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十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名称:
浙江.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
项目单位: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主管部门:
浙江省赴四川省甘孜州帮扶工作队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
新增
项目绩效目标:
推动甘孜州20xx年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小分队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市场拓展和商贸促进、基层队伍培训等工作,扩大甘孜州对外开放成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最终促进全州农牧民群众脱贫奔康。
申请资金总额:
浙江省20xx年对口支援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项目经费480万元,资金来源:浙江省对口支援甘孜州目投资计划。
项目概况:
20xx年浙江省对口支援甘孜州项目投资计划安排480万元用于浙江.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项目工作,要求甘孜州严格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旅行项目实施程序及《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四川省对口支援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使用援助资金。浙江省20xx年浙江对口支援浙江.甘孜双向推介交流宣传项目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各县(市)特色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搭建、市场拓展和商贸促进等,80%以上资金用于各县(市)。
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评估。
2.拟定工作方案。
3.开展评估。
4.撰写评估结论。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采取多种方案、多方获取信息。
2.修改完善,形成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遵循全面考虑,突出重点的原则,主要采取专家咨询的方式,同步以资料分析、集中座谈、网络查询等方式,对项目的相关性、可行性、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的相关性:
1.符合中央、浙江省、四川省相关援助资金使用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浙江省20xx年对口支援甘孜州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切实增强全州“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市场拓展和商贸促进专项工作。
2.项目与部门职能及规划相关。
20xx年6月,甘孜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浙江省对口支援甘孜州项目推介序时进度计划表》,要求对照序时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并每月报送项目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1.项目绩效明确,设置合理。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基本覆盖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绩效目标与预计实现需求相匹配。绩效目标的设置主要围绕各县(市)特色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搭建等工作。
3.项目综合效益显著,预期实现效益可实现性强。基本实现推动全州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小分队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基层队伍培训等工作,对扩大甘孜州对外开放成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有所提升,最终促进全州农牧民群众脱贫奔康。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1.项目内容明确,申报程序基本规范,方案基本完整。
2.项目预算编制有文件依据,且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相匹配。
3.项目单位具有项目实施基础性保障。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1.项目所依据的宏观政策具有可持续性。
2.项目产出的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性。
(五)预算资金的匹配性
已向浙江省援川前方工作组,甘孜州财政部门提交资金请示,项目资金有保障。
总体结论:
项目相关性显著,绩效可实现性强,实施方案基本有效,预期绩效可持续性强。
相关建议: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xx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xx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一、项目评价对象
(一)项目名称:鸡泽县滏阳河拦河坝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的有关资料。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
二、事前绩效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思路
参照《河北省省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规范》(冀财绩〔20xx〕2号),根据鸡泽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分析资金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
1.评估程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1)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①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对象、评估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
②由预算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及资料,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及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
③专业评估人员组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职责:负责评估计划制定、方案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实施现场评估,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申请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经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④发放相关资料给评估组成员,组织评估工作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事前绩效评估政策、评估标准、评估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和有关要求;
⑤评估工作组对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确定事前绩效评估标准;
⑥确定现场评估工作日,拟定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2)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①现场评估
听取预算单位关于项目整体进展情况和资金申报、使用情况汇报;
评估工作组到该单位采取询问、调查、复核等方式,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审查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根据审查结果分析组织管理水平:
了解项目的预算计划和实际可完成率、经济和社会效果;
实际核查项目申报资金额度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②非现场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听取该单位项目情况介绍后,对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③综合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采取项目预期效果与项目预算相比较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的内容,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工作组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估结论,提出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
①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②评估工作组内部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③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报送委托单位。
2.评估方式与方法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采取实地考察、论证评审、咨询座谈等方式进行。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2、比较法。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批复等资料,此项分值10分,实际得分0分。
(二)投入经济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算相关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三)筹资合规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相关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四)绩效目标合理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五)实施可行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七)总体结论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相关资料,评估总分0分,不建议纳入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xx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二、评估过程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xx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6.8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40.2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满意度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的录制和播出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大于90%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市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试点项目
实施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管部门:南充市人民政府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优秀
申请资金总额:350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350万元
项目概况:为了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充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推广南充市市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舞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及学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小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申请预算总额350万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下达评估通知。局财务装备科根据要求,通知局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3.形成专家组。评估组由局财务装备科、城镇环卫科形成专家评估组。
4.现场开展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由评估组赴项目现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5.获取评估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
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辅以资料分析、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的必要性
生活垃圾分类是中、省、市积极倡导、大力推行的,在推行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摸索出适合我市市情的方式方法,进行试点工作就是有益的探索,为大面积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二)绩效目标科学性
本项目目标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宣传活动、桶边督导等,从硬件设施、宣传督导、信息管理等全方位、全链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的分类投放、分类转运,能极大推动民众分类习惯养成。
(三)实施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局领导认可,批准实施。
(四)筹资合理性
本项目主要由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
(五)预算合理性
本次预算的主要计算数据以市场询价为准,预算合理可行。
(六)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高民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率。
四、相关建议
1.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
2.市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自评报告适用市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试点项目的单位内部自我绩效评价,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时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单位: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智慧服务便捷化、智慧管理立体化、智慧交易高效化、党建宣传形式多样化场地调度管理智能化、安全运维标准保障规范化。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化,实现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基本形成跨区域、多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集中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移动端应用,使用中心服务向移动端渠道延伸,为用户提供便携的服务,同时以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助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成领先全国资源信息化水平、与国家级示范平台建设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项目资金总额:1634.006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采取政银合作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文件精神,按照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一张网、一盘棋"统筹考虑,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省建下发、统分结合、分级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交易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软件运行支撑环境搭建、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与基础配建内容。
(三)项目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张家界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自然资源、社会类无范本五大业务,同时包含业务开展所需的场地智能调度及管理。可支持两区(永定区、武陵源区)、两县(慈利县、桑植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1、"一张网":实现国家-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同时链接张家界市各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的"一张网",交易数据全贯通。
2、"全智慧":通过建设智慧服务、智慧交易、智慧管理、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智慧化,着力推进交易系统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高监督平台的行政监督效能。
3、"优保障":全面贯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出台的5项信息化建设标准,以贯标落地为抓手全面提升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和标准应用水平,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等级保护规定,需要参照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形成完备统一的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运行保障体系。
(四)项目进展
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20xx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了总体要求。
20xx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湘资[20xx]37号)、20xx年11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资[20xx]63号)等文件,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解决方案。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xx-430802-64-01-044489,估算总投资139000万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
20xx年3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6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湘资函[20xx]8号),明确支持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
20xx年1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张府阅[20xx]13号),研究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项目在争取到资金来源和保障的情况下,于20xx年启动建设。
20xx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核资金控制在1656.55万元以内。
20xx年4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评估准备阶段:抽取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依据和评估内容,拟定评估计划,下发《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张财绩[20xx]7号),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评估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采取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听取有关汇报或介绍后,对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3、评估报告阶段: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三种,报告内容包括介绍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
(二)评估目的及作用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部门单位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促进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投资管理的加强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是项目投资效果最好,用最少的投资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建设方案,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
2、实事求是的校核投资,落实资金筹措办法和渠道;
3、促进项目决策科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
4、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落实科学发展规划;
5、有助于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总分15分,计15分)
1、立项依据(12分)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是交易行业的生命线,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利器。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等文件精神,需要达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与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有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整改和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需不断完善平台体系,实现平台优化升级;推进顶层设计,健全统一的制度规则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监管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与部门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xx开始自建信息系统,由于缺乏顶层规划,也没有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边运行、边完善"原则,虽然通过租赁和省级交易平台下发方式,实现了部分交易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在线评标等系统上线,现有平台出现硬件设施设备部分出现老化、软件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场地管理手段落后、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交易数据的利用和分析能力不足等问题,现有平台无法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开展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现实的迫切需要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服务对象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财政投入(3分)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作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二)投入经济性(总分20分,计16分)
1、投入合理性(11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编制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预算总投资16,565,471.10元,项目预算较为完整,预算投入资源及成本与项目预期产出效益相匹配,投资测算合理,充分考虑银行等其他渠道筹资。为控制投入成本,项目预算经张家界市财政局评审并出局《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审减225,402.80元。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预算成本控制有效性(9分)
通过平台的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提升交易过程透明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通过系统实现网上互动、网上递交备案事项、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投标等操作以及无纸化运行,可减少交易各方的通讯、交通、印刷、人力、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大大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节约社会资源,以实现绿色交易。将行政效能监督、被动式监督转变为进行式、主动式全过程监督,可以提高交易中心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制定完善明确的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成本控制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4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20分,计20分)
1、目标明确性(8分)
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以节约投标人成本、规范专家评审费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降低财政支出成本、提高财政收益等为目标",制定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受益服务对象定位准确,与建设单位工作职责与长期规划密切相关。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目标合理性(8分)
项目建设目标设定为解决部门工作的实际问题,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相关,与年度目标一致,与项目设计解决的问题相匹配,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制定有"财政资金节约率"、"各交易主体资金节约率"、"全流程电子化率"、"交易周期"等具体明确的绩效指标,可考核性较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总分30分,计27分)
1、实施方案可行性(15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述、现状分析、总体目标、方案内容、实施路径、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项目实施内容明确具体。提出"升级改造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运维保障建设"等23项重点任务,与"一张网(数据全贯通)、全智慧(交易活动全智慧)、链湖南(交易链上全信任)",实现交易活动智慧化、公共服务精准化、行政监督立体化、交易活动智慧化、保障措施规范化,打造全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湘交模式",助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相匹配;提出分阶段建设的实施路径,组织进度安排清晰,相关基础设施等条件能有效保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并出具了《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指出《方案》按照"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符合智慧张家界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方案》提出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四大应用模块、三大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合理;《方案》提出的立体、多元、便捷的智慧管理和交易模式,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技术路线基本可行。
评估发现,专家审查意见指出项目实施方案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够全面。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2、过程控制有效性(9分)
为保障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项目管理。有相应的监督、奖惩等管控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健全,与项目切实相关,可操作性强。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项目可持续性(6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成后,组织机构能够持续运转,在正常维护管理的前提下,能持续发挥效益。
但是,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未明确项目建设运行的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此项扣1分。
(五)筹资可行性(总分15分,计12分)
1、筹资合规性(5分)
20xx年12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报经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同意,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计划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相关论证,资金筹措程序科学规范。但是,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1分。
2、财政投入(5分)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及政银合作方案的报告》(张公交易[20xx]8号),汇报政银合作方案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存放合作银行公开招标方案》。项目投资考虑财政预算及配套能力,合乎实际,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筹规划,目前没有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筹资风险可控性(5分)
项目筹资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筹资方式和程序经过相关单位论证,所有方案经过专业技术单位审查,由市智慧办和智慧城市中心严格把关,防止重复建设,整体筹资风险可控。
但是评估发现,项目未进行筹资风险评估,对筹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未制定相应可行、有效的应对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六)总体结论
根据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得分为90分。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评估的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立项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建议在完善相关成本控制措施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下予以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方案考虑不周
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中指出,设计方案中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全面,与现有党政OA系统、智慧党建等对接、业务系统统筹以及机房设计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未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明确制定成本控制方案,未采取措施有效成本控制。
(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完善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模式实施,但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未明确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建设运行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够完善。
(四)未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入资金较多,财政投资压力较大,未开展相应的项目筹资风险评估。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要求:做好与现有党政OA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等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房设计,做好柴油发电机房位置布置,设置安全区域并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考虑国产化替代问题;完善网络安全建设等。
(二)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需制定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补充切实可行的市场化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明确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社会化运作(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需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及筹资方案,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维模式及运维费用来源等。
(四)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筹资风险评估工作,对项目筹资环节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全面分析偿债能力等筹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范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资金短缺或偿债危机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5.4万㎡,水面面积约9.2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149.3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149.3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49.3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149.3万元/年,已支付149.3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军所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建国副所长
涂卫副所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149.3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项目(政策)概况: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本项目同德县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申请资金总额:16.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6.6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
2.产出数量指标
此次项目建设规模数量456平方米
3.产出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拨付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5.产出成本指标
总缺口资金16.6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办公环境,俱全办公设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优化工作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同德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缺口资金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及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应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用款,申报20xx年同德县司法局办案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6.6万元。
四、总体结论
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五、附件
包括: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同政【20xx】136号文件,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259号文件。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背景和目标。
根据《绵阳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绵委发【20xx】78号)和《平武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保环保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的函》(平环委办函【20xx】8号)、《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农经【20xx】293号),因原厂址紧邻场镇周边的居民分布较多,原屠宰场生产过程中未对噪声、废弃(锅炉烟气、恶臭)、废水进行有效治理,对周边居民造成了较明显的影响,同时污水经场镇区污水管网排放,造成区域地表水质的污染。有利于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生活生产环境,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周边牛羊养殖业的发展。由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xx年,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建设总投资20xx.11万元。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平武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完成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迁改。
二、评价结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立项、投入、绩效目标、实施方案、筹资方式等五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步骤方法。
我局组成绩效评价小组,按照前期准备、报告撰写两个阶段,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汇总整理,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决策依据。
(1)《绵阳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绵委发【20xx】78号)
(2)和《平武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保环保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的函》(平环委办函【20xx】8号)、
(3)《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农经【20xx】293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从总体上看,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决策依据充分,项目补助方式科学合理、规范有序,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生活生产环境,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周边牛羊养殖业的发展。经评价小组讨论确定评价总得分为72.00分。
4.项目的成本控制制度
未见平武县光大国投公司的内部控制手册,成本制度不完善不可操作。本项总分5分,本项得分0分。
投入的经济性总分25分,实际得分20分。
(三)绩效目标的可行性
1.目标的完整性
20xx年8月底前,完成对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迁改,有利于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及周边牛羊养殖业的发展。项目目标有概括性、相对宏观的文字描述。但无具体的绩效指标三级指标,指标不值明确。本项总分5分,本项得分2分。
2.目标的准确性
未设置绩效目标。本项总分10分,本项得分0分。
3.目标量化
未设置绩效目标。本项总分10分,本项得分0分。
4.指标值测算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预计完成投资总额20xx.11万元;测算标准合理。本项总分10分,本项得分10分。
绩效目标的科学性总分35分,实际得分12分。
(四)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论证充分
根据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事前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经论证可行。本项总分4分,本项得分4分。
2.项目计划完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建设方案、施工合同以及计划项目完成时间期和施工进度网络或横道图等相关资料,施工单位为四川智盛祥和建筑有限公司,测绘单位为四川省宏泰测绘有限公司,四川北极星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书、项目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计划24个月完成对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项目计划占地面积约1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87平方米,其中牛羊圈约200平方米,牛羊屠宰加工厂房约720平方米,冷冻仓库约540平方米,办公楼488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约239平方米,另建设厂区所需道路、绿化、管网、大门、围墙、化粪池、挡土墙、防洪堤等附属设施。项目有完整的计划;项目计划完整详细、子项目计划内容清晰。本项总分6分,本项得分6分。
实施可行性总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五)预算的合理性
1.预算匹配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预计完成投资总额20xx.11万元。项目预算按照项目任务测算结果编制,且与绩效目标匹配。本项总分5分,本项得分5分。
2.编制准确
根据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建设投资估算表,分为第一部工程费用、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各部分又细分为具体建设项目和相关费用且经济科目使用准确。项目细化编制,并按相应经济科目编制预算。本项总分5分,本项得分5分。
预算的合理性总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制定内部控制手册,无相应的措施及办法,成本制度不完善不可操作。
(二)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迁改项目未设置项目的绩效目标。
四、项目建议
(一)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制定内部控制手册,或相应措施及办法,有利于项目具体实施和成本的管控。
(二)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对平武县金藏沟牛羊屠宰场迁建项目迁改项目设置项目的绩效目标有利于资金的合理规范的使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完工。同时有利于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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