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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陷阱的法律知识

求职陷阱的法律知识



关于求职陷阱的法律知识

  5月的你,临近毕业,是否已躁动地打开58同城、猎聘等求职网?前期,据大学生求职问题的专项调查数据显示,70%的被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求职陷阱”,还有不少学生称有过“二次受骗”的经历。

  面对各种各样的招聘会,面对鱼龙混杂的招聘公司~~

  你该怎么办?法律教你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变相收费”

  求职过程中,会被要求交“押金”“培训费”“服装费”是否感觉不对劲?法律说,《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该坚定地说“不”。

  【实践指导】“变相收费”的公司一般特征:规模小、流动性强,不正规;公司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求职者应该坚决摒弃。

  实习期就是“试用期”么?

  误用“试用期”概念

  1个回答-

  求职中,常遇到用人单位说“先来干1个月,当做实习期,表现好,就转正。”这是适用期么?法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遇到“算你实习”,“表现好就转正”的概念,应当心。口头合约充满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错过了招聘的.黄金时期,接下来再找工作会就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实践指导】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特别是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细节。在劳动报酬一栏中,要看清考核、奖励办法;工作内容一栏中,注意对职位的具体约定;合同期限一栏中,则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及相关问题。

  “虚设岗位”

  求职中,常出现,经过简单面试后,顺利被录取。但当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此时的你 get 到不妥了么?法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是“欺诈”行为的表现,针对这一欺诈行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因此欺诈行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合同无效。

  【实践指导】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

  然后......还躁不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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