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财产行为税新纳税申报表新在哪?改了啥?怎么填?下面是有关财产行为税新纳税申报表上线问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今年,财产行为税(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10个税种)新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即将在我省全面上线,为便于广大纳税人填报新申报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将有关热点问题收集整理,刊登如下:
一、问:统一新申报表的意义是什么?
答:新申报表突出分税种申报、分明细税源申报,增加减免税信息等特点,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措施,是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财产行为税基础管理、服务纳税人的重要举措。
二、问:新申报表包括哪些内容?
答:财产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按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规定的表单执行。即车船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规定执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2号公告)规定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纳税申报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规定执行。
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资源税、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已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和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启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纳税申报表即将上线启用,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三、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新旧纳税申报表有哪些差异?
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新旧纳税申报表有差异,详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新旧差异对比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新旧差异对比表》、《契税纳税申报表新旧差异对比表》、《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新旧差异对比表》。
四、问:纳税人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流程得到优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原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进行房产、土地信息登记,之后按规定逐期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使用新申报表后,取消税务登记环节向纳税人采集房产、土地信息,改为在纳税申报环节采集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并由系统根据税源信息自动生成当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数据。
五、问:如何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答: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包括《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等5张表单,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首次使用新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申报其全部房产相关税源信息,填写《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如有出租房产的纳税人,还需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和《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则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2.后续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房产及减免税等相关税源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3.申报房产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进行申报。
六、问:如何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等4张表单,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首次使用新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申报其全部土地相关税源信息,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2.后续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减免税等相关税源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内容进行填写。
3.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进行申报。
七、问:填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申报表是否增加了纳税人工作量?
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旧申报表发生较大变化,初次申报时需采集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填报工作量较大。但后续申报时,仅需确认上次申报信息或就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从后续工作量来看,减轻了纳税人日常填报负担。
八、问:纳税人如何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内容、流程未发生变化。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对于个人间二手房权属转移,纳税人可通过填报二手房交易综合申报表进行契税纳税申报,不需再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
九、问:哪些纳税人需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答: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既适用于印花税普通申报,又适用于采用“自行购花、自行粘贴、自行划销”方式完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完税情况。
十、问:纳税人如何获取有关新申报表详细辅导资料?
答:请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www.gdltax.gov.cn)“财产行为税申报表上线专栏”获取有关新申报表样式、填表说明、办税指南、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等资料。
十一、问:纳税人办理财产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时遇到问题,应如何解决?有哪些渠道可以咨询、投诉?
答: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服热线、各地办税服务厅、各级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咨询、投诉有关财产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问题。
一、哪些单据需要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具体包括:
1、提货单,按货物运输合同;
2、仓储保管单,按仓储保管合同;
3、借款单据,按借款合同;
4、保险缴费单,按财产保险合同;
5、供需双方当事人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按购销合同。
如何理解单据作为合同使用呢?
当发生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购销、借款以及财产保险等经济业务时,对方单位并未与你签订合同,而是以一种固定格式的票据形式或是以发票的形式来证明双方发生的经济业务,此时该票据或发票就被视为合同,就需要按合同贴花。
二、印花税计税依据及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我们需要关注如下事项:
1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2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从2014年6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4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免纳印花税。
5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6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7对于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这里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指的是公司的`注册资金,公司成立时只交纳一次,公司增资时需要补交差额部分的印花税。
三、自行计算?自行注销?这也行?
对于采用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购买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的,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未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的,将被视为未缴纳印花税,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特别需要注意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否则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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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但是,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不减,全包括,就是说你合同上写的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在地税缴纳印花税,不用计提,直接按交税的票入管理费用即可。只是晚一个月进账。
按合同上的金额就可以了,如果合同上是含税的,则按含税的计提,如果合同上是不含税的,则按不含税的计提。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
1、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此类合同的贴花完税情况,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相应建立必要的纳税管理办法。
2、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二、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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