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清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渣土清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新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常德市武陵区渣土整治专项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有效遏制偷倒、乱倒等现象,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常德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常德市武陵区设立了渣土整治专项,20xx年度预算安排15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大队(以下简称“区市容环卫大队”)。
2.主要内容
购买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审核城区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申报、许可核准;监管武陵区14个乡(街)范围内的渣土处置活动;收取垃圾处理费,对相关违法情况进行行政处罚等。
3.实施情况
(1)建筑垃圾清运
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常德市盛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和常德市康宇运输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对城区道路因渣土车扬尘及数字平台等发现的建筑垃圾及死角及时进行清理清运。项目实施期限:20xx年8月3日至20xx年8月2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单价及约定的折扣率进行结算。
(2)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工作流程如下: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
②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查验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符合受理条件。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补充的材料。
④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现场勘查并初审。
⑤交由领导审核完成后,如符合许可条件,核发《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不符合条件,向申请人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3)区域巡查
市容环卫大队下设6个执法中队,对分管区域内的渣土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进行日常监管,对区域内的非法处置、漏撒、私设滥建渣土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助查处。各中队巡查范围明细如下:
(4)行政收费及行政处罚
①行政收费:对经道路运输且必须进入垃圾处理厂处置的建筑垃圾、不同建筑施工企业间可调剂利用的建筑垃圾、同一建筑施工企业不同建筑工地间可调剂利用的建筑垃圾、装饰装潢(含居民家装)企业的装饰装修垃圾,按下列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
从20xx年12月15日起,原区市容环卫大队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由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收取。
②行政处罚
项目实施单位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情况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150.00万元。20xx年分三次共到位150.00万元,明细如下: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8月底,共支出专项资金1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道路清理清洗费、垃圾整治清运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对城区渣土运输车辆乱倾乱倒、沿途撒漏、扬尘污染等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建筑工地出入口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管理与处罚,确保城区道路不受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创城提供有效助力。
2.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①核发《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80个。
②审批核准建筑垃圾处理量≥200.00万方。
③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收费≥60.00万元。
④路面、工地巡查≥300次。
⑤监管乡(街)14个。
⑥开展渣土执法培训4次。
⑦渣土违法立案处罚≥100起。
⑧督促建设工地设立出入口洗车平台≥80个。
(2)产出质量
①核发证件准确率100%。
②建筑垃圾许可收费准确、到位率100%。
③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处置率和结案率100%
(3)产出时效
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时率100%。
②道路清洗清理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支出规范合理率100%。
(5)社会效益
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6)可持续影响
规范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
(7)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新中元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的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xx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现场核实路面清洁清理实施情况等;通过网络问卷的方式,对专项实施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经与项目实施单位、武陵区财政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分,实得15.5分,扣4.5分,扣分明细:
1.绩效指标欠合理,扣2.5分。
2.资金投入欠合理,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分,实得16.5分,扣3.5分,扣分明细:
1.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
2.制度执行欠到位,扣1.5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分,实得20分,扣10分,扣分明细:
1.数量指标4个未达标,扣3.5分。
2.质量指标1个未达标,扣1.5分。
3.时效指标1个未达标,扣4分。
4.成本指标未达标,扣1分。
(四)效益指标
总分3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1.满意度指标未达标,扣1分。
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常德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设立,项目立项规范。
2.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单位设定的绩效指标缺少道路清理清洁服务考核等核心指标,设定的处理数字平台建筑垃圾、处理零星建筑垃圾和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指标无法提供佐证资料。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
3.资金投入
项目实施单位未对项目明细及资金构成进行分解,预算编制欠科学。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50.00万元,实际均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xx年实际支出1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项目支出凭证等资料,项目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依据单位内控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欠完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城区道路清理清洗未按要求进行考核、验收等,制度执行有效性待加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20xx年共核发《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41个,“≥80个”的目标未完成。
(2)20xx年核准常德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25号楼等建筑垃圾处理量276.56万方,“≥200.00万方”的目标已完成。
(3)收缴建筑垃圾许可收费53.64万元,“≥60.00万元”的目标未完成。
(4)根据6个中队的《考勤记录本》及《中队工作记录本》等显示,“路面、工地巡查≥300次”的目标已完成。
(5)监管武陵区永安街道、芙蓉街道、河洑镇、丹洲乡等共14个乡(街)的建筑垃圾行政审批与处罚等,“监管行政乡(街)14个”的目标已完成。
(6)未获取渣土执法培训资料,“开展城管执法法律培训4次”的目标未完成。
(7)根据《20xx年市容环卫大队行政处罚台账》及卷宗资料显示,共查处旭辉国际新城工程项目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沿路抛洒建筑垃圾等共130起,“渣土运转违法立案处罚≥100起”的目标已完成。
(8)《西城水恋(南区)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卷宗》等现场勘查记录显示,建设了41个工地出入口洗车平台,“≥80个”的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
(1)《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卷宗资料显示,均按审批流程及复核结果进行核发,“核发证件准确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2)经抽查旭辉国际新城二标及常德碧桂园三期二标等卷宗,建筑垃圾许可收费均按常发改价服〔20xx〕480号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建筑垃圾许可收费准确、到位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3)未提供工地土方调剂(小证)、垃圾数字平台、零星建筑垃圾处置和整改情况,“处置率和结案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1)现场核实红庙街(青年路-人民路)改扩建工程等41个卷宗,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时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2)未获取道路清理清洗督查资料,“道路清洗清理及时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管理制度支付项目资金,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但存在项目实施单位油卡管理松散,且相关记录不健全等情况,“成本支出规范合理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执行,使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品味得到有效提升,目标已完成。
2.可持续影响
加大了城市建设规范度,推动了城市发展。
3.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84.59%,“≥90%”的目标未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单位将武陵区14个乡(街)的渣土监管分为6块区域,交由城东、城南、城西、城北、河洑、特勤共6个中队,采取“5+2,白+黑”的监管模式,对辖区建筑垃圾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渣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未细化
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表缺少项目构成分解,无法判断绩效目标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原因分析:项目预算编制欠精准。
2.财务管理不规范
违规将职工报账费用合计9.58万元(其中协管员节假日加班工资6.66万元、高温补助2.57万元、无偿献血慰问金0.34万元和独生子女费0.01万元)直接打到出纳(协管员身份)黄婉琪私人账户上;应付7家餐馆的加班误餐费15.43万元均转入黄国珍(武陵区乔哥芙蓉炒码粉快餐店)、黄忠力(武陵区大锅小椅金钻店)等个人账户,也未见相关委托收款书。
详情见附件2:加班餐费转入个人专户明细表。
原因分析:财务管理审核欠到位。
3.项目管理欠到位
(1)未按约考核。未执行道路清理清洗服务的日常监管与考核,也未对项目服务情况进行组织验收,仅通过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对比、按服务量及约定单价满额测算发放服务费。
(2)基础工作欠扎实。项目实施单位仅提供《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卷宗》(简称大证),无法提供建筑垃圾工地调剂土方量(简称小证),且也无法提供数字平台发现的建筑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处理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情况。
(3)垃圾清运单价未经审批。现行建筑垃圾市场清运单价未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仅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市场询价,拟定相关机械台班及人工清运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进行测算执行。
(4)油卡管理欠到位。20xx年上半年项目实施单位油卡交由各中队自行管理,6月将油卡收回市容环卫大队进行统筹管理,且仅能提供20xx年6月的车辆加油记录,无法结合各中队巡查记录与支出的13.29万元燃油费用对其进行有效的成本分析。
原因分析: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考核义务;项目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垃圾清运单价的执行无相关依据;油卡管理欠精细。
六、相关建议
(一)科学、精细、规范设置绩效目标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预算批复,按资金规定使用方向,分阶段、分块,细化成可衡量、便考核的相关指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参照执行。
(二)加强财务管理
1.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1)将报销费用采用银行批量代发的形式,打到报销人及报销企业账户上,确保报销费用支付到位。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据实整改欠缺的菜单明细及委托收款书,确保专项支付的合法与完整。
2.报审清运定额。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将自行市场询价并执行的《20xx年建筑清运市场价格表》,送交主管部门进行定额审核,按审核后的定额、单价参照执行,确保其有据可依。
(三)加强项目监管
1.按约考核。按约及时对采购服务企业进行监管与考核,按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2.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情况,据实填报相关信息,形成备查台账,并及时收集归档,确保项目实施情况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3.报审清运定额。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将自行市场询价并执行的《20xx年建筑清运市场价格表》,送交主管部门进行定额审核,按审核后的定额、单价参照执行,确保其有据可依。
4.加强油卡管控。指派专人进行油卡管理,按车辆逐一登记出车里程,并由经手人签字,办公室复核。定期对油卡费用与出车里程进行复核分析,加强油费管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20xx年(7)号《关于下放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城管)的会议纪要》内容,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执法职能(不含对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转由各城区管理部门实施,建筑渣土处置费由市城管委集中征收,在20xx年分配基数基础上结合体制调整后的各区实际,确定各城区分配基数。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按文件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了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的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城市建筑垃圾问题,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度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涉及资金总额40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为:
1.对全市建筑渣土清运实行专项管控,核准运输企业的专营资质,核发运输车辆准运证;2.对各城区城管部门建筑、施工场所管控进行综合考核。
具体绩效目标为:
1、数量目标:建筑、施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90%。
2、质量目标:当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营管控率90%。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合计400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为100%,专项资金实际拨付278.64万元,结余121.36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1.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20xx年度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400万元,涉及1家项目实施单位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评价年度与地点
本次评价年度为20xx年度,地点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3.项目实施工作情况
项目投入总额400万元,项目实际拔付使用278.64万元,其中: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使用278.6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拨付各城区渣土建筑垃圾处置费228.75万元以及渣土处工作经费。
(五)现场核查情况
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背景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xx]376号)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黄政发[20xx]23号)以及《黄石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黄财行资[20xx]470号)精神和要求,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为了做好这次评价工作,实现项目遴选“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按照绩效评价方案,黄石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目的与依据
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日益扩大,公众预算监督意识也不断增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迫切要求探索创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即外部评价主体,发现总结项目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建立社会评价体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构建阳光财政,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绩效。绩效评价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前沿课题。从系统组织整合理论角度看,评价不仅具有计划辅助、预测判断、监控支持、激励约束和资源优化等多项功能,而且作为一种运行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管理体制方面的缺陷。
本次评价的目的是:引入第三方主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依据既定的
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对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使用过程及整体绩效进行综合评判,评估水平、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措施,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城市配套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决策依据。
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省及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包括:《湖北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xx]376号)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这些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责任主体有具体规定。
(三)绩效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400万元。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四)绩效评价思路与标准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第三方评价为全新的课题。评价利用第三方组织的独立性、超然性与专业性,科学评估绩效水平,发现问题,提供改善对策的分析框架与分析方法,为全面推进政府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建设绩效财政、阳光财政积累经验。考虑到评价范围广泛,涉及主体众多,我们提出以下思路:更加突出第三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核心概念,与会计、稽查、审计等比较形成自身特色;统一技术体系,规范流程,自评、审核、核查体系一致、过程衔接、重点有别、优化工作流程;为减少现场核查工作量,确保核查对象的代表性,在自评审核基础上,综合考虑资金属性、审核绩效得分及抽样核查的可行性进行现场抽样;强化报告的专业性。
具体而言,一是关注专项资金可能产生的问题,包括财政支出的范围、对象甄别。二是关注指标体系及评价流程优化与规范,充分考虑评价统一性(一级指标统一)与被评对象的差异性(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更具针对性)。三是关注现场核查的抽样设计尽可能科学合理,方便操作,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执行,力求提供资料全面,内容合理,反映实际。
(五)绩效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
市城管委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根据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从而反映出促进市城管委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的产出效益。
3、可比性原则
市城管委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采用与同类评价对象设定共性的质量标准和省财政厅规定的共性指标体系,以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六)绩效评价指标与方法
基于项目社会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在评价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如下方法:
(1)绩效指标打分法。
评价团队借鉴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项目的现实特点与行业特征,构造部分特性指标,合理调整指标权重,进而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打分,最后得出分值所处的等级,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2)简单评分法
对能够取得标准值的指标,采用简单评分法,即:
(3)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问卷及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即评价小组设计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的人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面意见进行评价的方法。
(七)绩效评价组织流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项目落实情况,对20xx年度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下发绩效通知书。针对20xx年度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按时下达绩效通知书,确定目标方向。
(3)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针对该项目实际情况,委托黄石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了绩效评价小组,以苏志强为小组组长,具体实施评价工作,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核实等工作。
(4)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团队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框架,具体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及评价方法等。
(5)绩效评价资料准备。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下达评价通知,相关项目单位准备基础资料。
(6)汇总整理资料并撰写评价报告。项目评价团队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并归纳总结,撰写评价报告,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组织实施
在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采用了绩效指标打分法、简单评分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
3.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和各抽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
对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八)绩效评价证据收集方法
1、日常的资料积累。
从项目实施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分析,判断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通过与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的沟通,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的目的。
2、访谈。
通过访谈的方式与市城管委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听取项目管理方对于项目实施管控过程及经验的陈述和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项目提出问题,及时与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进行有效沟通、洽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后面进行绩效评价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实地调研
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情况,并在反复沟通中了解项目的部分财务数据,核实款项使用情况与产生的效益,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更充分,也确保绩效评价与项目的衔接度更高。
4、问卷调查。
为了获取项目实施效果和运行现状,评价团队设计了调查问卷,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最后汇总分析各方面意见。
(九)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的特点,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分值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研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无法准确具体量化,只能依靠评价小组成员经验、结合受益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此外,鉴于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和评估时间的限制,我们所需要的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全获得,而且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资料无法一一核实,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样本误差,影响了评估结论的精确性。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结合实际情况,黄石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绩效(项目产出与效果)”三个维度,围绕设计的绩效指标分别进行了评分和分析。
1.项目投入
1.1主要经验分析
1.1.1项目目标
在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设计、绩效目标设立、绩效指标明确等项目立项过程中,能按照黄石市有关要求进行,符合政策要求。
1.1.2决策过程
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报符合政策要求。
1.1.3资金分配
项目资金投入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资金列入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过程
2.1主要经验分析
2.1.1资金到位
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均安排预算,全年资金结余较大。
2.1.2资金管理
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使用较规范,支出审批较为严格。
2.1.3组织实施
20xx年,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均统一在行政服务窗口受理办理,做到了所有许可均登陆“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所有的行政审批存量数据均进入“智能政务综合门户”网,公开3个工作日办结,确保行政许可过程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基层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日常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做到不定期检查,每月考核通报并排名。做到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建设工地、渣土专营公司、城区城管部门、移动视频监控、巡查督办五级管控体系;要求专营公司每天将当日运输计划共享到微信工作群,城区城管每日报在建工地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做到在建工地精准管控;加大违法运输的处罚力度,对发生违反交规或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情况的专营车辆,在实施行政处罚之外,责令其停运一个周期进行整改。
2.2主要问题分析
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资金支付进度不及时,原因主要项目实施考核结算不及时,导致20xx年9—12月项目资金未拨付,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偏低。
3.项目绩效
3.1项目产出
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产出质量较好,能够按预定时间完成,总体成本控制较好。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方面:一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全年在市政务窗口受理27起行政许可案件,按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27起,建筑垃圾核准率达100%,所有许可案件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二是积极做好“放管服”工作,针对全市23起“先建后验”项目积极做好服务,每个项目都做到痕迹管理。核准建筑垃圾量129.48万平方米,计194.22万吨。
全年对各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检查考核共开展40轮,发现存在工地无人监管、路面污染、建筑垃圾乱堆、施工工地无围挡等问题共计1007处,下达督办通知87起,回复76起。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营管控方面:对全市5家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公司检查考验90轮,发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身不洁、工地现场无安全人员、车辆运输中超高、运输建筑垃圾时无准运证、车辆密闭不严、未申报准运证擅自运输、无顶灯、未报运输计划等问题452余次,每月一期发通报并责令其整改,核准发放准运证2720台/次。全市专营车辆GPS、行车记录仪、顶灯、密闭盖板等覆盖率
100%,新车覆盖率100%,当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营管控率95%以上。
3.2项目效果
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总体较好。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及时解决路面污染、建筑垃圾乱堆问题,威慑建筑垃圾违规违法处置行为,具有良好生态效益。本次绩效评价,评价团队重点对黄石市各城区(黄石港、西塞山、下陆、开发区.铁山)市民进行了随机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满意度较高。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对18个三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根据绩效小组成员对每项三级指标的等级评价,结合评语集的赋值和指标的权重,按照指标评价得分90-100为“优”(含90)、80-89为“良”(含80)、60-79为“中”(含60),0-59为“差”的评价标准,根据评价分析,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9分,评价结果级别为良。其中项目投入19分,项目过程24.5分,项目绩效(项目产出与效果)
45.4分。
2.主要结论
评价结果表明,20xx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政策实施效果合格,项目基本按期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随机抽查满意度较高。具体表现在:
(1)申报论证较充分。市城管委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科学安排,符合建筑渣土管理相关政策。
(2)项目实施有序。能按计划开展设计的各项活动,项目管理能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地实施,在上年度项目建设工地、渣土专营公司、城区城管部门、自身执法管理队伍实行的四级管控体系基础上,本年度进一步升级为建设工地、渣土专营公司、城区城管部门、移动视频监控、巡查督办五级管控体系,利用移动视频监控、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值得进一步推广。
(3)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完全覆盖了设计的目标群体,实际受益群体与设计群体相符,瞄准度很高,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升市民生活宜居出行等环境。
(4)生态效益好。通过专项资金的带动,建筑渣土处置、管控及运行良好,保护了黄石市当地生态环境,对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反映在制度建立方面,未根据需要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无法对拨付给各城区的考核经费进行有效监督。
(2)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偏低,由于项目实施考核结算不及时,导致20xx年9—12月项目资金未拨付。
(二)建议
1、加强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城区考核经费得到有效使用。
2、提高项目实施管理意识,推进项目考核结算进程,避免因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考核单位日常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xx〕12号)及《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东财绩〔20xx〕3号)精神,强化区直部门绩效管理主责主体意识,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xx〕17号)文件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余土清运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范围内109座公厕管养。
2.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
我所为区城管局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部门职责,我所内设办公室及业务科。
我所编制人数22人,20xx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
3.资产情况
我所20xx年年末资产总计7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714.28万元,占总资产的96.77%;非流动资产合计23.81万元,占总资产的3.23%。
我所20xx年年末负债和净资产合计738.1万元,其中:净资产合计374.02万元,占负债和净资产的50.67%,负债合计364.07万元,占负债和净资产的49.33%。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所有车辆4辆,为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和工作目标
1.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在市城管局的有力指导及东湖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城市管理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三年上台阶、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等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理念,实施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精品工程。
2.年度工作任务
(1)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余土清运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范围内109座公厕管养。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大对全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工地的监控,加强对
开工工地路面污染的督察和渣土流失的管理力度,确保清运工地及运输沿线路面的干净整洁。
2.严格按照“311”管理制度(“3”为日常三级巡查,即主管巡查制、督查巡查制、质检巡查制;“1”为每月一次公厕考核;“1”为每周一次公厕管养例会)对全区范围内109座公厕进行管理和养护。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和区城管局的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年各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对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比例为100%;二是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评价。四是认真组织编报了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当年部门预算情况
我所20xx年初部门预算收入为525.1万元,年内调增后预算收入总计1517.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17.99万元、年中追加992.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当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我所20xx年决算支出总计1517.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17.99万元(含基本支出772.14万元、项目支出745.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区垃圾渣土清运管理所严格执行每日三级巡查制,对发现的公厕设施损坏问题及时上报汇总并下派至水电维修工及时维修,着重落实设施维修日报日修制度,对公厕进行每日的消杀保洁工作,同时对公厕保洁员日常管养工作进行月度考核,通过每月的考核激发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厕保洁员日常保洁常态化,公厕设施维修及时,较好的完成辖区109座公厕(严控区21座新建厕所和71座原厕所、控制区11座原厕所、一般区6座原厕所)的日常管护养护工作,保证了辖区内所有厕所设施完好,环境卫生干净,市民如厕方便,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公厕的管理水平。
经评价,我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量指标全部达标。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区垃圾渣土清运管理所严格遵守《东湖区公厕日常管理制度》、《东湖区公厕保洁员管理制度》、《东湖区公厕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辖区内109座公厕进行了日常的管养护工作,确保公厕指引牌按照标准距离放置,对公厕日常保洁、设施维修、质检巡查等工作逐一建档,每月底对维修情况、考核情况、保洁记录、消杀记录、保洁用具等各类表格、照片、记录予以汇总建档,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对公厕保洁工作实行月度考核,总体实现辖区内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经评定,三项产出质量指标全部达标。
经评价,我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质量指标全部达标。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稳步推进、按时保质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
经评价,我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时效指标达标。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情况分析
一是我所严格按照“311”管理制度进行公厕管理,为居民创造了干净整洁的如厕环境。
二是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按照“厕所革命”和“文明城”创建的要求在东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安装公厕导向牌,为老百姓入厕提供正确的指引和方便。
三是20xx年度对部分公厕进行改造,目前,改造公厕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已全面开放使用,设施更完善、环境更整洁,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
经评价,我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中的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标。
2.生态效益情况分析
按照“厕所革命”和“文明城”创建的要求对全区公厕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了城市环境卫生。
经评价,我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中的生态效益指标基本达标。
(三)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
1.满意度
由于我所目前尚未就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满意度调查机制,满意度指标无法有效评价。
2.可持续影响
自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保持创建工作长效常态,扎实推进城市文明秩序提升,可持续效益显著。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预算绩效管理专业能力的欠缺,我所在绩效目标管理环节的工作还存在相当的不足,主要反映在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体系的质量不高,例如产出数量和效益指标的量化程度较低,不便于考核和评价。
2.由于未建立完善的满意度调查机制,我所20xx年未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导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满意度指标没有有效的数据支撑。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利用财政一体化系统上线的契机,不断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一是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合理的'估计产出指标的目标值,不过分追求高增长、“高目标”,同时也要避免过于保守的“低目标”导致绩效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充分借助大数据分析,对目标值进行筛选、比对、分析,最终得出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易于衡量考核的数据。三是对因项目工作内容变化等原因,已经不能真实反映项目产出情况的产出指标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进,确保项目绩效目标正常运行。四是从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可衡量性、可实现性、相关性和时限性的角度出发,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项目工作内容,对效益指标进行可量化、可衡量的改进,争取做到80%的效益指标可量化、可衡量,考核有依据。
2.针对绩效评价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满意度调查机制,同时定期开展有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确保绩效评价满意度指标的真实有效性。
四、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xx〕17号)中的评分标准,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评分体系各项指标的认真评分,我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6分,评价等级为“良”。
我所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部门履职履责效能。
我所将在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通过主管局公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新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绩函[20xx]02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新田县城区渣土运输管理站主要职责是:为城区渣土运输管理站提供服务。负责城区建筑渣土、砂石收集、运输、消纳、处理的统一管理,核发城区建筑渣土、砂石处置文件,对县内各类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划定行驶路线、行驶时间,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实施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是城管局的下属股级单位,20xx年人员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临时人员2人,实有车辆3台。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20xx年收入支出情况
20xx年度部门整体收入176.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17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基本支出176.9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2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较上年有所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增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4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与上年有所持平。
“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万元,与上年持平。20xx年我局无参加出国(境)团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新财绩函〔20xx〕2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单位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20人,在职人员15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5%。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10.5万元,上年预算数14.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8%,控制较好。
(二)预算管理指标
20xx年我单位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48.6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46.6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0.5万元,预算安排数1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9.9%。
20xx年我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管理。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更是按要求严格把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我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控接待人数及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得到了控制;
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我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xx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圆满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履职效益指标
20xx年全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克服环境扬尘管理难题,迎难而上,有效平稳的完成城市渣土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处罚在建项目40余家,对违规施工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60份,对违规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批评教育20xx余次,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800多台次,处理1000余台次,处罚总额12万余元,办理渣土处置审批手续72家,新增私人住宅工地办理手续53家,新增房地产工程和基建工程办理手续20家,渣土运输车辆的覆盖率达到了98%左右。根据“环境整治战役”的工作安排,我局联合住建、环保、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管理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目标职责明确,整治措施有力、责任到人到区域,城区扬尘和渣土整治到位。对城区31家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摸排,将围挡设施建设、冲洗平台建设、渣土处置情况、路面硬化等情况清理登记,并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停工工地必须配备好高空除尘设施,整改到位后经过各部门验收和县领导批示方可复工。停工的15家工地已整改到位,整改率达到100%,复工工地配备降尘设施率达100%。连续三个月在全县五个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考核排名第一位。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2年2月22日至3月4日对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定量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对我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部门职责履行、项目组织管理、部门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原市渣土管理处)(以下简称“我单位”)系1995年2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属市城管执法局的二级机构。2010年7月,经湖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4年4月城管体制重心下移,市编委重新核定市渣土管理处编制,由49名调整为37名,12名同志连人带编划入各区城管大队。2019年7月根据《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编委办〔2019〕41号),市渣土事务中心系市渣土管理处在本次机构改革更名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城管执法局的二级机构。
1、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制定渣土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全市渣土扬尘治理事务工作;承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处置事务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的有关技术性勘查工作;负责全市渣土事务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管理和运营市级智慧渣土管理服务平台。
2、机构情况
我单位内设综合管理部、治理事务部、消纳事务部、勘查事务部、科技信息部和行业事务部6个部门。
3、人员情况
根据长编委发[2019]41号核定我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名,年末在职人数3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86.49%。根据长编办函[2017]72号,核定我中心普通雇员8名(含驾驶员1名),年末实有普通雇员8名,普通雇员控制率100%。
4、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单位围绕省、市绩效考核指标,围绕“蓝天保卫战”工作主线,狠抓创新驱动和改革攻坚,落实了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渣土扬尘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落实渣土扬尘治理新规范、新机制。立足渣土出土、运输、消纳环节,对渣土扬尘实行全过程、精细化治理,严格对标管理、对标督查,进一步压实渣土处置(消纳)责任主体单位自查、区级主管部门检查和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行定期大排查制度。对渣土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和渣土运输公司实行季度大排查,严格实行台账管理、问题清单销号和达标验收复工制度,对渣土扬尘防控不达标的工地、消纳场一律停工整改,对不达标的车辆一律暂停上路运营。三是从严加强督查和考核。建立渣土处置作业综合监管机制,实行定点检查、流动巡查和科技助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督查发现渣土处置各类重点违规问题158个全部交办各区按期处置,处置结果严格纳入城市管理专项考核和市环委会蓝天保卫战专项考核。
(2)大力推进渣土管理提质升级
一是修订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突出城市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对渣土处置申请材料实行大幅度调整,对勘查审核,延续与变更做出了详细与清晰的规范,将原来的特殊事项审批以例外情形的形式全部纳入了行政许可的范畴,使调整后的审批程序更加完善,监管更加科学。二是切实推进渣土行业综合监管。严格开展渣土运输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公示、年评定,对排名靠后企业通报曝光,今年共约谈警示企业22家,停运整改企业14家,责令退市1家;强化渣土运输企业进出关口管理,按照行业优胜劣汰的要求,启动渣土运输企业入市验收和退市预警工作,行业活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出抓好渣土运输安全管控。参与制定《关于加强长沙市重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的工作方案》、出台《2021年度长沙市城区渣土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发布《深入推进渣土运输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渣土运输交通安全“七个一律”惩戒措施。三是着力加强科技智慧监管。全面完善智慧渣管平台,科学加强平台预警信息(案卷)处置管理,采取所有预警均由系统自动采集、自动派发、人工抽查的方式,实现渣土处置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形成闭环处置流程。
(3)积极破解渣土管理难点痛点
一是努力推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启动试点运营。全面加强调度会商,开展宣传引导购车,17家渣土运输企业参与首批认购,认购数量95台,积极改造和新建充电桩,开辟纯电动智慧渣土车上牌入户绿色通道,满足首批试点运营需要,会同住建部门明确了试点区域项目渣土运输处置工作发包程序和资金支付方式,会同湘江新区管委会研发纯电动智慧渣土车车载智能终端,制定了纯电动智慧渣土车车载功能规范,实现了右转弯智能监控报警、驾驶员疲劳驾驶提醒、缓速主动干预制动和驾驶全景环视等24项车载功能,通过多措并举做好试点运营准备工作。二是全面规划渣土管理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指导我市建筑垃圾全流程、全环节处置的《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定,待国家建设部总体规定出台后结合长沙特色修改完善尽快实施。三是大力推进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配合市资规部门制定出台了《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规划选址了57处渣土消纳场,总库容量扩容约1.7亿m3。四是推进装修垃圾规范处置。积极推进长沙市装饰装修垃圾规范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全市装饰装修垃圾处置工作调研,初步明确了下步加快装饰装修垃圾科学处置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4)有序推进渣土管理常态工作
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共为城区332个建设项目开展渣土处置技术勘查服务,渣土处置申报外运量为2954万立方米,主动协调城际轨道、地铁、园区建设“630攻坚”电网项目等省市重点工程,对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湘雅路过江通道、三一大道提质改造等项目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施容缺办理,有力提供服务支撑。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年初财政批复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1,672.7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21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4.50万元,年中调整追加预算13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追加预算12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调整追加预算9.2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9.7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58.23万元,其中: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326.23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消纳场安全检查咨询服务费用、微信举报平台运行及奖励经费、公益性岗位企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共132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年初结转0.37万元,本年预算调整13.7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1.93万元。
2021年年末部门整体支出决算数1,692.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决算数1,27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3.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4.86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数为420.41万元,其中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支出312.10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支出108.31万元(其中: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支出86.58万元,消纳场安全检查咨询服务费用11.70万元、微信举报平台运行及奖励经费8.54万元、公益性岗位企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1.12万元)。
资金的使用方向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我单位基本支出1,271.7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73.3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5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节能减排,控制运行成本。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4.8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用于: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资金、退休人员物业费、独生子女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4、“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1年我单位继续加强措施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年初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0万元,系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和公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2021年年末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2.30万元,系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接待费用大幅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未超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1.82%。具体明细如下表:
控制率=(“三公经费”决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主要做法如下:
A、严格预算、总量控制。年初分别确定“三公”经费预算。预算一经确定,严格执行。
B、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在学习目标明确的前提下,经党组集体研究、市外事侨务办审批方可成行,按程序审批后报销,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C、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管理。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益。二是按规定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险。
D、严格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长沙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458.2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调整13.74万元,实际下达部门预算指标471.97万元,上年结转0.37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420.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专项项目预算、支出明细表:
本年支出中包含年初结转结余0.37万元,2021年末结转结余51.9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我单位依据《长沙市财政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制定了《项目业务控制制度》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核算,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并对项目资金支出实行了严格的审批制度。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我单位各部室在项目实施中坚持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生活,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如: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为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流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平台全年共推送预警信息6560条,回复5962条,回复率90.88%,共推送预警案卷1440条,回复1227条,回复率85.2%;加快推进渣土工地(含消纳场)在线视频监管,全市规模以上的252个渣土工地(含渣土消纳场)已实现视频监管全覆盖;严格开展渣土运输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公示、年评定,对排名靠后企业通报曝光,今年共约谈警示企业22家,停运整改企业14家,责令退市1家,渣土运输交通事故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0%,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2%。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了保障项目任务落实到位,针对项目的特点,我单位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了全面推进平台功能优化完善,制定了《长沙市智慧渣管运维服务外包考核办法》、《平台系统数据日常管理制度》、《平台系统违规报警处置工作制度》等;为了抓好渣土运输的安全管控,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长沙市重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的工作方案》、出台了《2021年度长沙市城区渣土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发布了《深入推进渣土运输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通知》等,从而推动安全工作向标准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根据我单位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各项目的日常监管,各部室针对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安排专业监管人员和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日常监管工作,从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各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并积极做好项目执行中的协调服务,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符合相关项目管理的制度规定。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年初固定资产原值107.15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2.07万元,本年度减少22.26万元,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96.96万元。
另外,2021年9月由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调入了一批无形资产,原值210.96万元。
为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制订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市财政统一的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操作和管理,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程序进行政府采购,规范了资产配置预算、采购与验收、使用与保管、清查与统计等环节,使业务流程更清晰,资产管理效率得以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从严从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以清晰的思路,科学的举措,对照目标,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经济效益
2021年,我单位各项目成本均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发现超预算支出情况,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及时到位,确保了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节约用电用水、降低车耗、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控制了行政成本;严格规范其他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予报销,严控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
(二)管理效率
1、我单位配合市资规部门出台了《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规划选址了57处渣土消纳场,总库容量扩容约1.7亿m3;组织市资规局、市林业局、市两型服务中心及相关区县(市)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会议,进行实地踏勘,推进落实《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落地实施。
2、全力服务项目建设,2021年共为城内五区309个建设项目开展渣土处置技术勘查服务,渣土处置申报外运量为2668万立方米,主动协调城际轨道、地铁、园区建设“630攻坚”电网项目等省市重点工程。加大了对省、市重点工程渣土处置服务支持,有力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3、强化渣土处置监管,2021年市级督查考核交办重点问题158个,其中芙蓉区12个,天心区16个,岳麓区41个,开福区26个,雨花区33个,高新区26个,全部督促各区按期处置到位。
(三)社会效益
1、认真做好了渣土运输安全管控工作,渣土运输交通事故较去年相比下降80%,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2%。
2、2021年共约谈企业16家,责令停运整改企业14家;完善惩戒措施,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惩戒,三个环节强化措施,严格惩处兑现;完成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功能查验工作,共有10个品牌14种车型符合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了渣土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2021年微信举报平台共收到关于渣土扬尘等违规行为的微信举报524条,经核实有效信息43条,共发放微信举报奖励5400元。市民对渣土运输情况进行的“云监工”,有效地推进了渣土扬尘污染治理。
(四)可持续性分析
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认真实施好“党建聚合力”工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高质量完成组织、宣传思想、统战、政法等工作要求,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和重大信访维稳事件,为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双报到”制度,全体在职党员进社区年服务均达2次以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我单位整体实际预算金额1,823.45万元,预算执行数1,692.1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78%。其中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472.34万元,实际支出420.41万元,执行率为89.00%,主要原因是纯电动渣土车试点运营尚未落地,相关宣传未实施,导致项目支出部分预算尚未支付,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有待提升
我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20.7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334.1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6.00%,未达到100.00%。主要原因是预算金额与实际中标金额存在偏差。一方面是由于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节约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也是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准确率有待提高。
(三)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有待加强
2021年度发生渣土运输安全事故8起,尽管比2020年下降了63.64%(2020年发生渣土运输安全事故22起),但安全渣土运输安全监管方面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渣土运输企业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安全培训力度还不够,驾驶员在城区复杂路况下作业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容易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我单位对渣土运输企业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监管力度还需加强。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管理
在编制有年度的部门整体预算中,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增强对部门预算的预见性,科学编制具前瞻性的预算,减少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根据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往年经费支出情况,综合分析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所需资金,然后将预算细化到每个执行节点,合理估计各节点经费水平,汇总编制各部室项目预算,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减少和避免预算调整,以保证整体支出预算的准确性。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要求,根据我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做细做实采购预算编制,尽可能把支出需求算准,使市场价格和需求编制有机统一,尽可能缩小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的差距,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执行率。
(三)督促渣土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提高渣土车治理监管力度,督促渣土运输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并对所有渣土运输企业做出警示,要求各企业共同努力,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渣土运输企业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现场跟踪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切实夯实管理基础,切实落实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限制承载重量,限定行驶速度,防范疲劳驾驶。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1,692.13万元。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的要求,我单位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二级单位,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保障城区垃圾及时清运,降低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2号)文件下达“建筑垃圾及废弃家具清运费”。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建筑垃圾及废弃家具清运项目资金到位40.13万元,其中往年结转结余资金10.13万元;全年使用资金16.34万元,结余23.79元。
(三)绩效目标。
确保20xx年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渣土,无废弃家具垃圾。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美化城区环境,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全年完成废弃家具及建筑垃圾清运量1200吨,处清理违规堆放案件数量3000件,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指标设置5项,其中数量指标废弃家具及建筑垃圾清运1200吨、处清理违规堆放案件3000件;质量指标临垃圾清运合格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城区垃圾及时清运、降低城区环境污染;工作人员满意度95%;主管部门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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