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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

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



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欢迎查看!

  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1

  第一条 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二条 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第三条 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第四条 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第五条 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

  第六条 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第七条 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第八条 核实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第九条 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第十二条 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保证帐账、账证、账实、账表四相符;

  2.审核日常报销凭证,杜绝多报、假报、虚报、无证报销现象;负责审核收付款凭证,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

  3.编制报表

  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2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户登记和稽核、会计档案管理。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一)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凭证,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库,更不得挪用资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而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须经财会负责人批准,支票上应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等,并有领用人在登记簿中签章。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以防出现银行透支。

  (三)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本单位银行帐户套取现金。

  (四)每日收缴收费处现金交款单、支票,认真复核,详细核对票据和收入日报表,使之与交款金额完全相符。

  二、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编制出纳日报表

  (一)根据已办理完毕的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库存现金要要日清月结,每日编制出纳收支日报表。银行存款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清理。

  (二)出纳人员不得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应由财会负责人安排其他会计人员编制。

  三、负责保管库存现金

  对现金要确保安全和完整,发现长短款,及时向财会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要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四、保管有关印章U盾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使用的印章、网银U盾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U盾必须定期更换密码。签发银行结算、网银使用的各印章、U盾,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对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并认真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卫生院出纳岗位职责3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6、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7、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8、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奖金分配工作。

  9、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修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从财务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1、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会计的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各项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对医院的各项开支进行核算,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2、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处理及时,账证、账实相符。

  3、登记账簿。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时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4、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账户余额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

  5、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6、做好往来帐款的管理。对各往来款项,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7、管好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各类资产。对各类资产的采购、出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盘亏或盘盈进行核算。

  9、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三、财务部门出纳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审核的收付款凭证办理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付业务,并随时记帐,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编制出纳日报表。根据已办理完毕的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4、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5、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6、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7、做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的管理。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四、财务部门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1、拟订成本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拟订成本管理办法。

  2、拟定成本核算程序。根据医院成本支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确定各项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对象和成本中心、成本分摊的程序和方法。

  3、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成本、内部结算价格等制度,为正确计算医院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4、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考核。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5、开展科室经济核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及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五、住院处、门急诊收费处收费员的职责

  1、收取患者的预交金、药费、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办理各项退费。

  2、为病人打印结算单、费用明细单等。

  3、保管好备用金,不得挪用备用金。

  4、每天作出收支日报表,每天下班前对现金、支票等进行清点并交银行出纳,做到账款相符,

  5、收据领用要严格按照请领手续办理。个人领用收据后要妥善保管,不准丢失,不准借用或挪用他人收据,不准任意作废、涂改收据。

  6、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划价要做到准确无误。

  7、保管好金库钥匙,每天下班将现金、收据、印章等锁存金库;

  六、住院、门急诊收费处审核人员的职责(新增)

  1、负责对收费医嘱的审核,防止多收、少收和漏收。

  2、负责对结算单据的审核,防止结算错误。

  3、负责对病人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自费比例等的审核;

  4、负责病人退费合理性的审核。

  5、根据日报表,对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数、支票等进行审核;

  6、对收费人员领取的预交金收据和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七、物价人员职责(新增)

  1、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2、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及时调正变动。

  4、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5、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医疗方面的素质,以适应医学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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