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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遇“绊马索”

毕业生求职遇“绊马索”



毕业生求职遇“绊马索”

毕业生求职遇“绊马索”

哈尔滨日报

即将大学毕业的小路终于找到了一份很合适的工作,可是在签协议之前,单位却通知她交五千元的抵押金,说服务期满后会连本带息还给她。小路忧心忡忡地说,她的家境不好,本来想上班挣钱后给家里分担点负担,没想到上班前还要先交钱,这五千元钱上哪里弄呢?

据了解,目前有不少大学生遇到了和小路一样的遭遇。抵押金的数目从200元到上万元不等。有的大学生甚至因为交不起这笔抵押金而不得不放弃了就业。

用人单位为什么要毕业生交保证金或者抵押金呢?哈市某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原因:企业给有的毕业生办理了留哈户口后,他们却很快跳槽了,因此企业就受到很大损失,企业不得以用押金“拴”住人才。

据了解,劳动部、公安部等几个部委曾联合下发文件,文件中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以任何名义收取入厂押金、风险抵押金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说,用人单位不能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剥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就业权。

有关人士建议,毕业生的信誉机制和用人单位的信誉机制应该建立起来,使得毕业生一旦签了约就一定要信守承诺,而用人单位也要想尽办法吸引人才。专家提醒那些委曲求全的劳动者,如果单位收了抵押金,除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外,还可以匿名举报给劳动督察大队。(刘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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