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计生服务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
3、坚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考核发放一次。
二、实施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对象:镇计生服务站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及构成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定的总额内自主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项目(总分100分,加分另计):
1、岗位性考核计分35分。
2、考勤类考核计分25分。
3、综合目标考核计分40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一)岗位性:以35分计算,分管副院长岗位计35分;兼职统计、财务、文秘、流动人口管理、从事药具管理、检验、放取环、人流等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岗位计30分,其他岗位计28分;信息录入另加5分。
(二)考勤类:以25分计算,主要考虑职工出勤的因素,对当月正常工作日上班与节假日值班全勤的计25分;缺勤(含请病假事假)每天扣0.5分(半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按“(六)”处理),半年累计旷工15天的,考勤类绩效工资全部扣除计0分。
(三)综合目标考核:以40分计算,采取半年考核,考核内容、项目见考核评分表(详表附后)。半年综合目标考核分数采取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打分及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打分二块确定,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打分占50%,计20分,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打分占50%,计20分,合计总分40分的综合目标考核分。
(四)加分与扣分:
1、有下列项目之一的每项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有学术论文发表的。
(2)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文章的。
(3)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刊播报道的。
(4)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分,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
(2)发生医疗技术事故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迟到、早退、旷工的`。
(5)其他认为可以扣分的。
(五)分配等级:总分91~100分以上为一等;81~90分为二等;71~80分为三等,70分以下为四等。
一等次按100%发放,二等次的按95%发放;三等次按90%发放,四等次的不发放。结余部分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奖励其他多贡献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律处分的,受行政处罚治安拘留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被通报批评的。
3、发生重大医疗技术事故,被通报批评的。
4、长期请事假不上班的(半年累计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或者长期请病假(半年累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请病假需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应能证明病情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同时具备)。
5、乱罚款、乱收费或服务态度差,被群众向区、市、县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五、组织实施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6人组成,组长由陈江平院长同志担任,成员:陈哲、李刚兵、骆振绪、张书发、张飞等同志组成。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本方案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抄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20xx年12月20日
附: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指标
分数
考评等级与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
知识
13熟悉
较系统掌握
基本掌握
考评得分
131211解决业务技术的能力
13优良中
考评得分
131211工作成绩
14突出
较突出
一般
考评得分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会室,由ddd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
三、考核的相关规定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按学校绩效考核最低标准执行。
(三)教职工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教职工由于不负责任,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教职工病、事假按渝人发〔20xx〕106号和渝人发〔20xx〕5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借调、借用人员以及支教人员(工资关系未办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县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七)今年新增人员(含特岗教师)、退(离)休人员、调出教育系统人员、在职死亡人员按在校上岗实际月份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适用于全体教师的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所占比例
考核期限
考核办法
计分办法
出勤情况10%
20xx年春期
每期以10分为基数,其中病假1天扣0.5分,事假1天扣1分,旷课一天扣5分,旷课一节扣2分,会议事病假一次扣0.3分,本项得分可扣成负分,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以教导处记录为准。
此项可扣成负分
工作量10%
20xx年春期
每期以10分为基数,由教导处根据师资情况和岗位情况在开学初进行分配。达到其工作量得10分,未达到扣相应分值。
在岗计10分,未在岗计0分
工作过程30%
20xx年春期
根据每期月过程考核结果的平均分计分。
按总分的30%计分。
工作效果50%
20xx年春期
①结合每学期期末检测成绩,按《考核细则》计算其得分;②结合每学期获奖情况,按《考核细则》计算其得分。以教导处记载和核算情况为准。
按总分的50%计分。
(二)适用于班主任的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考核期限
考核办法
月过程考核
20xx年春期
根据《班主任工作月考核办法》,主要考核班主任配合学校工作、清洁卫生、财产管理、班级文化、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以教导处每月记载情况为准。
学生人数
20xx年春期
根据每期班级实际人数进行加分(每生加1分)。
获奖情况
20xx年春期
参照《班主任工作月考核办法》的附加条款进行考核,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加分。
(三)适用于管理干部的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考核期限
考核办法
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学期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春期
撰写工作总结,先由本人自评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最后由学校校长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实行积分制考核办法。
2.教职工(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3.学校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基本依据。
五、奖励性绩效的适用范围
奖励性绩效除适用于全体教师绩效、班主任绩效外,还适用于教研教改奖励、教学质量奖励和干部绩效,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结合本校实际,决定从20xx年春期绩效总额中按10%的标准提取,以用于各项奖励和干部绩效,剩余的90%则用于全体教师和班主任绩效(以下简称校内绩效总额)。
六、绩效的计算方法
(一)班主任绩效分配方法:
1.20xx年春期校内绩效总额÷参与分配的教师数×40%×班主任人数=班主任绩效总额。(只担任一期的按0.5人次计算)。
2.班主任绩效的分配将结合班主任的考核得分而定。
(二)教师绩效分配方法:
1.20xx年春期校内绩效总额-班主任绩效总额=教师绩效总额。
2.从教师绩效总额中,按50%的标准提取,该部分金额用于教师考核,结合教师考核得分实行差额分配。
3.教师绩效剩余的50%部分,实行等额分配(因工作时间的不等而有差异)。
(三)干部(含教研组长)绩效分配方法:
1.绩效工资来源:学校提取部分和办公经费。
2.绩效分配方法:①教研组长按班主任平均数的60%计发;②中层干部在班主任平均数的基础上月增资30元;③副校级干部(副校长、工会小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在班主任平均数的基础上月增资50元;④正校级干部(中心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在班主任平均数的基础上月增资80元。(一期按6个月计发)。
3.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层干部按上述标准的95%计发,校级干部按上述标准的90%计发。
①全年被县教委通报批评达4次以上的;
②在每年的学校综合工作考核中,处于中下位次的;
③当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④单位教职员工出现x、信访责任案件的。
4.干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相应的绩效金额。
①所分管的工作被县教委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元;
②所分管的工作未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在学校综合工作考核中失分的,按每0.1分30元的标准从干部绩效总额中扣除。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八、本办法经学校行政会、教代会讨论通过,适用于20xx年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2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
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
(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
(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0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的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理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及其他相关人员
(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
(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
(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
(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
(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年度考核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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