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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

  你知道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是怎么样的吗?你知道应该如何制定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为了完善工牌管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展示统一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员工工牌是员工进出公司和享受公司惠员服务(洗浴、理发、洗衣、健身、领取生日蛋糕等)的有效证件,佩戴工牌是树立公司形象和便于同事之间及服务对象、外来人员识别的有效措施,原则上要求所有员工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尤其是各窗口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

  第四条 工牌分外壳和内芯两部分,其中外壳为铝合金材质,上有公司LOGO、公司名称;内芯用纸为230克/平米相片纸,上有员工个人照片、姓名、部门、职务、工号,打印后塑封。

  第五条 工牌的制作

  (一)工牌外壳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联系制作和发放,工牌内芯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模板,各单位依据模板自行制作,内芯电子版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照片要求:为红底半身免冠1寸照片,照片清晰,光线柔和。照相时要面部干净,面带微笑,妆容素雅,不佩戴眼镜。

  (三)工牌电子版要求:不得随意更改模版字体及大小,部门用简称;公司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公章要压盖照片,但不得遮挡照片人脸面部。

  (四)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配发工牌。首次配发工牌外壳由公司免费提供。

  (五)禁止给非本单位员工制作及发放工牌,否则,处罚制作人200元/个,予以记过处分,处罚制作单位500元/个。

  第六条 员工工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者处罚100元/次;私自佩戴、使用他人工牌的',处罚200元/次,利用假工牌或他人工牌从事其他违规、违法活动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 工牌的更换和补办

  (一)员工岗位、职位发生变动或工牌内芯丢失、损坏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更换。

  (二)员工工牌外壳遗失或损坏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发,每个扣缴工本费5元。

  第八条 工牌的佩戴和检查

  (一)员工工作期间及进出公司时必须佩戴工牌,否则处罚20元/次。有特殊岗位作业期间不适合佩戴工牌的,必须提前报请人力资源部同意并备案。

  (二)工牌应统一佩戴于左胸或右胸前(挂带式工牌应挂于前胸),要求佩戴整齐、牌面整洁,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挡,违者以未佩戴工牌处理。

  (三)员工工牌出现人为损坏的,处罚50元/次,并扣缴5元工本费补办新工牌。

  第九条 离职员工工牌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对未交回工牌或交回工牌损坏严重不宜继续使用的,由本单位负责落实离职人员50元罚款后,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对因自动离职等原因造成工牌不能收回的,考核离职员工所在单位50元/个。

  第十条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下属员工的工牌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管理,特别是对各窗口岗位,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将检查员工工牌佩戴情况作为日常检查项,促进工牌佩戴规范化。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9月26日起开始实施,公司20xx年5月8日印发的《窗口岗位佩戴工作牌管理办法》同期作废。

  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篇2

  为维护XX物业管理处整体形象,便利员工正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员工工牌编号原则

  1、员工工牌编号为四位数,第一位为部门代码,后三位为序号。

  2、员工工牌的质地与规格统一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制作,负责登记发放。

  3、部门代码规定如下:

  1)行政办公室2)物业部3)保安部

  4)工程部5)财务部6)保洁部

  二、员工工牌佩带及管理规定

  1、员工工牌编号为终身编号,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佩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员工上岗须佩带工牌,工牌要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戴,插入兜内,更不允许转借。

  3、因职务或岗位变化,员工应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更换工牌手续,交回旧牌,制发新牌。

  4、员工工牌丢失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补发,补发费10元。员工工牌丢失、转借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由员工本人负责。

  5、员工离职须将工牌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员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篇3

  员工工牌是我公司职工的身份证件,由公司统一制发。为加强对工牌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办理员工工牌,上班时间必须佩戴。

  二、公司职工的工牌只得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如违反本规定处罚50元。

  三、公司职工对本人的工牌应妥善保管,佩戴端正,防止遗失,如有遗失,需由部门主管申请,领导审批后,方可补办并交纳补办费20元。

  四、各部门职工在进行各项服务及上门访问时,须佩戴工牌,证明身份。

  五、因个人信息变动等情况需更换工牌的职工,由部门主管交回原工牌并在人事处登记,经审核后予以办理。

  六、职工离职时,需将本人员工工牌交至部门主管处,由部门主管交回公司办公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员工工牌的办理,集中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在每年12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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