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员工福利管理优秀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平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1、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办理商业意外险
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劳动保险主要包括五种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春节(2)元宵节(3)五一劳动节(4)母亲节(5)六一儿童节(6)情人节(7)中秋节(8)国庆节
三、午餐补贴:
免费工作午餐,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天50元。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流量费)30元,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工龄补贴:
员工入职每满半年底薪上升10%,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岗位补贴
六、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七、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婚丧嫁娶等休假按国家法定执行。
八、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九、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
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19%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xx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xx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xx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xx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
、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500元/人;
国庆节1000元/人。
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天可享有xxxxx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xxxx/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集体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提供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
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xxxxxx元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xxxxxx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xxxxxx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xxxx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xxxxx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xxxxxx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津贴类别
享有对象
津贴标准
发放时间
发放方式
结婚礼金
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xx元/人
申请婚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红包,员工亲自签收慰唁金
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xx元/人
申请丧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信封,员工亲自签收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努力搞好员工会员的福利工作,关心会员生活,充分体现公司和工会组织对广大会员的关心照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营造会员温馨之家,特制定此制度。工会福利将根据绩效不同,月务年限不同而所区别。具体如下规定。
1、每年元旦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在节日内班中工作员工,按规定发放节假日补贴,每年的“三八妇女节”适当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2、从关心会员健康出发,会员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的集体组织常规健康体检一次,费用控制在200元―300元左右。
3、员工在到公司入会后过生日,工会将适当赠送生日礼物一份。
4、会员在参加工作中因工受伤,有关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去世,工会将与慰问,并给慰问金500元。
6、员工新婚工会将代表公司向员工赠送礼品或礼金,控制在600元左右,双方同在公司工作的将享受一份待遇。
7、会员因病、因伤(女会员计划分娩)工会派人前去看慰,并购慰问品或送慰问金,费用控制在100元―300元。会员本人住院因交住院押金困难时可向工会申请借款1000元,在出院后2个月内还清。
8、会员在入公司参加工作1年以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分批组织外出旅游。
9、会员在参加工作半年以上本人和家庭,如遇重大事情,如重大病情,重大灾难,凭依据花费和损失在8万以上,工会将组织慰问,视家庭的困难情况,工会适当组织内部和社会捐助活动。
此规定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工会经费的支付能力和会员的愿望,经公司工会、经公司行政、及会员代表会议讨论后实施调整。
此规定由公司工会拟定,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讨论后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充分发挥福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特制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福利形式主要有:假期福利、社会保险、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及其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
第五条福利费用是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其它福利及员工集体活动等。
第三章假期福利
第六条假期福利依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南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医保统筹的参保基数,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五章节日礼金
第八条公司节日礼金有:元旦礼金、春节礼金、'五一'礼金、国庆中秋双节礼金等四种。具体发放人员、时间、金额如下:
1、每年元旦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2、春节礼金在每年春假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工每人200元;
3、每年五一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4、国庆中秋双节礼金在每年国庆节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员工每人200元。
第六章健康保障
第十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南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为规定如下: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2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层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40元。
第十一条午餐补贴:公司全体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110元,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高温费:公司在册正式员工500元,返聘员工、临时工200元。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发放1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支付上述各项基本福利后有节余,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报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12月中旬对下一年度福利发放做详细预算,并上报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
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2)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3)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5、专项福利
5.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5元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5.2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5.3年资(一线员工)津贴: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后,享受80元/月年资;服务满两年后,享受120元/月年资;服务满三年后,享受160元/月年资(封项)。
5.4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5.5每年春节为返乡员工报销来回车费(具体标准以每年公司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①在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期期间,未有提前离岗、延期返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②春节期间,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定值班日未有提前离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③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日和特定值班日期间,总经办领导特别批准提前离岗和延期返岗的人员。
5.6离职老员工返厂福利
①离职老员工(指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正常离职人员)重新返厂工作,公司持积极肯定态度,鼓励优秀老员工返厂工作,视情况对给企业发展付出心血的老员工给予年资和周年奖(五周年、十周年)福利;②针对离职老员工返厂专项福利,在该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由总经办做出福利批示,行政部按指示执行工资核算。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五条
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
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第九条
补贴福利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xx元/人,春节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起施行。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福利制度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福利待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必须在该职务福利待遇标准范围之内。
第一章福利待遇的种类及奖励
第五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法定福利待遇,以及根据公司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一、司龄工资
二、贺仪(员工生日、生育)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七条司龄工资
一、司龄工资,按照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限的长短进行配比。
二、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第八条节日费
一、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国庆和春节前给员工发放过节费。
二、中秋节100元、国庆200元、春节500元过节费。
第九条贺仪:
一、生日慰问金:公司在员工生日之际给予其100元生日慰问金或礼物,以示祝贺;
二、员工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知会综合管理部后,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200—500元的礼金或礼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当月考勤情况执行。
第四章关于福利补贴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节日费发放
(一)公司每年在春节、国庆、中秋节日前一周内由综合管理部制作员工节日费用发放表,计算费用总额。
(二)节日费用发放表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对员工的到岗时间进行核对,审核后报分管行政人事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签发。
(三)财务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节日费用发放表安排发放。
第十三条贺仪费发放
(一)员工生日慰问金的'发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生日日期进行统计记录(生日时间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并将制作的生日发放表在财务资金部进行备案。
(二)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办理有关生日慰问金的财务手续。
(三)相关员工在综合管理部办理慰问金领取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各项福利发放的台帐,员工福利费用均按照员工个人进行登记建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1、企业文化
1.1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由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郊外活动。
1.2每月月底,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体活动一次。
2、结婚礼金
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结婚礼金300元。
3、生育礼金
员工本人或配偶生产时,给予奶粉津贴150元。
4、丧事奠仪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故丧亡时,给予丧事奠仪200元。
5、年节礼品
国庆节、春节、劳动节、中秋佳节给予节日礼品。
6、生日礼品
员工本人过生日,当天给予礼物及蛋糕。
7、合理化建议奖
凡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进步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者,给予每条建议不低于50元的奖金。
一、宗旨
1、为保障员工利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福利,是指除工资之外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补充性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福利对象
具体是这三类人,但是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差异。
1、正式在职员工;
2、试用期员工;
3、离退休员工。
三、福利的种类
1、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项目,以及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设置的福利项目。
2、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项目是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为: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3、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项目包括:(1)休假福利:
①法定节假日;②病假;③事假;④婚假;⑤丧假;⑥产假;⑦公假;⑧工伤假。(2)补贴福利:
①住房补贴;②伙食补贴;③岗位补贴;④交通补贴;⑤工龄补贴;⑥通讯补贴。
(3)教育培训福利:公司积极为每位员工提供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根据公司各个层面员工的特点组织不同的培训,具体培训包括:
①员工在职培训;
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
③公费进修。
(4)健康福利: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到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常规身体检查、乙肝两面三刀对半、肝胆脾B超、心电图、光等,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设施福利:公司为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培养的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设立的福利项目。具体包括:
①公司每年出资组织员工旅游一次;
②每年春节前组织员工举行辞旧迎新文体活动;
③庆春节新年晚餐及联欢活动;
④农历新年开工早茶。
(6)庆贺福利:专门为庆祝传统节日和特殊节日,以及祝贺员工重大喜事而设立。具体项目:
①过节费:每年中秋节、春节发给员工礼品(礼金)一份;每年三八妇女节发给女职员礼品一份;
②结婚礼金: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公司发放结婚礼金一份;注:如夫妻双方同为公司员工,则一方享受;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两次以上者只享受一次。
③年终奖:按员工全年的绩效表现发放年终奖;
④开工利市:农历新年开工第一天,为当天准时上班的员工发放开工利市一份。
(7)特别福利:公司为核心骨干员工、及连续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一定忠诚度的员工提供的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的渠道,如加入持股会,实行员工持股。
四、福利待遇的给付
1、社会保险费用由财务部统一缴纳。
2、误餐费、住房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通讯费采取凭话费发票报销或公司按额度为每每部手机预存话费的方式,具体方式公司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3、享受休假福利的员工视同出勤,生育假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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