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通用1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接触到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具有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的作用。想学习制定岗位职责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保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详实的.医保政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
3、对药店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的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4、负责接受并配合医保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6、负责门店每季度考核与工作总结分析。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酒店制定的各项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和规定。
二、制定酒店防火管理制度,火灾紧急行动程序、灭火作战和安全疏散方案,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三、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酒店实际搞好防火工作。
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重点部门、要害部门和各种危险品实行监督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五、全面负责消控中心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定期组织酒店各部门各级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发生火警、火灾积极组织灭火扑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八、全面了解酒店的结构,熟悉酒店消防设施,了解各部位情况,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九、组织开展义务消防队训练和学习、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保证酒店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十一、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的调查工作。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类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工作。
2、负责各级医保、农合政策及各地相关规定在医院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3、起草制定全院医保、农合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深入临床科室,进行医保、农合工作查房、检查,监督临床科室为参保、参合患者按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协调处理医院各科室在执行医保、农合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各级社保、农合管理部门的联系,促进医院医保、农合工作良好运行。
6、审批临床科室提出的需转外院诊治的.医保、农合患者转院申请,并报主管院长及社保、农合管理部门批准。
7、负责与各级社保、农合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商谈有关双方合作事宜,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协调处理双方争议。
8、负责各地医保、农合患者医疗费用和基金报销费用月报表的审核及安排按时上报,定期掌握医院垫付资金的回拨情况。
9、组织并实施本部门对临床科室医保、农合工作的监管、考核及情况反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遵守和执行本部门的工作制度、规章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本部门决议和主任决定。
3、编制本岗位目标计划,按照目标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4、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最新的医保农合政策知识。
5、定期对住院的医保农合患者身份审核和“一对一”政策宣传进行检查,负责患者身份审核中存在问题情况时的识别和确认。
6、保持与各级医保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联系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7、每月做好医保农合患者住院医疗花费项目明细统计和各项汇总,按时上报各地医保农合经办机构并将相关信息下发临床科室。
8、掌握各地医保农合经办机构对每月上报的`医院垫付资金回拨情况并定期与财务部做好账务核对。
9、定期进行医保农合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分析,及时完成年审,并负责本院职工各项医疗保险费用的核算上报。
10、参与本部门对临床科室各项考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服务。
3.对医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造成呆账的科室(站)或个人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4.负责医保人员的出院明细单按照规定及项目进行单极板输入、分割,正确核算出个人负担的'费用。
5.负责医保人员住院结算工作中的咨询,协助住院处对单极板结算费用的审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医保费用的正确结算。
6.每月结算后及时与各区县医保中心进行账务结算,发现问题主动与各区县医保办取得联系,保证顺利解决费用问题。
7.检查、督促住院处对住院超过三个月的病人,进行及时结账。
8.及时反馈各种信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三、应在药店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
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药店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
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十、医保人员到药店购药时,应认真按照以下原则给药,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相同治疗效果的药品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辅助的药不能超过2种。
十一、必须每天将售出药品有关医保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传内应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id卡)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时之前上传完当月数据,次月2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1、协助推动平安在各地医保项目,促成项目落地;
2、负责对医保项目的业务需求收集、调研;
3、负责医保项目中医药信息相关的对码、规则制定等专业工作;
4、协助协调平安各部门与社保、第三方之间的信息沟通;
5、参与对医保实施项目落地的.测试、验收;
6、系统上线后,负责系统的日常运维与问题处理。
1.编制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计划、年终决算及各项报表。
2.依据有关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会计监督。
3.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其他各项经济信息。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监督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5.搞好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及各种票基金报表的'登记。
6.协调好同局机关基金管理部门和上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部门的关系。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配合各医保中心,加强医保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
2、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3、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与选择我院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省内外各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服务协议。
5、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6、按照各医保中心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标准,做好各医保病人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初审工作。
7、热情接待选择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并负责盖章。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1、按照国家医保、农合的政策规定,县医保办、县农合办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医保、农合患者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工作。
2、结算前认真核对医保、农合患者身份及符合报销资格情况。
3、核查应有的审批单、住院费用清单、自费协议书、知情同意书及诊断证明等诊疗资料。
4、根据我县医保、农合运行方案及服务协议,正确归类,准确结算。
5、认真对结算过程进行复核,做好结算汇总及解释工作。
6、按要求将本次报销金额在患者医保证(合疗证)中进行填写,并复印报解所需各种资料。
7、按要求及时将农合患者本次报销金额转入其农合卡。
8、积极主动向医保、农合患者或家属进行医保、农合政策宣传,并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咨询。
9、加强与临床科室和住院收费组的`工作联系,妥善处理医保、农合患者费用结算中的问题。
10、及时将医保、农合结算情况汇总报告给主办会计,并协助主办会计做好医保农合的账务处理。 10、完成科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服从主任分配的工作,接受主任的授权,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工作,向主任负责。
2、把好参保单位进入医保关,对正常单位进人医保进行审批;对确有困难的参保单位进人医疗保险进行核审。
3、对参保单位确有困难要求缓缴的进行核审。
4、对中心的具体业务工作按主任的`分配或授权进行管理,具体业务工作有: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特殊人群、医疗审核等。
5、负责基金征缴管理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征收各项医保基金。
6、负责个人账户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对个人账户拨付进行核审,对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审。
7、负责医疗审核管理工作,对每年医疗费用限额在5000元以内的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和家庭病床患者就医进行审批;对每年医疗费用限额在5000元以上的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和家庭病床患者就医进行审批;对转往外地的转诊、转院患者就医进行核审;对各类医疗费用拨付、报销进行核审;与“双定”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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