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一、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从2014年1月1日起,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或创办实体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中,在孵化平台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开办“网店”、以农业职业经理人方式创业和创业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实体,均可享受创业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资料?
(一)在市内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向所在高校申请创业补贴,并提供:《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银行帐户等资料。
(二)在市内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向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补贴。并提供:《创业补贴申报表》,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民政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银行帐户等资料。其中:
(1)开办“网店”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2)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实体,还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德阳市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或《小额经营辅导证》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备案证明和正常持续经营证明;在农村农业领域创办免于注册或登记实体,还应提供所在村、乡镇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三、我市市内高校包括哪些高校?
我市市内高校包括: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在建)、四川师范大学广汉校区、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四、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哪些人员?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经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和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如何规定?
高校毕业生和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我市领办创办实体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贴息。小额担保贷款不包括在校大学生开办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六、小额担保贷款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材料?
(一)在校大学生向其就读高校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德阳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二)高校毕业生向创业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并提供《德阳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工商注册的,按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办理;未进行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以及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实体,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求职补贴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材料?
每一学年开学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请一次性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在申请补贴时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或残疾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等资料。
八、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怎样规定?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后,可享受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领抵扣应缴培训费。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毕业5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缴费额给予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其中市本级(含旌阳区)对残疾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优抚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实际缴费额的7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其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实际缴费额的4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余县(市、区)可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材料?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应按规定在就业地进行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或每年终了,可向就业地社区(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应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原始凭据及复印件,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银行帐户等资料。有残疾的还应提供残疾证,低保家庭的还应提供低保证,属零就业家庭的还应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属优抚对象家庭的还应提供优抚家庭证明。
十一、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有什么奖励政策?
从2014年1月1日起,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办实体,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享受一次性1—5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十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材料?
向创业实体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申请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时,应提供《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审批表》,毕业证(在校大学生应提供学生证,不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民政登记证、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和银行帐户等资料
十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那些补贴政策?
暂时不能实现就业、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可按省、市现行政策规定享受每人每月8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对提供就业见习的基地可根据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见习基地补贴,同时,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省上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如何申报?须提供哪些材料?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就业见习基地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补贴时,应提供《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补贴申报表》、实际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学员考核鉴定表》、见习学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见习学员结业证书(复印件)、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十五、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高级技能260元、中级技能205元、初级技能150元、专项职业技能120元执行。
十六、职业鉴定补贴向哪里申请?须提供哪些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可由个人或职业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个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应填报《德阳市个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
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除前款所规定的材料外,应填报《德阳市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享受补贴人员签字的人员名单、代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等凭证材料。
十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八、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十九、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鼓励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家评审、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市和县一级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
二十、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二十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主要有五项: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项目。
二十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有哪些政策规定?
(一)学费补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二)高定工资。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三)放宽职称要求。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考研加分。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满2年,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六)定向招录。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每年在考录公务员时,按不低于招录公务员总数15%的名额面向上述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录,重点充实乡镇机关。
二十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有哪些?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每年主要为高校毕业生开展3项就业服务活动。
(一)每年上半年,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和工商联等组织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挥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二)每年秋季,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三)每年冬季,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二十四、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哪些渠道得到就业服务?
(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目前,省教育部门、各高校普遍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提升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职业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政府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并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四)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
二十五、面对求职困难,高校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一)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二)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三)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四)主动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见习等服务;
(五)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六)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七)了解社会发展动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二十六、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也可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见习洽谈会,与见习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二十七、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德阳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就业地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政策扶持。
二十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和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二十九、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服务。主要包括:①人事档案管理;②人事证明;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党组织关系接转;⑦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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