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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情况的调研材料

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情况的调研材料



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情况的调研材料

  家庭服务业是继制造业、建筑业之后吸纳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较多的行业,随着社会对家庭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各级政府对家庭服务产业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家庭服务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一、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现状

  家庭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看似琐碎,却关系重大。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及家庭对家庭服务业的需求不断增大。经调查,目前,家庭服务业发展状况已逐渐呈现出产业经营多元化、从业人员队伍松散化、行业管理规范等特点。

  (一)行业规模和结构初步形成。目前,家庭服务业尚属起步阶段,仅有少数家庭服务公司已形成一定规模,其余多数公司仍属小规模经营,一些经验还不是很成熟,但社区网络化平台的雏型已经建立并得到推广,这将使社区服务向家庭服务企业方向转化,逐步实现社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服务的市场化运作。

  (二)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主要以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主。从业人员分布情况较为有序,比例分配以松散和粗放型为主。在家庭服务业人员中,部分从业人员建立了个人档管并交缴纳社会保险。

  (三)行业管理开始完善。参与家庭服务业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工商、税务、人力保障、民政、残联、工会等政府部门和其它行业协会;各部门的管理权限根据其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制定了市场准入制度以及管理制度和审批事项,行业协会参与行政管理的情况较少,更多的作用是发挥沟通、协调的效能。培训机构以人力保障部门认定的技能培训机构为主,教材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为准,师资力量以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和人力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为主、职称为辅。

  二、家庭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家庭服务业帮扶力度的加大,加快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家庭服务业在促进就业中的主要地位。但通过调查发现,家庭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服务业包含的行业范畴和服务形式不够丰富。

  随着信息业的发展人们的眼际也越来越宽阔,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和消费更为多样化。家庭服务业还停留在传统家庭服务项目上,如包括家庭保洁、保姆、钟点工、月嫂、护工、维修水暖电等维修工、搬家工、家教、开锁等行业。

  (二)以家庭服务业进一步促进就业还需提高思想认识。经调查发现,家庭服务的从业人员主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主,专业院校毕业生仅为一小部份,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以初、高中为主。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技术含量偏低,这和人们的传统认识有很深的关系。长期以来很多人不看好这个行业甚至有人歧视这个行业,人们认为仅是没有专业技能没有文化的人迫不得已才从事这样的职业,很多专业院校的毕业生择业时不看好家庭服务业的工作,造成了市场有需求,但是却无人才的局面。

  (三)家庭服务业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目前各类家庭服务机构处于自发的、无序的、零、散、乱的状态,缺少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带动,企业化进程缓慢,主要以小门面、小广告、小队伍为主,服务项目单一。缺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与服务对象之间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和约定,没有行业工作规章和标准。大多服务机构设备简陋、落后,缺乏诚信度。而家庭服务大多会进入民宅,与老人小孩残弱近距离接触,缺少对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设备设施简陋、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都可能造成服务对象身心和财物的'损害。

  同时,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多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年龄40-55周岁,技能单一或无技能,95%以上的人员没有受过专业技术培训。他们自身大多缺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缺少安全操作意识和有关的防范措施。因此家庭服务业对外服务准则和对内管理制度都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应加强。当前诸多培训机构对家庭服务培训的重视不够,有的甚至没有设此专业。而且大多数培训机构缺少有资质的培训教师,并缺少必要的实习设备。培训机构缺少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之间的沟通和连接,处于缺失和断档状态。从业人员的市场需求是旺盛的,但往往用人方雇不到满足要求的人员。

  三、对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发展,家庭服务需求还将进一步扩大,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开发就业岗位的主要增长点。对此,必须结合家庭服务的服务形式、从业人员素质和舆论导向,采取综合措施,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家庭服务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通过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政府可从降低企业准入标准、给予企业一定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减免部分税费、补贴培训费用等方面推动家庭服务企业发展,让企业与家庭服务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从而保障这一群体的各项权益。

  (二)扶持并做强做大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凡具备培训办班资格或办学条件的家庭服务行业培训机构,经人力保障部门审定后,开展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培训补贴可按省、州有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规定给予补贴。培训后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做到“输入有组织、培训有教材、实训有基地、鉴定有标准”,逐步实现“上岗先培训、劳动签合同、保险进统筹、维权多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家庭服务骨干企业建立家庭服务员培训基地。

  (三)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家政劳动社会化。一是积极引导人们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推动社区家庭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二是推进网点建设。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建设面向社区居民的连锁网点。出台为居家养老提供家政服务的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家庭服务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并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三是强化协会作用。扶持行业协会发展,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机构,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增强行业协会的广泛性、代表性、权威性。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专职化和全员聘用制,促使行业协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维权、规范和指导作用,提高家庭服务业知名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家庭服务业的认识。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做好对家庭服务业的宣传,协调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家庭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并通过宣传,加深广大群众对家庭服务业的认识和了解,扩大家庭服务消费。同时,通过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家庭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宣传家庭服务行业的先进典型,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人才培养。加大政府表彰力度,对于优秀的家庭服务企业要大力表彰。利用各类培训机构,按照从业规范和职业标准,做好家庭服务人员培训。完善评价体系,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授予相应的称号,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增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荣誉感,使他们更加热爱这一行业,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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