整齐,5元/人/次。
2.11未及时关闭水、电、气、汽等能源阀门开关及门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导致产品大批量或机器设备发生异常者,每次罚款100元。
2.1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者,罚款50元或记旷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职或督导不利,导致产品出现质量异常者,每次罚款50元。
2.15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罚款50元。
2.16故意破坏、丢弃公共财产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恶劣者,给予开除处分。
五、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公司规范制度为准则。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工作时干私活;
23)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为其他员工签到;
16)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偷窃行为;
14)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一、实施奖惩的目的
为大力推进“像军队”的纪律要求,规范酒店奖励、处罚管理制度,统一奖励、处罚标准,使酒店奖励、处罚有据可依、有章可查,确保酒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执行机构及工具
酒店内实施奖罚由质检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备案。奖励由《员工奖励单》体现,处罚由《员工处罚单》体现,《员工处罚单》分为红单和黄单,红单用于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处罚,黄单用于轻微过失罚款的处罚,以上单据均由质检部统一编号定期审核,奖罚表单等同于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三、奖罚权限及程序
(一)奖罚权限
1.总经理有权对部门总监级(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罚。
2.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所分管部门总监(含)以下员工提出奖罚。其中使用红单对部门总监、经理实施的处罚,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奖罚意见,可直接通知质检部执行。
3.行政总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副总经理的奖罚权限。
4.质检部经理有权对酒店各部门主管(含)以下员工实施奖罚。
(二)部门处罚权限及程序
1.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员工处罚单》,并定期报质检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则须向质检部报告,经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3.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三)、部门奖励权限及程序
1.对员工实施奖励,不论何种形式每次不得超过5000元。
2.员工奖励审批权限规定:总经理1000元以上,副总经理200-1000元,质检部经理200元以内。
3.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员工提出奖励,报质检部批准后执行,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员工提出奖励,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
4.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励,报经质检部批准,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奖励予以更正或调整。
(四) 、奖惩的操作
1.管理人员在行使奖励处罚权时必须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必须使用质检部和财务部统一编号的《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如出现无单处罚,则等同于贪污公款。
2.《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一式四联,一联员工本人留存,二联员工所在部门留存,三联质检部存根,四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奖励
(一)奖励的目的
贯彻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团结、奉献、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员工队伍。
(二)奖励方式和种类
1.表扬,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全店通报表扬。
2.奖金,按照不同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逐条对应兑现。
3.奖品,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4.体验,按照奖金等同价值,享受酒店等价消费。
5.休假,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本人日薪兑换休假日。
6.进修深造,根据本人特点给予培训机会。
7.带薪旅游,年内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报销全程车费、食宿费。
8.职级晋级,本人贡献巨大,又在本岗有发展潜力,给予晋级。
9.工资升级,根据贡献大小,通常在本岗晋一级,也可一次连晋几级。
(三)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500-3000元奖金或工资升级及其它等同价值的奖励;
2. 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宾客书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者,可视实际情况给予20元—100元奖励;
3.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4.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为酒店节约成本费用有明显成绩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5.经批准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并取得优良成绩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可依据获奖名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可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7.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宾客财产安全而见义勇为者,可视情况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带薪休假或200—1000元奖励;
8.拾金不昧,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下者,一次奖励50-200元;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上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
9.各部门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可对酒店内任何一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提出奖励建议,报质检部批准后实施。
五、处罚
(一)处罚的目的':
实施处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员工都自觉的执行酒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店规店纪的严肃性,严格贯彻“二十字方针”的具体内容。
(二)处罚方式:实行罚不累计,现奖现罚。
(三)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四)处罚申诉
员工对受到的处罚如有不服,可书面向质检部申诉,质检部应在5天内给予回复,若质检部5天内没有给予回复,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五)撤销处分
1、对非重大过失性错误,酒店执行将功补过的政策。员工受处罚后,如能正确认识,则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根据其工作表现考虑撤消处分及相应处罚。
2、员工过失处分撤销后,所受的经济处罚不予撤消。
六、处罚范围
〈一〉、轻微过失(不入档案,予以经济处罚)
1.进出酒店不出示证件,罚款20元。
2.进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罚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请人代打卡,罚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罚款50元。
5.不按指定场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罚款10元。
6.仪表仪容未能达到酒店要求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罚款20元。
8.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设施,罚款50元。
9.工作期间在经营场所和工作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行为举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罚款20元。
10.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罚款30元。
11.上班时间内不戴名牌或戴别人的名牌,罚款20元。
12.上班时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
13.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罚款30元。
14.上班时间吃零食、未按规定时间用餐,罚款30元。
15.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超过5分钟,罚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装回家,罚款50元。
17.违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18.违反员工食堂就餐规定,特别是浪费食品,罚款20元。
19.违反员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20.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外出,罚款100元。
21.串岗或扎堆聊天,罚款50元。
22.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游逛,罚款20元。
23.对客服务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语,与客人遇见时不主动问候、让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罚款20元,停职停薪一天,送培训受训,合格后上岗。
24.工作时间状态不佳,服务姿态不合格,罚款20元。
25.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仍不接听、接电用语不规范,罚款20元。
26.未经许可在四层以内乘用电梯或擅自乘客用电梯者,罚款30元。
27.工作时间内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元。
28.客人遗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0.无故不参加酒店、部门、班组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罚款20元。
31.不规范操作造成酒店财物或设备轻微损坏,罚款50元。
32.造谣惑众、诬蔑诽谤、挑拨员工间关系,罚款50元。
33.对客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奇异饰物、随身听,MP3,手机等,罚款20元。
34.随意在酒店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场所或物品上乱写乱画(情节严重,另行处理),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5.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擅自调班,罚款50元。
36.在酒店内兜售私人物品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
37.所管辖的岗位环境、备品、工具等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38.卫生检查不合格通报后未整改或反复出现,罚款20元。
39.其他轻微违反酒店规定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罚款20元。
〈二〉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服务态度恶劣、无礼对待宾客、与客人争吵,罚款100元—500元,停职停薪接受培训部培训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态度恶劣,对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秽语,罚款50元,调整工作岗位,一周内经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则重新上岗,如反省不足则转为初级员工。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
4.在非指定场所聚众打牌、酗酒、看碟等,罚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员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罚款100元。
6.擅自动用或损坏酒店安全消防设施,罚款100元/次,并照价赔偿造成损失。
7.故意损坏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原价赔偿造成损失并罚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内张贴布告、小字报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罚款200元同时处以5天内抄写《员工手册》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规定标准收费,罚款200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未按规定程序交接各类钥匙或遗失店内钥匙,罚款100元并赔偿全套锁具的损失。
12.违反工作规程、服务程序,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引起投诉影响酒店声誉,罚款200元,停职停薪送交培训部培训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则重新上岗,不合格则辞退。
13.未经酒店领导批准,从事店外兼职,罚款200元。
14.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过失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三〉、严重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工作时间睡觉,罚款200元,降职一级,通报批评。
2.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听从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时刻下不做出积极的反映,工作质量不能保持连续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罚款200元,降职一级。
3.未经酒店保安部允许私自配制店内钥匙,罚款200,赔偿整套锁具。
4.私藏客人遗留物品,罚款200元,降职一级,调离原岗。
5.旷工1天(含1天),罚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发现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或发现损害酒店利益的事却知情不报,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调离原岗或辞退。
7.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酒店财产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要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经营管理、财务、设施等方面的保密资料,罚款3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变相赌博,罚款500元,店内通报批评。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11.玩忽职守,违反规程,导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财产、人身等方面损失或危害,罚款200-1000元,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
12.私进客房,或在客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洗澡、休息等,罚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极怠工,故意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或辞退。
14.丢失楼层或不规范使用,罚款200元。
15.其他违反酒店规定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16.其他严重影响酒店服务质量的行为。
〈四〉、重大过失(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或降职)
1.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内,或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罚款500元,辞退。
2.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或接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罚款1000元,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3.侮辱或殴打同事,情节较重的,罚款500元,赔偿医治费用,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4.伪造、骗取文件或证明,欺骗酒店或客人,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5.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罚款500元,辞退。
6.偷拿公物,偷窃他人财、物,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7.收藏、传播、复制、观看黄色淫秽画刊、书籍、录像,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8.携带、收藏违禁物品(包括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9.参与卖淫活动的,罚款10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0.触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劳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
1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2.鼓动骚乱、聚众斗殴、集体怠工或罢工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3.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奖罚现金的管理
1、各级质检人员对于过失员工的现金奖罚,必须使用《奖励单》、《处罚单》。
2、现金处罚一律实行现罚,受处罚人员必须在收到处罚单的当天将罚款交于处罚人,如当日内未交,处罚人可将处罚单转至质检部,质检部汇总后月底转至财务部按罚金的双倍从受处罚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同一件过失行为的现金处罚部门不得重复执行。
4、由质检部建立奖罚基金,全部奖罚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收回罚金要统一经质检部审核后交财务部。实施现金奖励由质检部的奖励备用金中支付,质检部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奖励款项的使用、节余情况。
八、本规定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如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制度从二Oxx年二月二十日起实行
质检部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公司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公正及时”的原则,对员工实行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公司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两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加薪;行政奖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称号、职务晋升。
2、在授予嘉奖、记功两种奖励的同时,可以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记大功及以上奖励者,在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由总经办研究综合办协助是否给予加薪奖励。
3、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嘉奖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忠于企业,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产生显著效益的(奖励100元及以上)。
(2)遇到突发事故机智排除使企业免于损失(奖励100元及以上)。
(3)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示,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奖励100元及以上)。
(4)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举报,
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给于奖励(奖励100元及以上)。
(5)工作努力、业务熟练,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7)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在员工中成为学习榜样者。
(8)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4、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记功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2)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比危险,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者。
(7)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8)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词与舆论表扬者。
第二条惩罚制度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岗位描述、工作目标、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不达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惩处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的`利益。
1、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处分为经济惩处、行政惩处、工作惩处三种。三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经济惩处包括扣奖、降薪。
(2)行政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3)工作惩处包括解除。
2.经济处罚标准:根据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及公司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罚。
3.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1)上班迟到、早退;
(2)未按照规定交接班;
(3)上班期间员工未按规定穿着劳保着装;
(4)站内的各项记录填写不工整,有涂改、撕页现象的;
(5)损坏公司公共财物的,除通报批评外,人为造成者按照原价50%赔偿;
(6)公司各部门的卫生包干区域需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
(7)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安全例会者。
(8)不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9)私自移动消防措施;
(10)私自带着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装置;
(11)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4.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
(3)做虚假生产运行记录;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挥;
(5)酒后上岗
(6)上岗期间脱岗、串岗。
5.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警告、记过、记大过惩处,
也可单独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符合上述“3”款所列11项内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
(2)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
(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5)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工作区;
(6)一年内累计警告两次者;
(7)在站工作区域内吸烟或者在工作服内发现香烟以吸烟处理;
(8)泄露公司秘密,并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10)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11)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1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1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经查证属实。
6.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一年内违反六大禁令累计超过两次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工作调动的,造成一定的后果;
(4)对正当执行政策的管理者进行威胁、漫骂或者无理取闹的;
(5)连续旷工查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6)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或他人财产,经教育或处罚后重犯或价值五百元以上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到损害者。
7.其他情况按情节判断。
考评制度
为规范完善我厂的规章制度,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考评制度。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工作职责和服务态度考核
1.修理工班组(按车间班组制为单位进行考核):
1)听从办公室人员调度,同一个工作安排不超过两次,中午和晚上有维修加班的积极不推脱。(当月应得总工资的
2.5%作为考核)
2)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急救任务随叫随到,不推迟,(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3)应修车辆竣工后认真检查,客户满意,出厂后无返修。(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4)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2.办公室人员(按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
1)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二、行为规范考评:
1.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10元。
2.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请假、旷工及擅离工
作岗位,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上班时间:8:00——18:00、下午13:30——18:0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全天24小时不离岗)
3.有事必须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允许两天带薪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请假,特殊急事除外,两天以内由车间经理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分管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2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三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30/月,办公室
及维修人员奖40/月,车间经理(含负责人)奖50/月。
4.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5.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比如: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看电视,玩手机等)
6.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200元。
8.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9.尊重客户一切以客户服务,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10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10.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0元。
三、环境公共卫生考评:
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期间不分时段进行考核打分,打分实行三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差,考评成绩在月末进行总结,本负责小组连续3次差评的扣100元,一个月内无1个优的扣50元,一个月全优的奖50元。
1.修理车间卫生,由当日上班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当日修理车间值班组长)。
“优”评分标准:
①折换下来的废旧配件按要求及时放回规定的位置,不乱丢乱扔,摆放整齐。
②工具箱柜摆放整齐、工具分类存放,不用工具不能出现在车间地面。
③车间地面、维修台干净、整洁,维修车辆开走后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干净。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文员办公室、材料室由本室上班人员自行打扫。)
“优”评分标准:
①办公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②地面打扫干净无纸宵、烟头、泥土等及时清理垃圾桶无装满
遗漏现象。
③办公电脑及电脑外设保持干净,无灰尘。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维修车上二楼维修间楼梯及厕所卫生,由维修车间保安负责。 “优”评分标准:
①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多余垃圾。
②厕所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
③厕所内墙群无灰尘、泥土及蜘蛛网等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停车场、洗车场卫生,由停车场及洗车工负责。
“优”评分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其它垃圾。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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