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警惕十大求职陷阱2016
求职中会有一些陷阱,我们在求职的时候要注意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盘点了相关的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警方提醒大学生警惕十大“求职陷阱”
我们将这些陷阱归纳为以下十类:
一是名曰培训,实为骗钱。比如一些招聘单位条件诱人,不收任何抵押金、带薪培训等等,但一旦上岗后却要求求职者购买本公司产品,提出"象征性"地收取费用。
对此,警方提醒大学生,一旦招聘人员数量极大,入职过程也极为简单,就要提高警惕。因为这样的招聘主要目的很可能是骗取学生的钱财。
二是先洗脑,再骗钱。某保险公司招聘,考试后一名男子站在十几名求职者面前开始演讲。一番煽动性的演讲加培训后,各位求职者基本已被洗脑,心甘情愿地交出集资款。
警方提醒大学生,如果你所接受的培训内容跟从业技巧毫不相干,全都是企业的大好形势,那么你就该想想退出了。
三是跨省招工行骗,再行"打劫"。一些大学生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在外地发现适合自己的工作,与对方联络后,前往企业所在地面试。结果前来接站的人常常会以借用电话或其他事由骗取求职者财物,更有甚者将求职者带到偏僻的地方直接行抢。
警方提醒大学生,按照劳动法规,跨省招生必须出具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劳动力市场主管部门的证明。异地求职时,求职者首先应该确认用人单位的真实性,并尽量避免一个人前往。
四是先交押金,后被开除。在第一个月工作结束后,企业只付给求职者工资的一半,并称另一半为抵押金,说离职的时候退还。此后就以没完成工作量或其他借口将求职者开除,并扣下抵押金。
警方提醒,求职者在正式上岗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谈好条件,拒绝押工资作为抵押金的非法行为。
五是给一份钱,干多份活。一些私人企业在招聘时打出一份职务,上岗工作时一个人要干几份活,而工资只开一份。比如某杂志社在招聘时写着文字总监,用人时文字总监既要采访写稿,又要编辑版面,既要拉广告业务,又要送杂志搞发行,却只有一份工资。
警方提醒,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在面试时应与用人单位谈好自己的工作范围。对于工作范围外的内容,应坚决予以拒绝。
六是签合同,捆住腿。用人单位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不少日后可能发生争议情况的处理办法,这些处理办法对于求职者的权利没有保护,却在惩罚员工方面规定严格。
警方提醒大学生,签订合同时,千万不要抱着大事已成的迫切心理,应注意看合同里的条款是否公正客观。一旦发现不合理的约定一定要在签字以前提出。
七是名义招聘,实则诱人犯罪。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传销、色情及其他非法机构。
警方提醒大学生,对这种骗术,只要动脑稍加思考,尤其是与我国现行法律和社会道德体系相违背的"高薪职位",就应有所怀疑。大学生应聘时,如果被骗子威胁恐吓,要想办法脱身,然后拨打110报警。
八是"境外就业",实则被奴役。部分人力资源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发布"境外"招聘信息,求职者应向劳动保障部门求证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
警方提醒,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双眼,应聘时应格外留心,要确定信息发布机构是否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的相关资质,签订劳务合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九是招聘劳务工,"合同制"作门面。在发布招聘信息时注明工作性质为合同制,不少求职者由此感到合同制较为正规,单位能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欣然前往应聘。但在面试时却被单位告知该岗位只招劳务工(即协保人员等不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由此造成了求职者徒劳往返应聘。
警方提醒大学生,在应聘过程中要和单位就某些关键事宜(诸如工作性质、薪资、相关福利待遇等)一一核实,并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单位一一列明。对于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出现不诚信行为的,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举报。
十是借招聘之名储备人才。目前有不少企业单位或人才信息公司,短时间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近千条,均为中介信息,并在每条信息的岗位描述中留下邮箱和公司的网址,要求求职者将个人简历直接发送公司邮箱或登录公司网站应聘。
警方提醒,这些有问题的招聘信息往往学历要求低,但报酬高,与市场规律不符,但很具有诱惑力。大学生可权当一次锻炼和竞争,切不可对结果抱太大希望。
附:负面情绪会让人陷入思维陷阱
几乎每周总能读到有人因过分激动失去理智而铸成大错的新闻,比如激情犯罪,有的犯错看起来还毫无技术含量。为什么面对同样的.问题,有的人顿时失去理智不顾一切,有的人则会正确应对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阿伦·马丁·克兰认为,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原本不在于智商高低,而是因为人们做一件事情的动机品格往往决定了这件事情的结果。为此,克兰提出了正向思维训练的三个层面:如何去进行思考,如何停止对某一特定事件的思考,以及如何将原先的思想替换为另外一种思想。
越是感情冲动之时,越会觉得自己千真万确
在《避开思维陷阱》(中文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克兰把那些影响人们判断的思想统称为“不和谐的思想”。那些错误思想虽然并非存有道德层面的“先天的恶”,但往往会“激发”人们的思维奔向错误的方向。克兰认为这些不和谐的思想包括很多负面情绪,比如愤怒、仇恨、贪婪、好色、羡慕、嫉妒,还有悲伤、悔恨与失意、恐惧、疑惑、不确定以及缺乏责任感、不安、焦虑与绝望,甚至还包括自我谴责、自我意识、自我贬低、羞耻与懊悔等。
俗话说,说事容易做事难。说放下“不和谐的思想”容易,但真正做到太难。越是感情冲动之时,我们越会觉得自己千真万确,找不到第二种可以替代的选择。比如说,尽管有时我们陷入愤怒或者嫉妒泥潭,但内心并不愿意承认这些事实,哪怕是被别人指出来。所以,在放下“不和谐的思想”方面,最有用的方式是学会“放下”。
正确选择永远应优于利益最大化
克兰提供了三种解决方案,表面看,对象都是主观个体,实际上真正突出的是思考的客观化。现实中,我们在思考一些问题时,常常被利益最大化蒙蔽了双眼,忘记了什么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正确选择永远应优于利益最大化。
其实,克兰这里说的避免“不和谐的思想”所造成的思维陷阱,在我们的日常“俚语”中并非一片空白。我们常说遇事要冷静、换位思考、三思而后行,而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准确拿捏情感与冷静的时机还有分寸———别指望轻松拿到钥匙一劳永逸,否则人生就会变成铁板一块,了无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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