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制定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切实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卫生院_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桂卫办发[2010]87号)和《灵川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灵卫字[2011]47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建立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有激励、有约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待聘人员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卫生院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2制定。
四、考核方法
(一)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县卫生局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二)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分季度进行考核,分别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1、岗位分类。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工勤 (包括收费、司机、保洁等)、财务(会计、出纳)七个考核单元。
2、岗位考核内容。各单位对每个单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医德医风、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实行百分制考核(公共卫生岗位千分制)。
①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手术台次、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
②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等)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
③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④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⑤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根据附件《青狮潭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细则》确定。
3、岗位系数
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临床(门诊)、公共卫生、护理、医技(药剂)、财务、工勤系列分配系数分别按1.15∶1.05∶1.05∶1.0∶0.95:0.9确定;其中副高、中级、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副院长加岗位系数0.12,其他院务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
(三)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档案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卫生津贴、护龄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财政核拨托低绩效工资的70%)作为基本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财政核拨托低绩效工资的30%、单位原来所发津贴补贴高于财政托低绩效工资合理保留部分和卫生院正常业务收支结余的5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科室成本核算收支结余与绩效工资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
(四)职工卫生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夜班补助费、节假日加班补助费、下乡补助费列入支出预算,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五、考核方式
(一)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疾病谱排序等;
(二)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三)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四)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五)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六)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七)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4.9分为良好,60-74.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卫生院工作人员考核得分系数根据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考核得分系数=岗位系数+量化考核折算系数。量化考核折算系数为:优秀0.5;良好0.4;合格0.3;不合格-0.1~-0.2。
(三)结合岗位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财政核拨30%绩效工资+30%业务收支结余数/个人考核得分系数和)×个人考核得分系数。
七、监督管理
(一)县卫生局每年年初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签订的责任书和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坚持考核分配原则,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决不能偏三向四,厚此薄彼,要始终做到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考核分配原则,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决不能偏三向四,厚此薄彼,要始终做到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职工的监督。
(五)职工的保健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费、出差费、下乡补助等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支出预算。
(六)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县人事局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人员请假旷工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八、本办法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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