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
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常见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常见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
案例1:“招而不聘”
马上就要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的小张最近忙得四脚朝天,在各个招聘会上不断赶场,递出的简历大概就有300多份。小张也陆续参加了一些面试,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如愿找到工作。小张说:“很多参加招聘会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我参加了好多场招聘会,经常能在招聘的企业中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每场招聘会都有很多人投递简历,他们怎么可能一直招不到人呢?”
小张的疑问也反映了当前招聘市场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学校与招聘会主办方会审查企业的招聘资格,但他们也无法确认企业是否真的招人。因此,这些问题还需要求职的大学生们自身多加注意。
北京仁能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著名职业咨询师谢伟老师认为,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
案例2:“变相收费”
小谢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某专业大四的一名学生,他在网站上发现了郑州某电子公司的招聘信息,在和同学一起投递了简历之后又一起参加了公司的面试。出乎小谢的意料,面试进行得十分轻松愉快,小谢和同学都很快通过了面试。然后,公司的负责人让小谢和他的同学交200元的服装费。小谢和他的同学商量,觉得钱不是很多,而且工作了之后应该能很快挣回来,于是就交了。交钱之后,公司负责人与小谢他们约好一周后签订协议。一周之后,小谢和同学来到这家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
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不能因为有些收费不高就接受了。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该坚定地说“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相收费”的公司一般来说规模都不大、流动性强,看起来不十分正规;而且,公司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求职者们应该坚决摒弃。
案例3:“虚饰岗位”
北京城市学院的毕业生小林在大学时的专业是会计学,毕业的时候她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计,招聘广告上写明了是招聘会计。经过简单面试后,小林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林就被分派到街区做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十分繁琐,而且公司迟迟不肯确定何时让小林回到会计工作岗位上。一段时间之后,小林无法忍受,只好提出辞职。公司以违反合约为由,要求小林支付违约金。
小林的经历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一些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玩弄“文字游戏”,用一些听起来职位很高的虚职招聘大学生做业务员。此外,在面试的过程中以及与招聘单位的具体接触中,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专家认为,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的话将构成欺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案例4:偷换“试用期”概念
小罗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她四处投递简历,寻找工作的时候接到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电话,该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罗可以在出版社实习三个月并且表现得令人满意的话,双方就可以正式签约。小罗想,在求职的高峰时期去实习的话,将错过不少其他求职机会。而且,如何定义“表现得令人满意”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于是就没有答应。小罗的同学小夏听说之后,觉得机会难得,于是就联系了这家出版社。在三个月的实习中,小夏一直在出版社中忙项目、整理资料,十分认真。不过,三个月之后,出版社并没有与小夏签约。后来,小夏听说,出版社只是这段时间的工作比较多,需要她的帮忙,并没有打算正式签她。
针对此案例,谢伟老师告诉同学们,这种口头合约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求职者们一定要当心,如果因此错过了招聘的黄金时期,接下来再找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很多单位可能都已经招到人了。此外,《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超过六个月,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这些,都需要大学生求职者们多加注意。谢伟老师特别提醒求职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在劳动报酬一栏中,要看清考核、奖励办法;工作内容一栏中,注意对职位的具体约定;合同期限一栏中,则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及相关问题。
求职常见陷阱
陷阱1、不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警惕收费式的工作
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时候,以招聘录用为借口,征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证金,或者以入职培训的名义,骗取求职者的财物。这类诈骗在轻松许诺工作机会的同时,对方就会对你提出收费要求。
陷阱3、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所以在找工作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陷阱4、警惕试用期式陷阱
有些公司在招聘时,往往给到的试用期工资是非常低的,当熬过了试用期时就不给新人转正,让新人辞职走人后再以同样的方式来招人。
所以同学们在找工作时,一定要经过正规的途径,要学会鉴别企业。千万不要陷进了毕老师说的几点求职陷阱中去,一定要切记切记!
大学生常遇到的求职陷阱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该经营方式受到国家的严令禁止。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活动。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从事传销,要么交3000-4000元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购买传销产品作为入门条件。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 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决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而选择、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一些单位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决这些大中城市的户口问题。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很容易被这样的条件迷惑。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单位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学生在工作之前必须交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的有关人员就表示,聘用之初说定的工作岗位要有些调整,可能把你派到偏僻地区或冷僻部门,而这些地方是学生肯定不愿意去的:单位算准了学生不愿意去,就说学生不服从单位安排,也是主动毁约放弃这个岗位,这样,学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来。
(七)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八)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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