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通用15篇)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门卫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门卫值班室内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不得作为休闲、娱乐场所,谢绝无关人员逗留。
3、门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吵闹、串岗、离岗、干私活、喝酒、看电视等。夜班当班时不准睡觉,必须在自己的负责范围内巡逻。如查到不在岗或睡觉,罚当班人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造成失窃,必须全部赔偿其经济损失。
4、门卫值班人员发现有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险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汇报。
5、门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汇报。
6、门卫人员应提醒、监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戴好安全帽,并向相关人员(如车辆运输人员、材料供货方、来访人员)义务宣传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7、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非工作需要严禁外人进入施工场地。
8、坚决执行作息制度、交接制度、移交制度,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门卫人员和他人勾结作案,视情节轻重,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罚款一并进行处理。
一、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容留他人过夜。
三、值班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并做好巡视情况登记。如发现可疑情况需及时与学校行政领导取得联系。
四、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好交接登记。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须及时与校长、教育局、警署取得联系。
六、值班人员须做好报刊杂志的收发保存工作。
七、夜间值班须在晚上9:00~次日6:00打开红外线报警装置。
八、节假日除安排固定人员值班外,并由教师参与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九、节假日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
为加强公司门卫值班工作,树立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对外来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
2、对公司产品出厂要严格审查出库单,物品不符的严禁放行。
3、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值班时间不准从事与职责无关的其他事务,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工资。
4、值班时间要保持良好的形象,衣装整齐,语言和气,行为举止文明。
5、夜间值班不允许关灯睡觉,必须做好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6、一般情况下,所有大门要求关闭,人员走侧门,严禁外来人员出入,对外来车辆经核实后适当指挥安排。
7、自2015年8月1日起,所有生产区域内严禁停放自行车、摩托车,集团生产及办公人员车辆停放东厂车棚内,木业公司车辆停放于西厂车棚内。
8、本集团员工,一律着工作服上、下班,不穿工作服者不准入内。
9、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好公司的一草一木是门卫人员不可推卸的本职工作。
10、以上各项制度希望认真遵守,如有违规者,值班门卫每次罚款50元。
为强化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xxx中心小学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一、学校设有值日领导小组,学校门卫值班由学校当天值日、监户领导担任;
二、门卫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校门开关时间按学校适时规定执行
三、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四、严格执行xxx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五、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
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七、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需要进入必须通过学校领导同意,并将有效证件登记清楚。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校长。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八、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九、学生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十、上学期间如有学生外出、当值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学生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校门口将学生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十一、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二、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十三、用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运出校门的财物,必须经过仔细盘查,未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的,一律不得放行。
十四、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十五、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楼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正常秩序。
十七、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放学后门卫应巡视校园督促学生离校,严禁学生在校园活动。
十八、门卫值班人员在学生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学校安全。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十九、要留心观察校门内外的情况,维持学生进出学校时的秩序。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事件线索,以防患于未然。
二十、坚决制止社会不良人员进入校门,发现打架、斗殴事件要大胆制止。并尽快通知学校领导。一但发现安全事故,及时报警(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一、门卫值班室是门卫值班人员工作值勤场所,担负人员及物品出入的重要任务,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滞留,以免影响正常执勤工作。严禁私自离岗、窜岗、误岗,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打牌、聊天、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坚守岗位、忠于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门禁制度,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待人热情、礼貌执勤、文明用语、团结同事。爱护值班设施和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三、对进入本区的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办理来区登记手续,经门卫查验许可后方可出入。
四、对机动车辆,经门卫值班人员验证后发给“出入牌”,并实施登记,要求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入内;无“出入牌”或“出入牌”与登记不符的车辆不得放行。不得私自收取停车费,西区北院收费时必须撕票。
五、对社会闲杂人员、流浪乞讨、拾破烂和收卖废旧物品以及叫卖、推销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家属区。
六、门卫值班员同时肩负着消防值班的任务,应严格遵守消防值班管理制度,熟悉消防设备使用、操作、报警处理及组织人员抢救等程序。
七、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三班,提前十分钟交接班,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含车辆交接记录),仔细清点值班用品,不准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不填写交接班记录,按失职处理。
八、每班要打扫整理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和电动门内外干净、整洁,严禁私自在值班室寄存物品。
九、沉着、冷静、机智、勇敢,果断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上报或拨打110,并组织人力保护好现场或安排群众撤离。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一、门卫人员衣着整洁,讲文明、讲礼貌。
二、凡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能入内。
三、做好车辆出入、贵重物品出门登记工作。
四、发现火灾、被盗等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门卫室不准经商。
六、门卫人员要做好值班登记,不准擅自接脱岗,不准闲杂人员在门卫室聊天。
(一)门卫要忠于职守,坚持一天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深夜要认真巡视幼儿园,发现重大事宜,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二)对非本园人员进校要问明情况、登记后方可进园,离园后及要时在登记表上注销。对无正当理由的,拒绝进园。
(三)进园的车辆,要严加查问,有正当理由的才可放入,并指定停放的地点。
(四)严禁骑自行车进出园门。准予进园的自行车要推至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驶入教学区。
(五)在园幼儿无正当理由禁止外出。有特殊的情况,凭请假条放行,返园后及时注销时间。
(六)为了便于识别,进出园门全体教职员必须凭条出入。
(七)实行节假日和强台风非常时期的行政班子领导值班制,保证有人守候电话机和巡查幼儿园,并记好《安全工作日记》。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语言要文明,待人要礼貌。
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对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及时报警。
外来车辆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严禁各种摊贩进入校园,禁止摊贩在校园大门前摆摊叫卖。
学员进出校门一律凭本人学员证。
每晚(包括所有节假日)22:30时关闭学校大门,22:30时后要进入校门的必须登记,累计三次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办公、办案的.顺利进行,维护法院审判、办公场所的良好秩序,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根据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门卫管理
(1)安全防范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2)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法院大门上下班时间段正常开启,上班后关闭,同时开启安检门。所有出入人员通过安检门进出。
(3)值班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工作,严格执行身份识别仪实名登记制度,对案件当事人未携带身份证的,原则上不能进入,特殊情况经法警大队负责人及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诉讼当事人一律不能进入办公区域,由各业务庭室在一楼接待室进行接待。
(4)对于因公或亲(朋)友来访人员,原则上必须身份证实名登记,如未携带身份证的应与被访干警联系,得到被访干警认可后,在登记簿上如实登记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进入时间等方可进入,离开时要登记离开时间。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做到逢进必检,对进入审判和办公区域的人员严格检查,对人员和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检,安检完毕后,诉讼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物品一律存放储物柜内。如有携带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的一律收缴,并及时上报法警大队登记。
(6)值班人员工作期间须按规定着装,做到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窜岗,值班室电话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在劝阻无效后,应当及时向法警大队负责人报告,视情形采取措施,必要时向110报警。
(8)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加强物品进出管理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从办公楼内运出任何物资、设备等,门卫值班员必须进行盘问,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或法警大队。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放行。
三、法院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办公室和门卫对施工单位负责监督,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本规定从生效之日起实施。
一、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衣着整治,佩带袖章上岗,严守岗位,确保社区安全。
二、对外来陌生人员进行询问,检查证件,并搞好登记,对推销人员和收购废旧物品等无关人员要严禁入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熟悉社区内的基本情况,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住户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尽责制止和规劝,发现住户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注意防火安全,出现可疑火光、黑烟或异味,要一查到底弄清原因,遇火灾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五、管好车辆的进出、行驶、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保护好花草树木。积极维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敢于同各种不法分子作斗争。
六、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值班室内必须整洁有序,各种登记齐全,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出现值班室内家庭化、生活化的现象。
为规范小区门卫值班制度,保证小区安全管理有序进行,保证小区、业主和住户财产、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范围:
第一条负责小区外来车辆、人员进出登记。
第二条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第三条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安全巡视,以及夜间巡视。
第四条协助维持小区安全秩序、防止盗窃、失窃问题发生。
第五条负责安全事故及时上报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对突发事件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第六条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快递等信件要及时登记、通知。
第七条认真填写值班信息登记,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第八条负责监管小区门口门前三包区域卫生。
二、值班制度规定:
第九条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值勤时间:(白班)6: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06:00;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勤。夜班22:00--06:00期间,每隔1小时要巡视各区域一次。
第十条值勤期间穿戴整齐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礼貌待客。
第十一条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临时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第十二条对各级政府、街道、居委会办事机构的通知、通告,应及时进行传达。第十三条不允许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守自盗。
第十五条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灵活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六条夜间执勤时间,加强小区巡察,对小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小区的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和业主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班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熟记公司园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发现公共区域的电灯、门窗、园墙等有缺损时,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到《交接班记录表》。
第十九条保持值班室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预防火灾。
三、紧急事件的处理
第二十条小区发现盗窃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追回失窃物为首要,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值班期间发现、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必须将情况上报通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得到单位负责人授权的情况下,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火灾报警119,治安报警110,急救报警120)。对小区内突发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实施扣押、拘禁;可在群众协助下将其扭送至就近派出所进行处理。
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我校门卫制度:
一、学校门卫实行值班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三、凡是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卫室填写好来访登记表,与相关人员沟通后,方可进入校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破坏学校教学秩序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五、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应在指定位置停放;
六、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七、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1、门卫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按规定时间值班,轮流用餐、休息。违反一次扣1分。
2、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违反一次扣1分。
3、门卫值班期间应按要求着装,礼貌待人。
4、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违反一次扣1分。
5、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6、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否则一次扣1分。
7、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违反一次扣值班门卫1分。
8、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楼门、操场护栏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9、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10、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为搞好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教学与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学校前后大门实行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身着制服,庄严整洁,挂牌上岗,文明值勤。
二、大门早上六点启开,晚上十一点关闭。住校园内的教职员工凭证件(身份卡、临时出入证)出入;来校讲课的教师、公务接洽和走亲访友人员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上课时间不得会见学生。
三、校外人员携带大宗物品出门时,需出示《物资出门证》并接受查验;校内教职工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的,亦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并登记。
四、经许可进出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限每小时20公里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出租车及其它营运车辆禁止入内。
五、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张贴广告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六、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同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七、值勤时,既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遵守法纪。
八、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有事提前请假,不擅自托人代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大门开门时间:早上7点至9点,中午12:00至15:00,晚上18:00至22:00,大门关闭后人员出入经由小门通过,车辆进出临时开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院内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出租营运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院内。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在院内停放过夜。
三、门卫对外来人员、车辆未履行登记职责的,扣发当月工资20元/次。
四、外来人员不得在院内闹事和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否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不准闲杂人员及精神病人进入院内,不准小商小贩入院叫买叫卖。对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外出的要经门卫核实情况后方可通过。
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闲谈,或者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文明、热情待人;坚持24小时有人监守,不得擅离职守。
八、任何人不得阻碍、刁难门卫值班员履行职责,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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