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年终奖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们所倡导的行为,设置20xx年度四个个人奖项和一个团队奖项,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最佳榜样奖1名;
2.最佳出勤奖1名;
3.最佳学习进步奖1名;
4.最佳协作奖1名;
5.最佳团队奖1个。
二、评选标准:
1.最佳榜样奖公司年终评优方案
a、勇于担当,遇到工作和问题不推诿;
b、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能够达到(或超出)领导要求和大家的认可;
d、工作中能够承担起本岗位甚至本部门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
2.最佳出勤奖
a、在公司工作满1年;
b、20xx年度期间无请假、旷工等情况;
c、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d、工作认真负责,无利用上班时间干私事等情况。
根据考勤记录,符合"最佳出勤奖"a、b项的有以下人员:(以下顺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请在以上人员中选择符合c、d项的"最佳出勤奖"候选人。
3.最佳学习进步奖
a、通过积极主动的学习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开始对业务的不熟悉到现在工作的'不断深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b、通过不断学习创新,个人综合能力提升明显,并且在工作岗位上起着相当重要(关键)的作用。
4.最佳协作奖
a、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误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够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创造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5.最佳团队奖
a、部门成员团结,沟通顺畅,工作氛围轻松、愉快;
b、部门成员之间互帮互助,整体优势明显,成绩显著;
c、部门各个成员有很强的配合、协调、服务意识。
三、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各部门经理组织部门员工根据以上评选标准,并结合拟推荐人员(部门)日常表现,进行选评,形成以上奖项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含事例)。要求:每个奖项仅限推荐一人(部门),同时要求推荐人员(部门)为本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员(部门)。(推荐名单附后)
第二阶段:由人力行政部进行统计,最终获奖者在年会现场由全体
员工从候选名单中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以上奖项都将获得公司颁发的证书及奖品(奖品年会现场宣布)。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员工奋发上进,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订本方案。
评选条件
1、公司转正员工,截至评选日,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人员;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内,迟到八次以下,无早退、旷工现象;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5、热爱集体、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公司同事相处融洽;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够立足岗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评选方法
采取不记名方式投票,根据投票情况,依据得票数量多少的顺序,分别产生优秀员工1人,先进员工2人。
表彰和奖励
对获奖人员通报表彰,同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X<6个月当月工资的30%
6个月≤X<12个月当月工资的50%
12个月≤X<24个月当月工资的90%
24个月≤X当月工资的110%
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 根据员工个人考核结果(3—5个等级),再参照公司的业绩,一起计算出来一个系数;
2) 将系数乘以目标年终奖,得到员工个人的年终奖。
我们再来看看,通常公司是怎么做绩效考核的:
1) 在年初,经理与员工一起制定个人目标(目标要满足SMART条件);
2) 在年终,经理人员与员工Review个人目标是否达到,得到一个绩效分数;
3) 经理人员将所属员工绩效分数排序,按照比例确认等级(譬如前5%为最高等级,接下来15%为第二等级,以此类推)。
这里有很多问题:
1) 基于错误的假设:对于每个员工,年初就能有一年的计划。公司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年度目标,但市场情况的千变万化,要想使得公司最终达到目标,那个人行为就必须足够灵活,来服务于公司的目标。也有公司做了改进,在年中的时候重新设定目标,但这显然解决不了问题,变化时时存在。
2) 一定程度上鼓励员工仅为个人目标服务,而不是尽可能为团队和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可以想象,在比例确定的情况下,帮助团队其他成员提高绩效就意味着年终考核上他人可能超越自己。这样的话,任凭你怎么强调团队合作也不可能有团队合作;因为大家都是竞争对手,大家没有共同的目标;没有共同目标的一组人在一起构成的不是团队,是乌合之众。
3) 有很多的工作根本无法量化(譬如研发,行政,财务等),评估不可能做到客观,只能凭经理人员的”一念之差”;于是员工就会多有抱怨。即使是能量化的,因为被量化指标给困,有的员工就不惜铤而走险,损害公司利益,譬如有些销售人员的'假销售,寅吃卯粮等。我就听到过一位朋友提到过一家公司从中国区总裁的层面做假合同的事情(签订合同,完成指标,然后以种种原因退货…动辄几千万几亿的合同呀…生产出来的东西就那么退回在库房里…骇人听闻…)
扯了扯去,就是想说明,绩效考核不能反映员工真实绩效,甚至妨碍员工提高绩效,损害公司利益。
其实扯这些没用,是在圈子里兜…
换一个角度来想,公司为什么要搞年终奖,要搞绩效考评?
我觉得无非是想通过激励员工来提高公司业绩并发展员工。
但年终奖能激励员工吗?Maybe。
那金钱是唯一激励员工的方式吗? Absolutely Not!
而现行的年终奖制度基于的假设是:”金钱是激励员工的最重要方式,即便它不是唯一的方式”。
这是多么地大错特错…
不但年终奖制度是错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统统错了。
正如戴明所建议的那样:"废除目标管理、数字管理法及数值目标,代之以领导"。
帮助员工追求卓越,进而能服务于公司的利益,是领导者不可推脱的责任。
领导者必须艰苦卓绝地,持续不断地”指引、指导、传授、激励、反馈…”。
如果想依赖其它因素,那就是领导者的逃避责任。
一、年终奖
1、导购试用期统一按1个月计,试用期不计算年终奖,如果某导购入职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则转正时间为20xx年8月起,工龄系数为5/12;满1年的员工无试用期,工龄系数为12/12。
2、应发年终奖=基本工资x公司目标任务完成率(0.85)x工龄系数(导购,店长的基本工资均为700元)
3、例如:摩尔吴文平20xx年3月9入职,则计算8个月年终奖。
即:700元x0.85x8/12=397元
4、计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5、当月有违规、旷工的不计算当月年终奖。
20xx年元月份离职的不计算年终奖。
二、年终礼品
20xx年元月份在职员工每人发放标牌价398元的'高端化妆镜1个。
三、年终会餐
各店铺员工由成都中心统一组织到成都进行联欢会餐,未参加会餐的员工每人发放50元年终会餐费。
按公司统一方案,20xx年度销售人员按以下方案发放年终奖。
一、目的与意义:
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发放时间:
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
三、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由“第13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
四、第13个月工资:
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职月数÷12个月)
五、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5%。
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40%;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60%。
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计2名;业务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计3名。
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权重(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权重(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标销售额为20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15万,且12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为: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40%=32%
3、年终绩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1%即为1分)
七、相关规定:
1、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
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1、年底双薪制:只要员工仍然在岗,无论公司的业绩以及其个人的表现如何,都能享受到这种年终福利。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透明的,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决定了其最终能拿到的具体数额。一般为多发1—2个月的薪水,即每年拿到13个月或14个月的薪水。但也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会发放15个月甚至16个月的薪水。
民营企业较少采用这种模式,即使有,一般也只针对企业关键的员工。这种模式激励意义不大,企业采用这种发放年终奖的方式,更多的是出于关怀的角度。
2、绩效考核:指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公司的业绩结果,来发放的绩效奖金。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许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与员工进行事先的.明确约定,根据年终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企业常用的绩效考核方式有目标管理法、计分法(KPI)等。
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颁发年终奖金已经成为趋势,因为将目标与奖金挂钩,既帮助企业实现了短期目标,体现了公司的价值观,也有效地减少了企业成本的压力。同时,由于绩效考核方式是公开、公平、透明的,也有利于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3、隐性红包:有些企业可能在双薪之外,再对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给出红包;还有一些企业则没有固定年终奖发放模式,由老板决定给出数量不一的红包。一般红包的数额都是隐秘的,能否拿到红包、红包数额的多少可能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工作成绩、资历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这种模式可能更多的是在民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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