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前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亳财预〔20xx〕76号)要求,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专门评价组,对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申报、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全过程的实施情况。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1041号)、《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皖四最办〔20xx〕8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等1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皖自然资〔20xx〕153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xx〕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提质增效,20xx年4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市政府批准开展了《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异地容灾备份及相关硬件设备采购、亳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亳州市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监理。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资金预算安排72.5万元。实际审核应拨付资金448990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规定,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改进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xx年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448990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绩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的质量,我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财务等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组,具体由财务科牵头组织。评价前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评价期间组织了多次讨论。
评价组通过审查项目相关资料、与负责项目实施负责人询问了解,填写了《绩效评价信息调查表》,并就发现的问题同项目实施科室进行沟通交流,《绩效评价信息调查表》经项目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撰写评价报告,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形成报告初稿。报告初稿报局党组会研究复核,评价组根据复核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依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和《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项目评价级次“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申报(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1)奖补政策合规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20xx年4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市政府批准开展了《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建设工作。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项目经费为72.5万元,该项目已于20xx年11月14日通过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的论证,并已纳入20xx年财政预算。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遴选、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中《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BZCG2020177号)》、《亳州市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监理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已全部完成。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亳财预〔20xx〕130号),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资金经费预算安排为72.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严格按规定执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截至20xx年底,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完成。
2.资金管理(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意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操作程序规范,保障了资金安全。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截至20xx年底,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依据评分得15分。
(2)完成及时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亳州市20xx年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环境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系统项目,年度设定的目标包括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完成网上(掌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不动产内外网迁移、等保测评和异地容灾备份等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效益(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实施效益(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通过项目的优化提升,保持亳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营造最优“四最”营商环境。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20xx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基本满意,不涉及具体服务对象。。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为规范和加强不动产登记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价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不动产登记印刷类项目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受理、登记、发证、簿册档案管理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需求。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20xx年安排不动产登记工作印刷类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档案袋、登记询问表、牛皮封面等费用共计93500元,分别是20xx年11月支付第一笔印刷费51000元,20xx年12月支付第二笔印刷费42500元,目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已全额支付所有款项于宁波市奉化区美时美刻数码影像中心。
三、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到20xx年底已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项目完成质量较好,深入推进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修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修水县财政局委托江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县第16届人民政府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由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项目起点位于宁州镇,路线起点位于宁州镇岗上G220国道约K1478+800处,途径横安、程山林场、范塅,终于陈家大屋,路线全长约11.121公里,路面宽6.0米(其中程山段原有路面宽3.5-4m加宽至6.0m及以上),并对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拓宽路段修筑挡土墙、破损路面修复、增设涵洞、排水沟、标示标线、防护设施提升、沿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2个月。
2020年8月以(修交字【2020】166号)完成施工图批复,批复施工图预算总金额2083万元。2020年8月修水县财评中心以(修财评字【2020】222号)、审定金额1722.77万元,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020年8月,委托九江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招投标,2020年9月与中标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价1495.49万元,工期60天。与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4.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完工。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拟对公路沿线的防护设施、绿化、附属设施、桃里支路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桃里支路100万元(与主线同步完成),2020年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元月底完成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2020年10月与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桃里支路100万元;2020年10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
2020年11月,修水县招标领导小组以(修招字【2020】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增加投资185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及清单漏项60万元、增设管线及管涵10万元、程山路段加宽75万元、沿线零星处置40万元)。
2021年7月,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交工申请”申请交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修财字【2020】50号),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4万元,其中工程款1254万元、设计费13.65万元、监理费10.36万元、招标代理费3.8万元、造价咨询费5.6万元、测量费1.12万元、绿化工程5.8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是修水县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20%、40%、30%、10%进行绩效评分,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修水县交通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和项目情况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 20 分
(1)超预算率,分值5分。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修水县交通局未见资金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实际支付占预算的68.1%,由于项目临时增加内容过多,项目实际投资预计1968万元,超预算3.5%,扣1.75分,得3.2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经核实,该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得5分。
(3)组织实施,分值 5 分。按照修财联字[2018]14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验收、决算审计,考虑沿线实施要求检验高。扣1分,得4分。
(4)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性,分值 5 分。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修改。得2.5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 40 分
(1)数量指标,分值 10分。
该项目完成了调整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其中:
政府采购规范性,分值4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项目单位对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对其他工程合同未办理招标、竞价手续,得2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 3分。项目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得3分。
现场核查,分值 3 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3分。
(3)工程完工及时性,分值 5 分。项目单位2021年7月申请交工验收,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扣2.5分,得2.5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 5分。经核实项目单位会计账目,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得5分。
(5)成本指标,分值10分。该项目预算单位成本1900万元/11.121公里=170,85万元/公里。预计实际单位成本2039.46万元/11.121公里=183.39万元/公里,大于预算单位成本。得0分。
3、效益指标,总分值 30 分,其中:
(1)社会效益,提高通行能力,分值10分。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通行能力。得10分。
(2)经济效益,分值10分,其中:
已完工程使用率,分值 5分。已完工程已全部交付使用,得5分。
提高经济规模与效益,分值5分。改建后,节约了车辆通行时间和运行成本,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得5分。
(3)生态效益,分值10分.其中:
绿化情况,分值5分。改善了改造前的脏乱差环境,改建后,沿线绿化景观得到较好改善,得5分。
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分值5分。改造后,通行时间大大缩短,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得5分。
4、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分值 10 分。为评价满意度,对老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占大于90%。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组织实施、工程款拨付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数80.2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设计没有统筹规划,建设内容一改再改,造成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
2、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修水县交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具有组织责任,对项目资金具有监管责任;但实际执行时,修水县交通局仅负责将资金拨付,未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容易引起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也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目标的实现。
3、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
五、建议
1、要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的目标推进。项目单位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项目主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修水县交通局作为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3、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加快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农村乱占耕地的初步摸排情况,在今后的两年时间内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该项目按时间要求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客观反映我局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分析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阳管财〔20xx〕13号)的要求,强制拆临拆违工作经费为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额拨付完毕。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并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国土分局牵头,其他部门协同。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编制过程中听取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汇报,实时调整工作进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摸排整治工作,做好“大棚房”后续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管理方面的问题
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申请资金和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专款核算。
(二)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
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该项目下达资金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部拨付完毕。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我局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定了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无截留、挪用现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严格进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红线,有效保护耕地。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主要经验做法:全面排查,科学设定工作目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工作要求,进行实地摸排,扎实推进拆除工作。
2、建议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克服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通过日常管理与重点整治、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宁静与力量、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引导,上门到户,做到面对面、人对人的宣传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根据《亳州市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20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二、各考核指标实施情况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20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20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20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 “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四、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具体见附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公安工作是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工作,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是公安机关保障公安工作的物质依托和基础。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转发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xx]1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基础实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发改投资字[20xx]20xx号等文件,以推动和规范公安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时期,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遗留的历史问题与现代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相互交织,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改革过程中配套措施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等原因,群体 性事件可能会继续增多。由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管理漏洞、空隙较多,社会控制能力减弱,刑事案件总量有可能继续增长,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等活动仍将突出,卖淫 嫖 娼、色情活动、拐卖人口、毒品犯罪等社会丑恶现象也可能会继续蔓延发展。要确保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严格各项治安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的完成,必须努力探索确立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新思路,按照《人民警察法》关于国家保障公安人力、财务和物力发展的有关规定,确定未来1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面对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各项业务设施基础薄弱的现状,必须在挖掘现有警务保障资源潜力的同时,适当增加警力,大力发展和健全公安事业,加强警用装备与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公安科技水平。文水县公安局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保护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从公安领导管理层到全体民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为核心,努力树立公安形象,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服务文水县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文水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应的职能科室不断新增、工作人员数成倍增长,加之各类业务技术用房的增设以及建设标准的提高,现有面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以至于每次有新职能科室成立、新功能区室建设和原有功能区室更新标准改造、人员新增的情况时只能因陋就简,无法做到更高的标准。20xx年7月山西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公安基层所队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及设施配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实现城市基层民警一人一张床,房间短缺问题成了以上工作进一步开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尤为突出的是因业务技术用房严重短缺,110指挥中心和视频监控中心用房紧张,无法根据新标准扩建;按上级要求正在建设的办案中心,也只能挤占各部门本就拥挤的办公和其他业务用房,给全局及各部门都造成工作上的诸多不便。因备勤用房严重不足,给民警值班备勤和快速反应机制带来严重影响,造成部分突发事件不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文水县公安局现位于县城西大街,占地面积9.3亩,现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主要包括一栋建于 年的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890㎡)和一栋建于20xx年的三层指挥楼(面积939㎡),这两栋楼均按照当时的民警人数和用房标准立项建设。近年来,随着局机构增设、人员增加和系统设备添置,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的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根本无法满足公安各项工作开展需要。
一是文水县公安局4层办公楼结构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上部主体结构承重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楼板为混凝土预制板。经太原茂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局办公楼安全性及抗震性能进行了现场检测,鉴定结论为,“文水县公安局 办公楼安全等级综合评定为Dsu级,抗震综合能力不满足当地抗震综合能力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建议拆除重建”。
二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用房极度拥挤。20xx年至20xx年,文水县公安局人数已达800余人,但是,设该局的实际办公用房面积扣除大型会议室、机房和食堂、服务窗口等场所后仅剩约20xx㎡,远远达不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69-20xx)中规定的定编人员人均9-24㎡的标准,局一些部门办公场所拥挤不堪,有的甚至十几个人挤在一间办公室,办公条件及环境很差。
三是增设的机构部门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20xx年以来,文水县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先后成立了行政审批股、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等警种和部门,县禁毒办等机构也挂靠在该局。由于办公用房紧张,上述新增机构部门都没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只能与该局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影响了业务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管理。
四是技术用房建设达不到上级制定的标准。近年来,为应对日益动态化、信息化的维稳治安形势,文水县公安局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大力加强以刑侦、技侦、网侦、图侦为核心的专业技术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但是,该局网络安全侦控机房、取证分析实验室等技术用房面积不达标准,严重制约公安信息化建设。上级公安机关因面积不达标准不予下发技术权限,并多次督促该局尽快改善实验室、机房面积,但由于现有的业务技术用房已无法扩展,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五是办案区狭小拥挤。文水县公安局办案区现有面积仅210㎡,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要求该局建设专门用于处理群众来访、进行询问、讯问、辨认、情报采集、案情分析、专家审卷、整档立卷等办案工作的用房,但因场所限制,难以为警务实战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目前全县集中闲置存量房中无适合公安局调剂、置换和租用的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
当前文水县正处于经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公安机关职责任务艰巨繁重,解决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不足问题,是各项功能区室及技术用房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的前提和保障。既是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的需要,也有利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水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当前公安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为保障和促进公安机关工作与时俱进,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的“四项建设”标准,改善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设施落后的现状。
鉴于上述情况,重新选址新建文水县公安局 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为此,文水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复新建文水县公安局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合30亩,总建筑面积30263平方米。本项目建设一栋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的办公和业务技术综合大楼。地上建筑面积20263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用房14132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6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4907平方米按平战结合方式建设,平时为车库和设备用房,战时为六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等级为乙级。其余按地下车库、备用房、物资库房建设。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工程、消防水池、硬化工程(道路、门前广场、停车场)、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围墙及大门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项目规划用地面积:指标值30亩,总建筑面积30263平方米,
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指标值24月,
成本指标:土地开垦费平均成本:指标值50000元/亩,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办公条件改善:指标值定性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打击罪犯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指标值定性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民警满意度 指标值100%
4、项目资金构成项目总投资为198 95.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6712.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9.86万元,预备费1473.7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实施计划建议安排如下:
20xx年01月,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工作;
20xx年02月~05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
20xx年06月~20xx年06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
文水县公安局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成立评估组织。
应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闫志斌、张鹏飞、双应钰、申兴良、闫晋强、双开、李树彬、贺俊婷、文志强。
3、制定评估方案。
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制定评估方案。
(二)评估方式、方法。
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设立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
伴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浪潮,公安机关“四项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这项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现实斗争紧密结合,相向而行,蹄疾步稳。当前公安机关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牵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对海量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实战应用;以完善警务运行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打防管控能力水平;以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领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把公安机关能力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2、本项目建设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本项目建设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同时,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综合整治发展环境,使公安机关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公安机关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和物质财富,但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案件高居不下,流窜犯罪日益突出,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等严峻挑战。公安机关站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高度,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下大力气为经济建设服务,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排除一切干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因素,真正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项目建设使文水县公安局具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备健全、运行高效的标准,为文水县公安人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文水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提供了可靠的后勤保障。
4、本项目建设是改善文水县公安局公安办公和业务开展条件、提高战斗力的需要。
多年来,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紧张一直困扰着文水县公安局,现有办公场地狭小、拥挤,严重制约了公安局的规范化工作和侦查破案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刑事科学技术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大力推进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提高现场勘查能力、检验鉴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实现现场必须勘查、质量必须保证、鉴定必须准确的目标,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项目的建设是加快推进刑事科技工作信息化进程,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保障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的需要。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提高文水县公安局统一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创建平安文水、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目标合理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要求。
2、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需要,项目建设是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改善公安机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条件,提高战斗力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3、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与文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技术经济可行。
4、社会效益评价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投入经济性时效性。
本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
伴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浪潮,公安机关“四项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这项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现实斗争紧密结合,相向而行,蹄疾步稳。当前公安机关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牵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对海量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实战应用;以完善警务运行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打防管控能力水平;以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把公安机关能力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实施可持续性。
按照《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推进文水县公安局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规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罪犯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将此项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时拨付。
(五)筹资合规性
根据《方案》规定,所需项目资金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文水县财政资金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总体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要求。
2、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需要,项目建设是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改善公安机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条件,提高战斗力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3、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与文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技术经济可行。
4、社会效益评价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宜尽快实施。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投入和县财政自筹,请县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五、评估人员签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x元,到位率为x%。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x元,执行率为x%。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20xx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于20xx年12月颁布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xx〕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各类教育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省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建立学前教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对资助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工作,20xx年武陵区设立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为武陵区教育局。
2.项目主要内容
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实施范围为武陵区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
3.项目实施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审核认定两种情形。
①直接认定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原扶贫部门认定)、农村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认定)、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边缘户子女(原扶贫部门认定)五类幼儿(以下简称“五类幼儿”)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资料交幼儿园进行直接认定;
②审核认定
对上述五类幼儿以外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个人或监护人到所在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按要求格式汇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2)资助资金的发放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20xx-20xx年度发放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由武陵区财政局直接发放至各幼儿园;
②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武陵区财政局将一般困难补助发放至各幼儿园,建档立卡补助发放至乡财政中心专户;
③20xx年秋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发放,分三种情况:一是武陵区芦荻山乡、丹州乡、河洑镇三乡镇户籍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二是公立幼儿园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发放;三是其他由教育局拨付到幼儿园,再由幼儿园发放。
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明细如下表:
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20xx年预算安排380.60万元,各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略
20xx年-20xx年实际到位资金375.10万元,共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375.10万元。
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经济幼儿实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入园补贴,帮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解决入园困难问题。
2.20xx-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学前教育阶段五类贫困家庭幼儿覆盖率100%,应补尽补。
对受助幼儿人数按在园总数的7.5%进行动态管理,增减控制在10%以内。
(2)产出质量
补助的申请、认定、发放符合文件规定,发放合规率100%。
(3)产出时效
春季、秋季两期均在本学期内发放,资助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资助标准500元/人/期,按春季、秋季分别发放。
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控制±10%以内。
(5)社会效益
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100%。
因贫未入园幼儿人数为0。
(6)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生教育资助年限≤3年。
(7)满意度
受助幼儿家长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8月至10月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过程中,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资料、核查财务会计记录等程序,按幼儿园规模、受助人数及区域等因素选取了24家幼儿园,涉及经济困难幼儿补助3033人次,抽查比例在40%以上,对补助对象进行了档案核查和电话调查。经综合分析并与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34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8分,扣2分,扣分明细:
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4分,扣6分,扣分明细:
申报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扣2分;
资料不齐全且未整理归档,扣2分;
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扣2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0.34分,扣9.66分,扣分明细:
20xx年资助比例增减率超过20%,扣1分,20xx、20xx年增减率在10-20%,各扣0.33分,合计扣1.66分。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未完成,存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未经民主评议及幼儿园审核认定等情形扣6分。
经核查教育局延期发放共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酌情扣2分。
(四)效益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电话调查受助家庭,3位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政策,政策知晓率94%,未完成政策知晓率100%的目标,扣1分。
详见附件2: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该专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20xx年-20xx年区教育局填报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但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及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绩效指标欠细化量化。
3.资金投入
20xx年-20xx年年度预算按上年平均在册幼儿园人数的7.5%确定,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
(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项目20xx-20xx年三年预算合计380.6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三年综合资金到位率99%,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在10%以内,目标完成。
(2)预算执行率
三年应到位资金375.1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16号)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每学期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现场核查,存在部分申请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部分幼儿园受助幼儿资料缺失情况。
(三)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资助家庭困难经济幼儿7502人,其中20xx年2420人、20xx年2572人、20xx年2510人,春、秋两期受资助人数占在园总人数7.5%,增减控制在10%以内。20xx年-20xx年资助比例均超过指标值7.5%,且增减比率未控制在10%以内,三年均未完成目标,具体明细如下:
略
五类生家庭幼儿实现资助全覆盖,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现场核查发现,有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幼儿家庭的经济情况;部分申请表未经民主评议、学校初审意见;《一般困难家庭幼儿申请表》部分幼儿园填写不完整;补助发放的合规率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经统计,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支出中延期发放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发放及时率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人均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分为春季、秋季每学期发放500元,目标完成。
20xx年-20xx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分别为-5%、3%、-3%,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目标完成。
(四)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为94 %,目标未完成。
20xx年-20xx年共发放了7502人次幼儿入园补助,通过发放幼儿入园补助有利于促进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切实保障了幼儿受教育权,未发现因贫未入园幼儿,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2.可持续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资助年限均在3年以内。目标完成。
3.满意度
项目调查分幼儿园随机抽查资助幼儿65名,以给幼儿家长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问卷,取得有效调查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资助幼儿家长满意度为91.6%,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机构,资助工作常态化
武陵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资助中心配足了3名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地,设备齐全,资助宣传、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大学生源地贷款、高中、职中、幼儿入园补助的发放均有专人负责。
武陵区内各幼儿园均设有资助专干。全区上下形成了“贫困学生有人爱、助学工作有人抓、助学活动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幼儿资助管理逐渐工作迈上了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2.强化宣传、资助工作阳光化
资助中心通过会议、文件、微信群等渠道,把国家及省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贯彻到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及时在园宣传资助政策,公布资助标准,按规定公示受助名单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待加强
绩效指标设置与总体目标的匹配性存在一定偏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主要设置了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资助覆盖面、平均每生每年资助金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预算偏离度等指标,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及受助学生家长政策知晓率等核心指标。
原因分析:区教育局对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对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到位。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
家庭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是项目的核心程序,项目管理在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表》普遍填列不完整,佐证资料缺失,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及家庭人均年收入未填列,已填列的存在逻辑错误,勾选的类型与台账不符,抽查的24家幼儿园均存在申请表填列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形。如天才幼儿园曹祉睿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填列无,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均未填列,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中填列30000元;新雅培幼儿园严可馨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除填列姓名与性别外,其他均未填列,且无任何佐证资料。
(2)幼儿园认定程序不到位
部分幼儿园认定未入户调查,无民主评议和学校初定意见,且打分随意。如希望幼儿园肖雪菡、孙若冉、丁书琪,小哈佛幼稚园陈思妙、陈松麟,荷塘月色幼儿园李欣妍、高浩然等申请表中民主评议意见和学校初定意见均未填列;丹砂幼儿园20xx年只有张智翔、周长入户走访,其余为受助幼儿家长提供照片;丹州荷花幼儿园入户照片由幼儿自行提供;20xx年爱心幼稚园资助幼儿20人,困难程度测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序测评标准,普遍得分90分以上,既不可能也不可行,打分随意,流于形式;芦山多乐幼儿园20xx年春季补助沿用20xx年资料,未入户调查和重新测评。
(3)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荷花幼儿园、荷塘月色等幼儿园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4)建档备案资料缺失
皂果、荷花等幼儿园未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原因分析:各幼儿园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缺失。
3、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待完善
资助中心未按资助工作要求,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并分年、分学期进行管理。
4、资助款发放不规范
20xx年秋季教育局将春蕾幼儿园资助款17500元转入陈建英个人账户、北方之子幼儿园资助款2500元转入严丽花个人账户,付款时未注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未出具付款委托函。
5、产出目标未达成
资助比例、补助发放的合规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度四项绩效目标未完成。
20xx-20xx年应补尽补五类幼儿按学期补助为1122人次,仅占资助总人次的15%,占在园总人数的1.28%,而20xx年资助比例为8.26%,20xx年资助比例为9.05%,20xx年资助比例8.4%,均超过了目标值(文件和预算中均规定为7.5%),且偏差在10%以上。
原因分析:资助中心对资助工作重支出轻管理,审核把关过于依赖幼儿园。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设置业务管理过程中的资助比例或人数、补助发放合规率、政策知晓率等指标,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绩效管理。
(二)加强对幼儿园辅导与培训
组织幼儿园进行资助工作的培训,督促幼儿家长如实、正确填写家庭状况,幼儿园按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严格把关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并加强档案管理。
公告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幼儿隐私,建议对幼儿姓名中一个字用字母或符号代替,维护幼儿人格尊严,更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三)严格审核把关幼儿园报送的资料
加强资助中心审核把关意识,让资助款帮助到真正有实际困难的幼儿。
(四)多部门联动,加强动态核查工作
资助中心统筹指导所属幼儿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基础信息库,并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共享。
加强动态核查工作,资助中心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困难幼儿,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渠道核实其家庭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取消该幼儿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其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资金。
(五)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查阅流程
加强档案管理,为保证幼儿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连续,资助中心建立资助档案专柜,将幼儿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造册,分年、分学期进行保存。
规范幼儿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工作流程,严格规定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不得泄露幼儿资助信息。
(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公示解读,含资助范围、比例、标准、程序等,提高政策知晓度。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属单位市政总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市政总公司为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360人,实有在编人员227人。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城区道路、排水、桥梁及其附属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及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涝、抗冰雪等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总公司主要承担市区57条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排水管沟及城市桥梁的日常管理维护,总维护面积300万㎡,其中:城市主干道车行道面积199.56万㎡;人行道面积78.41万㎡;城市排水管网长度173.46Km;城市桥梁7座;西湖桥、沿江桥、青龙桥、邵水桥老桥、邵水桥新桥、洛阳洞桥、红旗河桥等。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道路维护专项资金共2,334.88万元 ,资金到位率100%。
(2)实际支出情况
共计支出2,334.88万元,其中:城市主、次干道路面防治支出814.69万元;人行道维护支出596.12万元;排水设施维护支出477.95万元;桥梁日常监测及管护支出87.04万元;西湖桥下专项维护支出59.78万元;政府采购——日常维护设备299.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强化财政支出的管理意识和绩效意识,及时发现市政工程日常维护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建议,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日常维护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城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7号)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2)邵阳市财政局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后,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3) 根据通知,由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开展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归纳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向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包括专项资金财务账簿、凭证等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信息。
(2)现场评价。通过采用核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有关账目、座谈、调查问卷、实地察看建设情况等方式,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根据《邵阳市20xx年城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三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经综合评价,该项目资金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等级为“良好”。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xx年市政总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主干道车行道完好率93%,人行道(含侧石、护栏)完好率97%,排水管渠完好率97%,井座井盖完好率98%,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
(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
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道路维护用商品砼和沥青为日常维护所需材料,年度采购累计额度超过100万以上,未见招投标的相关资料。
(三)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预算未有效执行,支出内容与立项计划内容的不完全符合。
四、主要绩效
(一)市政总公司认真履行市政设施养护职责。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20xx年市政道路桥梁等项目均得到较好维护。20xx年市政道路维护工作监管到位,无媒体曝光批评并负责的事例。
(二)积极投入抗洪防涝工作。结合我市历年防涝抢险实际情况,市政总公司制定了严密的防汛抗涝应急预案。
(三)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活动安排。
(四)完善“110”社会联动承诺服务。20xx年共接警受诉400余次,均做到了接后必处,处后必复。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政策依据不足。
(二)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
(三)专项资金未按绩效管理的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管理各环节执行不彻底。
(四)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与项目立项范围不完全符合。
(五)维护计划与巡查、市民投诉关联度不够高,联系渠道不畅。
六、意见建议
(一)树立绩效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管理,把绩效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四)建立健全公众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系统均部署在局虚拟化平台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云平台软硬件系统需求较大。数据容量占用云平台存储空间较多,目前存储采用存储虚拟化网关下面挂接两台阵列存储。同时,利旧一台阵列存储。通过FC网络互连业务系统。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及即将开展的农房登记、林权登记、自然资源登记等业务,数据量的将持续增长,原双活存储空间不足,档案扫描存储老旧,造成: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放置的双活存储空间有限,无法承载更多的业务数据;新增业务系统的电子档案放置的档案存储老旧,存在单点故障隐患,一旦出现故障会发生数据丢失,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更好解决后期新增业务系统增加的数据容量。对目前双活存储及档案扫描存储进行扩容、更新改造。在原有存储的基础上,新增一套华为OceanStor双活存储承载虚拟化平台的业务系统数据,将存储直接部署在目前的虚拟化层中,通过光纤交换机和虚拟化主机互联,并将部分业务放在新增的双活存储上,可以有效缓解目前系统存储的压力,通过购买虚拟化网关授权对原有存储剩余空间充分利用,使存储数据能力和安全性得到大幅提升。新增的两台华为OceanStor 5210 v5 enhanced存储,每台存储配置12块8T硬盘,存储包括2套基本授权和2套双活授权,还配置一台华为2288H V5服务器作为仲裁服务器,将这些设备与作为深信服超融合的外置存储,实现存储级的双活,任意一台存储损坏或故障都不影响前端业务的数据访问,所有IO 都会自动引导到另外一台存储上, 全程无须人工干预,由存储底层来实现,从而保障了业务连续性,使得业务能永续稳定的运行。
本项目预算资金投入80万元,截止20xx年底已使用项目资金74.5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需实现的总体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提速增效。
2.20xx年年初设立的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推进不动产3.0系统的全面实行,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速增效。
3. 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预算执行率未达100%,系项目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方通过使用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专项资金,已完成了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的全部任务。同时评价发现,预算执行率未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价为74.58万元,年底项目完成支付,支付比率是100%,预算执行率为93.25%。
建议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增强部门预算的预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资金编制的精准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发改委职责: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其他各类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20xx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预算50万元,内容包含: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截止20xx年底,支付29.9万元,支付率59.8%,余款因未达到支付节点,结转下年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促进义安区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就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从项目编制、评审、申报等环节,分析管理利弊,开展自评,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等。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主要步骤为:①召开座谈会。听取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②核查资料。在财务管理部门查阅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财务收付凭据和内部管理制度。③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情况。
截止20xx年底,本项目包含的3个设计子项目:外部环境分析:全面分析铜陵市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环境、主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内部环境分析:分析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部资源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结合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外部资源能力,制定义安区多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度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期经费自评总分为100分,经自评,总得分为97.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10分,自评分为7.5分,存在原因是项目前期经费已经完成任务,但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2、产出指标实现情况50分,自评分为50分;
3、效益指标实现情况30分,自评分分为30分;
4、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10分,自评分为10分。
我委项目前期经费得到社会各界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反馈意见良好,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进一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谋划、抓好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委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经费计划落实,为我区项目编制有序、高效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主要任务是完成本级政府投资
60个项目谋划、27个方案编制、评审和论证、项目推进等经费。
(四)项目效益情况。
1、该项目实际签订编制合同价款29.9万元,截至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89700元,因项目前期经费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五、存在的问题
研究创新的意识不够强,面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规划编制的思路和视野不够广阔,先进理念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落实体现,编制成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加强我区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乡村、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提高规划编制效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xx年和xx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xx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优属意识。xx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xx年新兵家属15人,xx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xx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xx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xx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xx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xx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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