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招录代课教师方案出台 3月11日起开始报名
东莞市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步骤和程序已经具体化。最新出台的《关于在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的通知》称,从今天开始到3月23日,选招工作将进入报名和初审阶段,4月12日将在东莞中学初中部组织第一次考试,6月1日—8月31日将组织第二次考试、考核和聘用。而在8月底前,未获录用的代课教师一律予以辞退,并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非户籍受聘教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办理迁户。
特级教师免考试不免考核
本次选招对象为2008年9月1日前经市教育局登记在册,现仍在东莞市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代课教师。至于选招条件,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或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教师或以上教师资格;高中(含中职学校)教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或以上教师资格。凡符合选招对象和条件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均可到所在镇街宣教办或各直属学校报名。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两科,按报考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三个类别分别命题, 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获得特级教师和省、部级以上或东莞市劳动模范(包括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并具有相应学历,无违法乱纪行为者,可免予考试,但必须经过考核。
代课年限满5年有奖励分加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笔试成绩达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均可参加考核。由各镇街宣教办和各直属学校成立考核小组,一般由7至9人组成,镇街抓教育的领导和直属学校校长任组长。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品德、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考核总分为100分,计算公式是:考核总分=教师定量评分×30%+考核小组定量评分×70%+奖励分。
考试和考核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考试分数占70%(教育教学基础、教育教学技能各占35%),考核分数占30%。此外,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此后每增加一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该项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之后,由各镇街宣教办、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政审和体检。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非户籍受聘教师,符合《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办理迁户。而市直属学校的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有条件的可根据所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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