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会计岗位职责(精选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职责能让员工知晓和掌握岗位职责,能够最大化的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科学的进行人力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那么岗位职责怎么制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办学校会计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对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坚决抵制,当好领导的参谋。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坚持按制度按政策办事,无人签字或手续不完备的发票不得支付。
二、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帐,并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审核每笔收支原始凭证,及时结算记帐,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好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并认真分析,有财政部、有说明,经领导核准,按时上报。
四、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应收款、暂付款的清理工作,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及时催报结算。
五、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对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和查询工作。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按照规定编造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年终提交决算报告,做到准确及时。
七、做好收费的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对学生收费的有关文件、政策和学校对学生学费管理的需要、建立学校收费管理系统和制订学费收入管理办法。做好学费收取的宣传工作,争取学校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取得学生的理解。按规定催收欠费。
八、协助出纳做好学费的收入统计工作,正确反映学生学费收缴、欠费及学生因故退学情况。送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便及时了解学杂费收入情况。
九、与有关部门做好协作工作,及时上划学杂费收入,经常核对和检查学杂费收入情况。
十、督促出纳现金送存银行与各项代收与代付款的收付款项工作,保存好收发款项的清单,不私设小金库。
一、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严格把关。
二、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的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三、根据会计工作规范要求,认真记好银行和现金日记帐,做到数字准确,书写整洁。
四、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私自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五、按时做好工资、补贴的发放工作。
六、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加强银行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七、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保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等。
一、管理学校全部现金收付及支票的使用。
二、认真执行《会计法》,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支付金额范围的规定,办理收付、报销手续,对凭证不实,有权拒付。
三、根据规定,按银行帐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日清月结,做到准确无误。
四、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五、认真开好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及时处理暂收暂付款项。
六、按时做好工资和奖金等发放工作,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每个学生结算,并张榜公布。
七、熟悉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仔细审核收付的每一张单据凭证,做到每一笔收付都符合制度标准。
八、与主管会计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司其职,共同为学校管好财,用好财。
九、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各种支票手续现用现办。
十、积极参加总务处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做好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十一、严肃考勤纪律,参加会议及出差按上级通知和学校安排为准。
十二、团结协作,力争学校资金正常运行。
一、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当好领导“参谋”。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范要求,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及时对输入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对输出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
三、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作,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做好预、决算编制,完成年度各项统计工作。编制报表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六、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工资关系、财务文件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依《会计法》要求,定期装订,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保管好财务专用章。
七、协助做好民主理财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八、总账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账册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受人员交待清楚,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市局计财科和学校负责监交。
九、上级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1、中小学校或单位会计人员在总务主任(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务主任和单位领导负责。
2、按照《会计法》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帐户设置,并按月记帐、算帐、结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
3、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银行开立帐户,办理存、取款和转帐业务,不准借出帐户,杜绝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
4、按照银行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填制各种收支凭证和转帐凭证,按月对“银行存款”帐户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及时调节未达帐项,保证双方记录准确,余额相等。
5、负责本单位经费计划编制,定额制定,参加经济合同的签定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议。
6、严格执行单位财务计划和预算,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7、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8、严格按照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做到量入为出,略有节余。对挂帐的暂付及收款要及时结清,除特殊情况外,年终不得挂帐。
9、学校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内审工作。
10、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审核、编制目录、存档备查。
1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漏会计数据、资料和信息。
12、主动配合上级财务、税务、物价、审计等单位的检查指导,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13、必须按月定时接受学校或单位民主理财小组对原始单据的审核,对有疑义单据要澄清原因,及时说明和纠正,确保无误后方可下帐。
14、负责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指导保管下好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坚持每年对资产进行1—2次的盘存检查。
15、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规范学生伙食、校办企业等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
16、凡在校学生在500以下的学校、会计人员应该兼教文化知识课。
一、努力学习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认真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和《会计法》,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学校经费预算。各项收支必须尊章办理,严格分清资金渠道。加强预算内、外资金核算与管理。
三、负责行政经费的核算工作,认真准确及时完成各项财务报表编报工作,认真复核每笔收支的原始凭证并及时记账、核算。
四、负责教工工资核定发放和结算工作,学生杂费、代办费的结算以及公布工作。
五、对学校经费管理做好参谋,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每月向校长书面报告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六、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七、按照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人员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加强内部审计。按月逐项对财务帐目进行自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告总务主任和校长。
八、对学校和学校各部门进行财务监督,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九、配合总务处做好学校基建维修经费的核算工作。
十、指导和督促学校食堂做好会计工作。
努力学习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认真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和《会计法》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按照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工作。做好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出差错。
认真审查各项报销单据,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应拒绝办理;对不符合报销原则、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单据应予退回。
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存款和现金的管理,逐日盘点库存现金、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每天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按会计科目规定,及时正确地编制记帐凭证,做到帐据相符,定期与总帐会计结算。
借出款项,均按手续办理,经常清理备用金,暂付款,对逾期不结算者,拒绝续借。
按时做好工资、补贴资金等发放工作。
与记账会计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各尽其责,共同为学校管好财、用好财。
一、会计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掌握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有关的明细帐、分类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向计财科报送报表。
四、按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揭露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提出建议或向计财科反映。
五、会计应定期将明细帐余额与总帐核对,定期核对财产帐存与盘存、收发数额,定期与计财科核对有关帐目,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并报校领导或计财科。
六、有权监督、检查校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计量、验收等情况,对不当之处,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或上报校领导。
七、会计要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建立严格的归档、借阅制度。
八、有权要求本校各部门及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必须坚决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九、会计对上级主管理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来单位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十、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须向接办人员办理交接,并由财务主管负责监交。
十一、会计应保守本校经济往来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校领导同意外,不得外泄。
十二、会计违反上述规定,给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其调离会计岗位。
一、在总务主任指导下,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的合理使用资金。随时进行控制,向领导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以利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预算的完成。
二、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制度,进行财务监督,坚决抵制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当好领导的参谋。
三、审核每笔收支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领导汇报。
四、保管好所有的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按规定编制月、季、年度决算报表、统计资料,做到正确及时。
五、配合、督促学校各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一切暂收、暂付款项。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学生结算并公布。
六、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使用合法的收费凭证收费。
七、及时上缴合同制职江的养老保险基金至劳动服务公司。
八、对学校人员的调进调出及离退休进行核定,正确编制工资表。
1、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助总务主任做好学校预算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
2、分清资金渠道,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原始作主。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收支或手续不全、作主不实者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
3、定期分析学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和作用效果。
4、根据上级财务主管部门规定,认真编造、按期上报各类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5、熟悉上级财务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要带头做好执行、宣传和督促工作。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练好基本功。按规定认真做好总帐的结算、记帐工作,保证做到帐表准确相符,情况真实可靠,手续严格清楚。
7、经常向学校领导和总务主任请示、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意见。
8、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部门来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时,应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10、认真参加业务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与出纳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财务工作。
1、协助中心主任编制好学校全年各种预算和决算,做到正确及时,根据年度决算,写好财务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熟悉财务上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学校经费开支,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坚持原则,予以抵制。
3、行政和食堂每月根据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记帐凭证,然后进行登记帐目,做好报表。
4、对各项公款及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按时完成各项上缴任务,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复审一切收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账表清楚整洁、及时准确。
6、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经常向领导汇报,提出合理建议。
7、食堂帐根据《奉贤区教育系统食堂会计制度》,进行经济分析,做好成本核算,防止超额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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