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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范文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事假一学期5天,其它假以《伊川县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伊教【XX】31号为准)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3)旷工一次扣2分,领导值日检查班内无教师视为旷工一节,以课程表为准扣该教师0.5分。

  (4)例会考勤,迟到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2分。

  3、工作量(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量的大小,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每班每天以8节课计,每周即为40节,减去周一和周五下午第四节,每周实上38节,共18个班,每周全校即为684节,上班37人,平均每人周工作量为18.5节,一二年级教师包班为30节课,视为满工作量,得满分20分,以周22节课为18分,依次为:

  说明:1、班主任因从绩效工资中分配班主任费,不在加计工作量。2、教研组长领取补助,不在加计工作量。3、各任课教师跨课头跨年级大部分都有,不在加计工作量。4、乡中心校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只要担任一定课程即为满工作量。

  4、教学常规(20分)

  (1)备、讲、批、辅、考、评(共6项,每项2分,共12分)

  ①备课(2分)备课必须抓好三个环节,做到“十备”即备《课程标准》、备教材教参、备学生、备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备教学资源、备教具、备思考题和检测练习、备教学过程、备板书设计,采用六步导学法备写教案,详细认真,书写工整,符合要求的得2分,备写不符合要求潦草,有应付之嫌的少备一节扣0.1分,直至此项扣完为止。

  ②讲课(2分)教师提前到教室侯课,教学理念先进科学,教学行为规范,师生关系和谐融洽,能体现课改精神,能关爱学生、积极鼓励学生、以学生为主体、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或打骂学生,得到学生好评的得2分,如若因学生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③布置和批改作业(2分)

  作业布置和批改应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究”。作业数量、批改以“课程计划”和《伊川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为准,作业批改要全批全改,要有一定数量的面批;不得累批、隔批、漏批、错批;错题必须有批注,纠错必须有复批,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按要求完成的得2分,若少做一次扣0.1分,少批改一次扣0.1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④辅导(2分)

  辅导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培养学科优等生,关心学困生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教师要提前或准时到班辅导,自始至终,教师要适当讲解,做到位的得2分,中途不得随意走出教室,发现一次扣0.1分,缺课一节扣0.5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⑤考试(2分)

  a大型考试需安排考场贴考号时,有整理考场的班主任认真整理考场,贴考号,打扫卫生,整理到位且没有问题的得0.4分,如工作不细心导致影响学生考试的扣0.2分。

  b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场诚信教育,注意听从监考教师安排,防止学生舞弊行为发生,保持考场良好秩序的得0.4分,若出现不良后果的扣0.2分。

  c监考教师责任心强,要准时到位,不得迟到,中途不离开考场,不得提前收学生试卷,若按时遵守者得0.4分,否则扣0.2分。

  d监考时教师要负起责任,一前一后,不准接打手机、利用手机玩游戏,不准看书报纸等,不准批改试卷或作业,若有者扣0.2分,若遵守者得0.4分。

  e批阅试卷时遵从上级领导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带小孩、不串批卷教室,要在试卷前五页签全名,要细心认真,不能错批漏批,合总分时不能有误,批卷时要客观、公正、公平,全做到者得0.4分,否则出现问题扣0.2分,直至此项扣完为止。

  ⑥评讲(2分)

  a学校组织的月考,试卷必须下发评讲,乡中心校组织的期中质量检测教师可利用样卷讲解,评奖者的0.5分,不评奖者一次扣0.2分,直至此项扣完为止。

  b考试后及时评讲,评奖内容应包括对学生取得成绩的肯定和错误原因的分析,到位者得0.5分,不到位者扣0.2分。

  c评讲要突出重点,强调共性,兼顾其他者得0.5分。

  d不能用对答案的方法代替考试的评讲,否则扣0.2分,做到位者得0.5分。

  (2)听课记录(1分)

  ①按时上交项目齐全且数量充足质量好的得1分。

  ②不按时上交的每人次扣0.1分。

  ③项目不全的每个扣0.1分。

  ④每缺少一个听课记录的扣0.2分。

  (说明:扣分制止该项扣完为止)

  (3)各种记录、笔记(2分)

  如业务学习笔记(必须有课程标准和教学成规两方面内容)、新课改理论学习笔记、作业批改记录、培优补差记录(有时间、有地点、参加人员等)、纠错本、政治笔记、家访记录、班会记录等,按时上交、数量充足、质量高的得2分,若不按时上交,少交一个记录或笔记的1人次扣0.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4)集体超周备课(1分)

  将以年级和学科为单位备写集体超周备课教案,按学校和教研组长安排的内容数量,按时完成上交的得1分,未按时完成上交的没少一人次扣教师本人0.1分。(有学校安排每科每级教室上交教导处)

  (5)教学活动记录(1分)

  如兴趣特长培养活动记录、学科竞赛活动记录等,由学校和教研组长安排举行,由教研组长负责上交教导处,在指定时间内按时按数量完成的得1分,若教研组长安排到位而该同志未按时完成数量的口该同志0.2分;若教研组长未安排实施的,扣教研组长0.4分。

  (6)教研组活动记录(只扣分不加分)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数量质量都按时完成的不扣分,也不加分,若未按时上缴的每少一人次扣0.1分。

  (7)课改公开课(3分)

  教研组长合理安排备组成员讲课顺序,按照安排讲课的得3分,若安排讲课而该同志有事请假的,可同下周教师调换,下周再讲,若下周不讲者按弃权处理,以后不再安排讲课,扣1分,特出情况需申请说明。

  说明:教学成规一项共20分,分为7个小项,如若检查多次最后得分为总分除以次数。

  5、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

  本项共分为两项:月考(6分)和期中(17分)期末(17分)两次质检。

  (1)月考(6分)

  两次月考学生全员参加,由学校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监考、统一评卷(只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品德与社会和科学不考),取得每级前三名的.教师每次月考依次得分为3分、2分、1分。一人较多班级科目者,取得分平均数,两次月考得分平均数即为本人月考得分。(说明:若统一举行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按多次取平均数算分值。)

  (2)期中期末质检(34分)

  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乡中心校下发的成绩册为准,每次17分,计34分。各级班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以期中考试为例,若一位教师教两科,算出两科得分之和再除以2即为期中考试成绩得分。

  (二)奖励加分(10-20分)

  1、在课改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奖励加分 分。

  2、在某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加分 分。

  五、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领导小组,校长翟志锋为组长,副校长黄国良为副组长,成员为张德超、孙聚安、焦红森、黄建民、孙桥转、张义、孙会霞、张翠萍、刘敬军、李线格、司马纪贞、张伟芳、 。

  (二)绩效考核按学期一年分两次进行。学校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阶段考核相结合;考核组评议与教职工互评(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生评教相结合等方法,建立教师考绩档案,做好平时备案记录,力争全面客观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

  六、考核等次和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及比例

  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各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按优秀25%、合格占70%、基本合格占5%,不合格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末尾支教教师即为绩效工资考核分派方案得分最少的教师(不包括)

  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不得评先评优;考核为不合格的待岗、转岗或解聘,待岗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要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乡中心校算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费-教学成绩乡控金额)÷全乡教职工数×学校实有教职工数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非班主任)=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学成绩乡控部分金额

  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学成绩乡控部分金额+班主任考核金额

  2、学校算法:(如若乡控班主任费和教学成绩乡控部分金额发到学校时)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全乡教职工数×学校实有教职工数

  全校教师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费总和-期中期末奖—月考教学奖— 教学特别奖—课改奖—中初级差额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额(非班主任)=全校教师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或-个人全乡百名指标奖罚金额+倾斜部分。

  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师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或-个人全乡百名指标奖罚金额+班主任考核金额+倾斜部分。

  说明:1 个人全乡百名指标奖罚金额分配方法:

  (1)奖罚金额细算到各班,

  (2)三四五六年级教师教文化课,一人教多班多科目者,奖罚按多班多科目计算。

  (3)同一个班级完成百名指标的,将奖金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再发给任课教师。

  (4)同一个班级未完成百名指标需罚款的,若有关科目期末质检名次获得全乡前三名则不罚,未取得前三名教师科目则平摊所罚款。

  2 班主任费发放

  班主任发发放按照班主任考核细则积分计算,细则另附。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将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下发至每位教师手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按学期考核造册,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上报乡中心校,然后从乡中心校领取下发至教师手中。

  八、有关规定

  1、绩效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

  2、因个人原因受降级以上处分或因重大失误对学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者,当年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者,绩效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4、凡工作量达不到标准工作量60%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

  5、一学期内累计旷工1-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超过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足3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合格,超过3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基本合格。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合格,超过2个月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基本合格。一年内并事假累计超过90天的,考核为不合格。

  6、因患重病(恶性肿瘤等)住院治疗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按当年本人名义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发放。

  7、当年绩效考核有一个不合格或有两个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8、管理、工勤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人员同等次的人数比例。

  9、系统内借调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发放额既不能高于原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也不得高于自己名义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10、借调在外系统工作的,不享受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本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1、各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办法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备案。

  2、各单位(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档案。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应在学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考核的实施工作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加强领导

  1、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心学校把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教职工,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要对绩效考核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抽调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凡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考核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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