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通用1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1.0、目的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保障公司制度的正常进行,激励公司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所有的奖励与惩罚,均依照本办法处理;
3.0、解释
3.1、员工奖励:给予表现出色的员工以奖赏与勉励;
3.2、员工惩罚:对违反了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惩处或者责罚;
4.0、原则
4.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类规定以及文件,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4.2、公司奖励制度是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且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3、公司惩罚制度是采用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体现了公司的人道主义;
4.4、对公司员工实施奖惩,其批准权和审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进行;
5.0、奖励制度
5.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会视情况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5.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生产速度、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5.1.2、在生产产品、产品设计、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良好成绩的;
5.1.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5.1.4、爱惜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让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1.5、抵制公司内部斗争恶化,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的;
5.1.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1.7、一贯忠于职守,无违反公司规定者;
5.1.8、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5.1.9、认真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5.1.10、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5.1.1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1.12、能适时主动完成非职责范围内工作者;
5.1.13、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并且给公司带来荣誉者;
5.1.14、对非职责范围内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5.1.15、遇到危急情况,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让公司减少损失者;
5.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5.2.1、现金奖励(以工资奖金形式发放)
5.2.2、精神奖励(对于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通告奖励,号召公司员工学习)
6.0、惩罚制度
6.1、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视情况给予惩处;
6.1.1、违反纪律,无视公司规定,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6.1.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以及工作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市,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6.1.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遭受到损失的;
6.1.4、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公司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6.1.5、滥用权利,违反公司规定操作,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6.1.6、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开岗位,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6.1.7、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6.1.8、接待宾客不微笑,不主动服务,不使用敬语,不使用规范的语言,不礼貌者;
6.1.9、没有按公司要求着装整齐,给客户以不好印象者;
6.1.10、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损失者;
6.1.11、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6.1.12、在工作中,欺骗,谩骂,威胁上级主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6.1.13、干涉非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6.1.1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或诬告他人,造成严重损害者;
6.1.15、隐瞒患有严重疾病不向公司报告者;
6.1.16、向公司提供不真实情况者;
6.1.17、利用公司名誉在外面招摇撞骗者;
6.1.18、利用公司人力物力为自己创造财物者;
6.1.19、未经公司许可,兼营与公司产品相关或相同的业务者;
6.1.20、伪造公司文件,印章,记录,票据者;
6.1.21、故意损害公司公共财产,不赔偿损失者;
6.1.22、在公司或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炸药,等危害性物品者;
6.1.23、偷窃公司物品经查属实者;
6.1.24、参加或组织煽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者;
6.1.25、吸食,私藏,使用麻醉剂(同时报公安机关)
6.1.26、故意损坏公司账单,账簿,记录,表单者;
6.1.27、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1.28、与客户或同事吵架,侮辱,或威胁动手打架者;
6.2、对员工有惩罚有如下方式:
6.2.1、经济惩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不超过其工资20%的处罚;
6.2.2、通报批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通报批评;
7.0、奖惩作业流程
7.1、由行政部发现的有关奖惩方面的事情,由行政部提交意见到总经理外,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2、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并上报行政部者,部门负责人提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核查清楚,情况属实后由行政部上报总经理,并给予相关处理;
8.0、员工申诉流程
8.1、员工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上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再次核对,如情况属实,则驳回上诉;
8.2、部门负责人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天内向行政部提出异议,由行政部作出相应处理;
9.0、其它
9.1、本条例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发布,修订;
9.2、本条例作为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9.3、本条例当中未涉及的奖惩事宜,参照本公司另外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4、本条例由总经理签发,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一、奖项
(一)提成(基本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
1、月销售任务20万,100%达成者,个人按照10%提成,团队按照0.5%进行奖励。
2、月销售任务达成80%—100%的个人,按照5%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3、月销售任务达成50%—80%的个人,按照3%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4、月销售任务达成0%—50%的个人,没有提成。
(二)专业奖项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度年度根据销售业绩办法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冠军奖,奖项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奖
公司年中年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将近为:1000元
3、三好销售员
对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的销售员奖励1000元。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账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设立专业服务大使奖项。奖励1000元。
5、合理化建议奖
对项目、部门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奖金为1000元。
(三)其他奖励
1、各级主管做好员工职业、技术等培训工作,培养达到上一层的职务能力或技术标准、同时可以代理该级别职务的,酌情奖励。
2、见义勇为或抢救公司财产,使得公司财产、人员安全免受损失者,酌情奖励。
3、公司不定期举行节约增效专项评比,对节约材料、节省经营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成绩突出者,一次奖励100~1000元。车队司机享有节油奖。
4、参加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到高级别的荣誉,奖励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6、所有员工都拥有监督、检举他人(含上司)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将对有效监督、检举者酌情奖励。
7、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
二、处罚
(一)行政违规处罚
1、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警告处分
(1)不爱护公物,未经办公室允许随意变更办公区内家具或其他设施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敞怀、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暴露,男士蓄长发或染色发,一经发现,首先劝说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电话铃响5声无故不接者,一次罚款30元。
(4)员工使用公司电话拨出、接听私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手机无故不接听或不开机者,一次罚款100元。
(6)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乱涂乱画者,一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财年内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一次违反一次者,双方各罚款50元。
2、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做降薪处罚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销毁、丢弃业务资料者,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遗失业务资料者,根据业务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20~100元。
(2)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
(3)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态度消极或能动性差者。
(5)一月内2次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时间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
(7)下班时未能及时关闭门窗、切断水电设备电源者,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违反公司用车规定、公车私用的,司机有权拒绝,否则司机一次罚款100~200元并与使用人承担相关费用,使用人一次罚款200~400元。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11)旷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双方各罚款50元。
(13)虚假加班、虚假考勤等伪造出勤记录内容的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各罚款50元。
(14)浪费公司资源,金额小于500元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3、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管理规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的.,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另予辞退;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
(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合同、文件、资料或盗用公司印鉴、资料者,罚款200~1000元,同时公司予以辞退并通过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6)在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内抽烟,发现第一次者。
(7)再次出现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行为者。
(8)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诈、刁难客户者,予以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0)任何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各种机会变相收取下属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贿赂。如私人活动需邀请合作单位参加,须报所属部门主任与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批准,不得收取超出常规数额的礼金或超出常规价值的礼品。
(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12)向公司虚报假账、做假报表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者。
(14)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
(15)提供虚假资料和不实履历者。
(16)据以请病假的病历不实、伪造病假条,虚假请假者。
(17)肆意浪费公司资源,一财年内累计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18)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三次者。
(19)一财年内记过三次及以上者。
(20)举报不实,泄私愤,恐吓、威胁或危害公司任何员工者。
(21)工作时间内干扰工作秩序、无理取闹、制造员工间矛盾或传播虚假负面言论者。
(22)阻挠、破坏公司改革进程、寻衅闹事者。
(23)员工必须坚决遵守政府“计划生育”法规,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违纪行为。
2、业务违规处罚
(1)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元。
(2)伪造或涂改客户登记(公众或个人登记本)、每次罚款200元。
(3)认购书或正式买卖合同签错者,每次扣罚2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则有签字者自行承担。
(4)销售员欺骗客户,视情况扣罚50-1000元不等。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内容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报公司奖励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报公司奖励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月底绩效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拾金不昧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被评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7、工作中受到业主和公司领导认同者,示情况进行奖励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书面警告一次
2、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罚款100元,当月绩效不参与评比中。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换班和顶班者罚款100元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口头警告一次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予以开除处理。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予以严重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严重警告一次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口头警告一次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严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予以劝退处理
13、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予以劝退处理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2.1.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1.2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2.1.3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2.1.4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2.1.5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2.2.3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2.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2.2.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2.2.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进展的前提和根底,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当进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阔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清楚,建立健全鼓励和惩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嘉奖和惩处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嘉奖、惩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退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赐予嘉奖。
5、对员工个人嘉奖、凡贴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嘉奖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赐予一次性100—1000元嘉奖;
⑴职工发觉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专心进展抢救和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创造制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治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举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展举报者。
6、惩罚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展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展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假如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惩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消失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与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觉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觉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仔细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有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觉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止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觉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准时实行措施的,每发觉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惩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判;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惩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惩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惩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惩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赐予50元——1000元经济惩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燃烧物品者。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 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 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 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部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治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嘉奖
凡具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赐予表扬或嘉奖,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嘉奖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详细嘉奖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争论打算。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仔细检查,准时发觉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专心参加抢险救灾,避开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专心提出合理化推举,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退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爱护奉献较大的技术改善工程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爱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开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准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
违反《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开除。在赐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赐予一次性惩罚。
5.1发生以下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开工具。
5.1.5操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准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听从治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别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展作业者。
5.1.12未经危急作业审批而进展危急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撤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惩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峻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共3页第2页KJWI-PER-00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厉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5.3以下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赐予严厉处理:
5.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按期实施又不实行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4对无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实行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5.3.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实行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
5.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附则
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了鼓励各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省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三)用人单位连续二年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发生员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员工达到1-4级残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度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项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奖励形式:
(一)奖励采取定期考核评比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每二年评奖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列支;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不超过50%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以上奖励经费可累积结存使用。
第六条受奖励的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员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批准机关撤消其奖励决定。对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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