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假期管理:降风险与竖口碑同样重要
对于HR来说劳动法中各类假期管理历来是比较繁琐和风险较大的工作,一旦引起纠纷,不但牵扯过多精力,而且对于企业的口碑影响也不可低估。何时可以批准员工哪类假期,时间怎样计算,哪些假期带薪等成为HR亟待解决的疑问。
各类假期带薪与否尽量在制度中明确
病假是否带薪,发放比例如何,在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赵律师提醒大家,规章制度中除了要明确病假期限以及申请手续等,也要对薪资情况予以明确写出,但是不可低于工资的80%。员工处于医疗期内,企业仍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即使员工在此期间薪资不足以缴纳相应费用,企业也无权向员工索要不足部分,而应由企业承担。另外,医疗期满,企业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增加鉴定相关规定,鉴定以后,如果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是否带薪,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规定。赵律师举例说明某些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例如,员工在事假期间生病,是否按照病假处理?赵律师表示,事假期间员工提交病假单应属无效行为,企业可以按照事假规定不予发放病假应享有的薪资待遇。
女职工孕产假规定,产前15天,产后75天,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困难较多。由于女职工处于该阶段身体变化很大,又由于80后员工更重视优生优育和自身健康,请假较为频繁,企业是否一定要按照规定严厉执行呢?有些企业为了限制和控制员工请假,设置许多手续和条件,对此,赵律师建议各企业HR采取人性化管理。女职工孕产期间要承担更多风险,为了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不要过于难为员工,制定较为宽松的孕产假管理制度,有益于竖立企业良好的口碑,这一影响远远比多留员工工作几日更为深远。同时,赵律师提醒HR,女员工产假期间如果要求提前上班,风险巨大,企业应从员工身体自然规律角度劝阻员工,使其休满产假再来上班。
另外,赵律师提醒HR注意家长会、拆迁假、探亲假等不常用假期的规定,有些可以企业自行规定,有些要遵照当地政府规定或要求来明确到制度中来,充分做到注意制度细节降低风险,同时又体现出企业人性化管理的口碑竖立。
员工请长假,该岗位工作如何处理难题有新解
产假、病假以及某些事假可能造成该员工岗位处于长期空缺状态,如果另外招聘人员来代替,势必会在原岗位员工回归企业后造成尴尬局面,甚至会导致劳动纠纷。针对现场HR提出的这一实际问题,赵律师提出个人见解,如果该岗位工作能够通过分解到部门内其他员工工作中最佳,如果不能分解,可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来满足短期的用工需求,这样,原岗位员工回来后可以继续在该岗位上工作,免除岗位紧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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