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 > 人力资源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休息休假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1

  第一条:本公司下列日期为法定假日,因业务需要照常上班时,以加班计算,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一)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国庆节7春节

  (二)每周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五种

  (一)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 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 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假3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四) 娩假: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2天。

  第三条:薪资发放办法

  员工在法定假日内休息不扣工资。第一条第一款假日内员工加班按300%核发工资,第二条周日内员工加班按200%核发工资。事假,病假按日扣薪。婚假,丧假工资照付,娩假工资支付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处室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视情况安排换休。

  第四条:第二条各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 部门主管以下人员,假期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人力资

  源部备案。

  (二) 部门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以内由主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请假逾期,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事假逾期按日扣薪,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 病假逾期按日扣薪,但患重大疾病需长期疗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按公司医疗期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外,均以旷工论。

  第八条:一月内旷工3日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7日以上者予以免职或除名,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日者,予以除名。

  第九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第十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定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假情况者,除以旷工论处外,依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惩处。

  第十二条:临时工不享受婚,丧假及医疗期待遇。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休假、考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三条 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休息两天。

  一、珠海各单位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2、生产人员工作时间:

  (1)白班:8:00—11:30,14:00—18:30;

  (2)夜班:20:00—23:30,2:00—6:30。

  二、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2:30—16:30。

  2、生产人员工作时间:

  (1)白班:8:00—11:30,12:00—16:30;

  (2)夜班:20:00—23:30,2:00—6:30;

  (3)长白班:8:00—20:00;

  (4)长夜班:20:00—8:00。

  三、QA、机修人员等辅助生产人员白班工作时间同职能部门人员,夜班工作时间同生产人员。

  四、保安岗位实行倒班制:

  三班倒: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24:00—8:00; 两班倒:长白班8:00—20:00,长夜班20:00—8:00。

  第四条 加班

  一、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以上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实际加班时间与《加班申请单》、电子考勤记录一致,方按加班计算。因个人原因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一律不算加班。生产工人按生产部门排班、考勤计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应服从。

  三、休息日加班的,首先安排调休。因工作安排确实无法在次月内调休的员工,按加班程序申请发放加班工资。

  四、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依法计发加班工资。

  第五条 出差

  员工出差,须先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逐级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 工作时间外出办公

  一、工作时间外出办公,需要用公务车的,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非本部所在地单位的.因公市外长途用车必须经所在单位的最高负责人批准。

  二、工作时间自行外出办公的,应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

  第三章 休息休假

  第七条 假期规定

  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病假、事假、产假、停产假、调休、工伤假等。婚假、丧假、产假、医疗期内遇公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婚假、丧假、产假须一次休完。

  一、 法定节假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的规定执行。

  二、 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的规定执行。

  三、 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男方年满25周岁初婚的,可给予婚假3天。婚假须提供结婚证明,在法定结婚一周年内一次性休完。

  四、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须提供丧葬相关证明。

  五、 病假

  病假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发票原件等报各级主管审批。

  员工因病停工医疗期时间,按国家和省/市劳动部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病假期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六、事假

  员工因私事请假应先请年休假,年休假未用完的,不予请事假。事假期间,停发工资及各类福利。

  七、产假

  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产假九十天。

  八、停产假

  因生产不均衡、设备维修等原因需停产,首先安排员工转岗、培训、调休或年休,人员仍有富余的,可请停产假。

  九、调休

  应写明对应的加班时间,按请假程序审批。

  十、工伤假

  员工工作时间因工受伤,经市社保局指定的市级医院诊断,并经市社保局确认为工伤的,由社保局报销相关费用,享受工伤待遇。

  第八条 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应事先(至少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申请,填写《请假单》,经上级主管逐级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非一线工人请假3天及以上的,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的,须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应自觉遵守请假制度,因特殊情况(本人或家属急病或意外事由)不能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的,应在当天上班时间一小时前以电话及短信方式请示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上班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第四章 考勤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ID卡信息录入、发放等管理。员工自首次上班开始,凭本人ID卡出入公司。

  第十条 ID卡如遗失或损坏,员工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财务部收取100元工本费,人力资源部凭财务部收据补发卡。

  第十一条 员工早、晚上、下班及任何时间进、出公司均须本人打卡,当班保安人员监督打卡,对不打卡的员工不予放行。

  第十二条 员工遗失、遗忘ID卡或ID卡失效、ID卡机故障等原因不能打卡,须在出入公司大门时填写《未打卡员工进出厂区登记表》,由一名当班保安、一名现场同事、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保安员须第一时间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

  第十四条 没有打卡记录或指纹记录且没有填写《出差审批单》、《用车申请单》、《外出申请单》、《请假单》、《未打卡员工进出厂区登记表》者,上班时间无电子考勤记录的时段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员应及时、准确、规范记录考勤,每月底将考勤表报部门负责人签名,并附《出差审批单》、《用车申请单》、《外出申请单》、《请假单》、《未打卡员工进出厂区登记表》等相关考勤依据,按考勤表上人员的先后顺序、请假时间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记录、各类考勤凭证不得随意涂改,确需更正,应在被修改处划一横线,并由当事人签名、注明更改日期。

  第五章 罚责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上班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下浮绩效工资20元/次。

  二、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三、工作日未按请假程序请假而未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1—3日者,下浮2—6日绩效工资;旷工4日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下浮8日至全月绩效工资并按辞退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下浮绩效工资20—200元。

  一、员工出入公司没有按规定打卡、忘记打卡,代人或授人打卡,打卡机正常的情况下没有打卡记录,下浮责任人绩效工资50元/次。

  二、员工不按规定及时补办ID卡,人力资源部不按规定及时发放ID卡,下浮责任人绩效工资50元。

  三、打卡有异常情况未及时上报,或不监督员工打卡,对当班保安人员绩效工资下浮50元/次。

  四、不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单》、《用车申请单》、《外出申请单》、《请假单》、《未打卡员工进出厂区登记表》、考勤表,下浮责任人绩效工资50元/次。

  五、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考勤记录、考勤凭证不真实,下浮责任人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它违反本规定的。

  第十八条 以下情形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予以辞退: 一、违规违纪累计三次,经警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不服从公司规定、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其它各下属单位、分公司、办事处,其工作时间按当地实际需要制

  定,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第二十条 各下属单位、分公司设有综合办公室的,相应履行本规定中的人力资源部职能,附件中的表格格式参照制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iuye/renliziyuan/262681.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