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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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xx〕115号),安徽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广德县财政局委托,于20xx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对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评价依据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10号);
(二)《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xx〕33号);
(三)《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建村〔20xx〕273号);
(四)《关于印发广德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4号);
(五)《广德县关于开展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生办〔20xx〕26号)。
依据相关文件,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经济性原则,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构成。指标的设定、选用、权重(或分值)根据项目的特点设计确定。在坚持效果导向的同时,突出过程评价。同时,指标的设计体现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地反映项目的绩效水平。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底至20xx年初,广德县住建委组织各乡镇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进行了详细摸底和入户调查,同时联合县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共同对贫困类型进行了审查和核准。结合我县上报的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省住建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为837户,其中重建房屋户547户,修缮加固户290户。
20xx年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共需1268万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县政府尚需配套资金472.85万元。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已将县级配套资金纳入今年财政预算。
截止10月下旬,年度改造房屋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按照乡镇初验、县级终验的流程,截止11月底经验收合格,符合发放补助资金第一批改造农户共706户,加上20xx年提前实施的43户改造任务,即目前实际已完成749户。其余的因房屋尚不满足居住条件、或低保尚在办理等原因,目前暂不符合验收条件。县住建委及各乡镇加快落实,并计划纳入第二批进行验收和发放补助资金。
三、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判断项目的申请、设立、审批过程是否符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申报和审批的规范情况。
(2)绩效目标合理性:通过对项目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查,判断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3)绩效指标明确性:依据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
资金落实
(1)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时率=(实际到位专项资金/应到位专项资金)x100%。
(2)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到位奖补资金与应到位奖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财政或项目主管部门对财政奖补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3)项目建设规范性: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程序,为保证项目实施在项目选址、主体结构抗震、农房风貌等方面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操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的规范性。
(4)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单位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是否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建设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要求。
(5)资料报送情况:有关单位资料提供是否及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
账务管理
(1)会计核算规范性:项目资金是否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专账核算,以及支付程序和相关附件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规范性。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账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3)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率:用以后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改造数/计划完成改造数)X100%。
投资完成率:项目实际投资(或支出)与计划投资(或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投资真实情况和项目计划投资管理水平。
完成时效性:有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符合程度,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数/计划(或申报)任务数X100%。
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项目单位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是否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信息的月报制度。
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单位是否按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进行建设,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四)项目效果情况
政策宣传:反映和考核各级政府对项目宣传引导情况。
可持续影响: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成后运行成效发挥等方面的情况。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X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前期准备
自20xx年12月2日项目布置会以来,项目组与相关部门完成对接工作,理顺了绩效评价工作思路,明确了评价目的、方法、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
(二)组织实施
了解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组织管理等总体情况;查阅与本项目相关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质量监管、验收及档案管理等资料;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准确。
(三)分析评价
依据已掌握的资料和调研情况,在对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查核实的基础上,工作组成员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利用绩效评价指标对项目进行打分,并根据调研成果,总结项目的主要经验,指出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等。
五、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细则及评分标准,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分)、良好(85>S≥75分)、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20xx年度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整体得分87分,评价等级“优秀”,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入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9分,得分率为95.00%。
项目立项:该指标得分率为91.67%,实际得分11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该指标得分率为75.00%,实际得分3分。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提交的文件、材料规范;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广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4号),批准了广德县住建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但未见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用地和环评手续(扣1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4 分。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促进当地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所必需,制定了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符合中长期规划;县政府将危房改造纳入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20xx年5月,同住建委签订了责任状。
(3)绩效指标明确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4分。
项目有清晰的建设计划和建设步骤,并具有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了量化匹配,规定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明确规定了实施的三个步骤,明确了各步骤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确定重建547户和修缮290户的数量;广德县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于20xx年5月与项目牵头单位(住建委)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资金落实: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5分。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1749号),广德县到位资金327.75万元;《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1749号),下拨广德补助资金167.4万元。总计下拨资金795.15万元,计划资金1094万元,县财政需配套资金472.8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00万元。
(2)资金到位及时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 3分。
按实施方案或计划等资料中有资金拨付时限规定,没有规定的以实施当年未12月31日为截止时点,不予扣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指标总分值30分,得分率为93.33%,实际得分28分。
项目管理:该指标得分率为89.47%,实际得分17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2分。
广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4号)成立了组织机构,建立责任制具体落实到部门和相关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现场管理、进度控制等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4分。
制定了以农户自建为主和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的政策;抽查了卢村乡石狮村、高庙村,新杭镇路东村、流洞社区,桃州镇高湖社区、白洋村,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认定精准,危房改造户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的公示程序公开、透明。
(3)项目建设规范性:该指标得分率为75.00%,实际得分3分。
规定了科学开展农房规划选址及满足农房风貌综合管理要求;广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4号),明确规定了危房定级由县住建委组织各乡镇现场核实评定;但未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烈度并采取了抗震措施(扣1分)。
(4)项目质量可控性:该指标得分率为75.00%,实际得分3分。
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程序及资料规范、完整;抽查了新杭镇丁家村、路东村,卢村乡高庙村、笄山村、桃州镇白洋村、山关村,未见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技术指标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安全质量督查;但未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未见对危房改造的建筑工匠培训和施工队伍资质予以规范(扣1分)
(5)资料报送情况: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5分。
县住建委、新杭镇丁家村及路东村,卢村乡高庙村及笄山村、桃州镇白洋村及山关村资料提供及时;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账务管理: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11分。
(1)会计核算规范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3分。
资金设立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截止绩效评价日,尚未拨付资金。
(2)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5分。
广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4号)文件,未规定资金拨付时间,根据规定,资金拨付不得迟于20xx年12月31日。
(3)财务监控有效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3分。
项目单位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了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年度绩效自评。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指标总分值25分,得分率为64.00%,实际得分16分。
目标任务完成率:该指标得分率为0%,实际得分0分。
截止绩效评价日,全县实际已完成749户,尚有88户未完成。从乡镇来看,仅有桃州镇全部完成,新杭镇尚有23户未完成,邱村镇尚有20户未完成,誓节镇尚有6户未完成,柏垫镇尚有3户未完成,卢村乡尚有29户未完成,杨滩镇尚有12户未完成,四合乡尚有4户未完成,东亭乡尚有5户未完成,目标完成率为89.49%(扣6分)。
投资完成率:该指标得分率为25.00%,实际得分1分。
截止绩效评价日,共完成新建住户413户,补助总金额826万元,修缮加固户336户,补助总金额201.6万元,投资完成率81.04%(扣3分)。
完成时效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4分。
广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4号)文件未规定完成时限,以20xx年12月31日为时限。
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5分。
抽查了新杭镇丁家村及路东村,卢村乡高庙村及笄山村、桃州镇白洋村及山关村,皆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管理制度;农户档案资料的内容完整、规范;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数据和改造前、中、后照片录入及时、准确。县住建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月报送制度。
质量达标情况: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6分
抽查了卢村乡、新杭镇、桃州镇,危房改造在房屋的地基(基础)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的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给水、供电及通风等设施符合要求;改造后的总建筑面积符合控制标准;人均建筑面积符合控制标准。
(四)项目效果情况
该指标总分值25分,得分率为96.00%,实际得分24分。
政策宣传: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3分。
县住建委发放宣传手册、明白卡等对相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行;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抽查新杭镇路东村及流洞社区,卢村乡高庙村及石狮村、桃州镇白洋村及高湖社区,民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皆能知晓。
可持续影响:该指标得分率为80.00%,实际得分4分。
抽查新杭镇路东村及流洞社区,卢村乡高庙村及石狮村、桃州镇白洋村及高湖社区,改造后的农房不存在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的情况;改造后的农房出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未见易地新建农房搬迁后,但未合理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扣1分)。
3. 社会效益: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6分。
抽查新杭镇路东村及流洞社区,卢村乡高庙村及石狮村、桃州镇白洋村及高湖社区,项目实施后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了其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拓展了相对弱势的农村困难群体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帮扶救助制度,维护了社会稳定。
4. 经济效益: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3分。
抽查了新杭镇路东村及流洞社区,卢村乡高庙村及石狮村、桃州镇白洋村及高湖社区,项目的实施降低了受益对象的建房成本支出,缓解了经济负担;增强了社会内生动力,加快了农村困难群体脱贫致富的进程;对推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促进经济亦有效果。
5. 生态效益: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3分。
抽查了新杭镇路东村及流洞社区,卢村乡高庙村及石狮村、桃州镇白洋村及高湖社区,项目的实施对农户人居环境的改善有明显促进作用;对乡村环境面貌的提升有积极推动作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意识。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得分率为100%,实际得分5分。
抽查了新杭镇路东村及流洞社区,卢村乡高庙村及石狮村、桃州镇白洋村及高湖社区,项目的实施,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100%。
六、存在问题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房改造任务未能及时完成
20xx年度广德县危房改造项目总任务为837户,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完成危房改造749户,尚有88户未完成,完成全年危房改造总户数89.49%,20xx年所剩时间不多,危房改造任务难以及时完成。
(二)补助资金偏低
20xx年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安全住房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人群,自身积累少,筹资能力差,而每户的补助标准客观上无法完成危房改造,导致部分危房改造户建房进程缓慢,甚至无法开工。
(三)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工程的关心,但由于危房改造面对的是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政策理解能力差,需要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且媒体关注度不高,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七、评价建议
结合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科学下达年度计划
年初下达年度危房改造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不确定因素,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亦要考虑计划的严肃性,危房改造户的实施能力,科学下达年度计划,确保年度计划得以完成。
(二)确保20xx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完成
截止绩效评价日,广德县尚有88户危房改造户尚未完成,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分析原因,对危改户进行帮扶,使需要改造危房的农户能按时建设、竣工,确保20xx年度危改任务得以完成。
(三)多渠道筹集建房启动资金
目前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高,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多渠道筹集建房启动资金,把危改户不举债建设的要求落在实处。建议一是争取上级部门加大投入补助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加大帮扶力度,三是争取社会捐赠,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
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群众的关怀,这就要求项目实施部门不仅仅要把好事办好,亦应加大宣传力度,对危改政策进行深入的宣传,向符合危改条件的贫困户说清讲透,避免出现一知半解错误理解政策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更好的促进民生项目的实施。
根据《亳州市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20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二、各考核指标实施情况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20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20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20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巩固脱贫成效,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对象和特殊贫困群体,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摆在突出位置,全面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统筹实施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现对我单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根据《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财政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2.8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19年,江华县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577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类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人户20-55平方米;2人户30-65平方米;3人户40-90平方米;3人以上户按人均13-18平方米每户增加30平方米辅助性用房标准控制建房总面积,现有安全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基本住房保障的,建房面积按建房控制总面积核减原有安全住房面积计算。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完成率均达到100%。
4、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5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5万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3万元/户,贫困边缘户补助1.5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统建老年公寓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每户4万元以内。
修缮加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5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边缘户等补助0.8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0.5万元/户。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均达到10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19年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2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业务管理得分10分,财务管理得分20分,项目产出得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本次实际评价危房改造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到位22.8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人到户1653.5万元,支付专项差旅费、办公费、整改经费及其他支出22.8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住房保障核查鉴定中,经鉴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程序进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部门联审和三级公示,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及时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审批制度,拆除新建的要求先拆除危房再实施改造;实施修缮加固的.,应及时组织修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分批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
2.取得的实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3.5万元全部通过预付乡财政所,发放到577户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账户,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2.8万元按实施情况核拨使用,专项用于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存量危房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县危改办日常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繁杂,需要下村逐户核查存量危房以及基本信息情况,现场监管、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审核整理等均需要大量人力与时间,根据县危改办及乡镇危改办现有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强度极大。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编办增加编制。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工作的通知》(寿财绩【20xx】4号),结合住建局的职能,遵循重要性原则,选定提前下达20xx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69.73万元,作为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住建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1个下属单位,
寿宁县住建局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67人,计78人,现有工作人员合计人。编外人员84人,其中临时工 33人,合同工7人,派遣工12人。寿宁县住建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乡规划股、城乡建设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增挂“住房保障股”牌子)、建筑业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宁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寿宁县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中心、寿宁县建筑安全监察站、寿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寿宁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寿宁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寿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寿宁县房地产管理所、寿宁县园林管理处、寿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涉及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补助。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根据《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xx〕73号)寿宁县财政局收到269.73万元资金,用于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确保城乡建设工作正常运转,使城乡面貌得到改善。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我局结合20xx年市住建局下达寿宁县建设目标任务和20xx年工作计划,参考前三年各项业务指标的平均值、当年的数值、发展的趋势等等因素,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建设专项资金支出269.73万元,到账情况完成100%,验收合格率100%。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我局以局长为领导,各相关股室负责,其他业务骨干负责日常督导、技能培训工作,财务人员负责协调、跟踪、监督、报送绩效材料等。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完成,每年按实际情况,编制项目预算,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具体项目实施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项目实施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情况通报、有数据分析报告等,如市住建局定期对我局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每月通报完成情况等。开展绩效动态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每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发现严重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跟踪,及时纠偏,阶段性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性任务基本能够按序时精度执行,保证了年度目标任务按值按量或超额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项目资金按照年度预算,总投入269.73万元,实际支出269.7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到位率100%。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使用。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辅之以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主要采用历史标准。
2、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年度绩效目标总体情况良好,项目自评99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269.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项目完成时限为12月底前,实际完成值为12月底前,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成本目标:投入资金绩效目标值为269.73万元,实际完成值为269.73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产出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农村危房改造416户,实际完成值为416个,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合格率绩效目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目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各村均等化,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社会公众满意度目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95%,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对指标体系得分情况进行逐项分析,需要描述扣分的原因)。
1、投入指标体系总计30分,自评得分30,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未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满分15分,得15分。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4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100%,得4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3)资金落实方面满分11分,得11分。资金到位率100%,得3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100%,得4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计30分,自评得分29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满分9分,得9分。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业务档案齐全并及时归档,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质量,得3分。
(2)财务管理方面满分15分,得1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制定1个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得3分;固定资产由局财务专门管理,得3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3分;项目资金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得3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虽有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但不健全,此项扣1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满分6分,得6分。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3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3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得40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满分15分,自评得15分,农村危房改造416户等于416户,得15分。
(2)产出质量方面满分20分,自评得20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验收合格率大于100%,得20分。
(3)项目收益方面满分5分,自评得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得5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2、年初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但此项工作未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数据提供进度迟缓,相关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户主审核意见,没有及时组织联审,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关乡镇未及时跟进,造成工作进展达不到预期目标。
3、各乡镇村建经办人员变换频繁,新进人员对业务经办流程不熟悉,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项目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强化组织管理,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政策,让村庄及时享受到改善生态居住环境政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得以顺利开展。
3、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单位未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找出原因分析改进,对不适用的绩效目标应及时调整修改,总结经验,下一年度根据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实际情况设定更有效更直观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根据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牵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会面振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舒城县住建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建秘〔20xx〕68号)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初,省住建厅下达我县160户危改目标,我县实际完成179户,完成率112%。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3.6万元。其中县财政追加补助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五种特困家庭14户17.4万元,20xx年县政府对179户提高补助标准132.4万元。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⑴项目立项规范性方面。危房改造项目运行规范,我县179户农村危房改造需由农户本人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且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按照省市要求,所有危改对象在镇村两级比对“三证一手册”(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基础上,再经县扶贫局、民政局、残联比对盖章确认,方可最终确认,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坚持“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具有可行性。
⑵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及《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符合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且绩效考核已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⑶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有明确的时度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其中重建类77户,修缮加固类102户)。
2、资金落实
⑴资金到位率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63.6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363.6万元(其中县级专项资金17.4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到位专项资金)×100%=363.6/363.6*100%=100%。
⑵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各乡镇向县住建局出具资金申请报告,由舒城县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⑴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在住建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专人进行办公。制定下发了《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舒建秘〔20xx〕68号),明确了危改对象、范围、程序及要求等工作内容。
⑵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相继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危改对象,通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单位查验来精准认定对象,通过网站和镇村公示来公开补助对象,确保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到位,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无虚报假报现象。
⑶项目建设规范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对申请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采取逐一入户核查的方式,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予以鉴定C、D等级,填写入户核查表。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为此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工匠进行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能业务培训。同时危房改因地制宜,满足农村风貌综合管理。
⑷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规范计划指标和对象调整变更手续,严格做到调整变更有文件、有批准。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力度,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到现场对危改建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督促整改到位。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采取“质量优先、政策透明、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工作模式,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常年累月逐户上门验收。对于达不到入住条件、修缮不到位、新建房屋选址不安全、原危房未拆除、装修豪华住宅等违反危房改造政策的,一律不予通过县级验收。截止绩效评价日危房改造项目179户均已通过验收,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⑸资料报送情况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报送齐全、真实且准确。
2、财务管理
⑴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⑵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在年度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县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杜绝了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的发生。
⑶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县住建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xx〕87号)文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方面。截至绩效评价日,179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改造数/计划完成改造数)×100%=179/160*100%=112%
2、投资完成率方面。投资完成率=(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0%=363.6/363.6*100%=100%
3、完成时效性方面。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申报任务数)×100%=160/160*100%=100%
4、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按乡镇进行整理,统一送交县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及时在危改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及改造前、中、后照片,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月报送制度。
5、质量达标情况方面。各乡镇(开发区)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xx〕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给水、供电及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五、项目效果情况
1、政策宣传方面。及时印发危房改造宣传海报,张贴在镇、村醒目位置。积极参加县民生办组织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发放“20xx年度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1000余份,让民众熟悉并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可持续影响方面。改造后的农房质量符合安全入住标准,农户均已入住,不存在低效运转或闲置浪费的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一律拆除。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房屋出现零星隐患的,由乡镇安排施工队为其消除隐患,相关费用由乡镇支付。
3、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这“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了其生命安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和全县人民共同奔小康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帮扶救扶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4、经济效益方面。有效的降低了受益对象的建房支出成本,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加快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进程。同时,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5、生态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6、社会公从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179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满意度达100%。
六、综合自评情况
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级别为优。
根据贵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我局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 “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四、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具体见附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1.农户申请。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情况如下:
略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六、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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