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有陷阱?求职需谨慎!
首先我得给你讲讲企业“陷阱”
陷阱一
招聘会“花样”多
某学院的毕业生小李,参加过招聘会后,很快就收到一家山东企业的录用通知,该企业告诉他,上班时带1万元现金,以便异地安排生活。随后企业又以办理证件为由,拿走他的身份证,要求再交8000元的培训费。“在培训会现场,听了十多分钟,就发觉不对,那个场面就像是电视上播出的传销现场。”小李不相信一年能挣100万元的谎言,也没有按照传销人员的要求去做。侥幸的是,该传销组织被警方查处,他才得以脱身
陷阱二
协议成为“霸王条款”
某专科学校的毕业生阿雷等6人的就业经历颇有代表性。2011年他们集体到广东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测工作。该企业给学生们的口头承诺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
急于求成的学生们与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但在工作中,他们发现,经常会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在食堂吃饭,剩菜罚款100元……一个月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只有可怜的400多元。6名学生大呼上当,集体反抗,要求辞职,该企业却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元的违约金。
陷阱三
中介骗取费用
某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小佳2月初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甲公司代理管理人员等各种职业的中介服务。很快他就打电话去咨询,对方告诉他什么工作都有,过去就行。小佳在甲公司交了400元,公司老板顺手给乙公司打个招呼:王经理,请帮忙安排小佳的管理人员岗位。乙公司老板告诉他,“先交300元押金,明天就安排你上班。”收到钱后,老板说鉴于他素质比较高,推荐到丙公司。之后丙公司收了他300元后,又把他推荐到丁公司,最后丁公司也要收钱。小佳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他们是在“雁过拔毛”地相互推荐,强烈要求退款。几个公司却相互推诿、赖账。
陷阱四
“随心所欲”的试用期
毕业生小韩,通过参加招聘会被一家河南业界小有名气的广告公司录用。按照双方口头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最终由公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小韩踏踏实实工作,根据需要随时加班加点。谁知试用期一结束,经理说他不称职,需要继续试用。小韩事后得知,公司里有的员工试用期超过一年,有的甚至长达两年,还没有被正式录用。
与此相反,有些单位没有试用期,同样存在骗局。用人单位规定大学生报到就签订劳动合同,马上上岗工作。可当大学生感到新单位各方面情况不尽如人意,想要另谋高就时,才发现自己“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的'武器,丧失了自己本该拥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无疑要付出代价。
就业君:
认识了这些陷阱,大学生如何做到职场维权呢?就业君告诉你:
调整心态,加强防范
毕业生应提前调整心态,培养实践能力,多进行储备和积累,避免求职时“乱了阵脚”。
面对就业压力,毕业生会焦虑、不安、心境浮躁,在求职中容易出现忙乱、盲动和盲从等现象。毕业生应全面了解用工单位的真实信息,准确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岗位标准,甚至是招聘的真实动机,避免做“冤大头”。对求职信息不认真分析和过滤,要么容易在竞聘过程中落聘,要么容易遭遇招聘陷阱的尴尬。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还有另一种骗取劳动力的方式是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到了岗位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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