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小时,工资少不少?
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认为,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缓解交通压力;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他认为,调查显示,在我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缩短工时,劳动效益将增加25%。这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将更加明显。 (3月19日《浙江日报》)
每天工作6小时,一觉睡到日头红,傻瓜也会偷着乐。姒副校长想法虽然好,不过我们也不能不问一句:倘若实行6小时工作制,职工的工资少不少?
的确,中国人工作得太苦太累,生活质量还有待于改善和提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堪称全球平均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加班”已成为企业的普遍现象。在被调查的企业中,仅有1.0%的企业不存在加班现象。尤其是农民工这个群体,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以内的仅为13.70%,工作超过10个小时高达22.50%。
其实,从全世界范围看,中国人的工作时间并不算长。目前,各国实行的工作时制有三种类型。或8小时工作日,48小时工作周;或8小时工作日,46小时工作周;再就是我国现在实行的5天工作制,40小时工作周。那么,是中国人不知疲倦,乐于“加班”吗?都不是。而是一些企业无视员工的权益,强迫员工加班;职场竞争太激烈了,许多人害怕失去工作不得不“主动”加班。
道理明摆着,在这种特殊的国情和语境下,纵然实行6小时工作制,企业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未必就少了。问题不仅如此,实行6小时工作制之后,谁又能够保证员工的工资不会打折?何况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原本实行的就是计时工作制和计件工作制,按时效和工效计薪,工作时间的缩短,也就势必意味着员工的工资缩减。倘如是,人们还能乐起来吗?
至于姒副校长说“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在一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这种情况确为不假,但不应是缩短工作时间,而是“精兵简政”的间题;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关键在于保障《劳动法》的有效落实:缓解交通压力,总不能连让全国人民连班也不上了吧。不劳而获、少劳多得,天下没有此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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