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 > 求职陷阱

五花八门的大学生求职陷阱

五花八门的大学生求职陷阱



五花八门的大学生求职陷阱

  学生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心爱护大学生,为他们就业铺路架桥,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心怀叵测,乘虚而入,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以及急于就业的心理,设置陷阱,诱骗大学生,使他们蒙受经济和精神损失。下面小编跟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这些五花八门的求职陷阱吧,以免上当受骗!

  招聘广告,言过其实

  随着大学毕业生的不断增多,各种职业中介机构也应运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和一些新闻媒体有关招聘(工)广告到处可见,可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广告内容,名不副实。一些劳务中介组织和单位在广告的内容上故弄玄虚,名与实极不相符。某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声称:应聘者一旦被本公司录用,即可转入全民所有制企业,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这就意味着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可你或许想不到,这是个空心汤圆。按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可在企业兼职,企业员工也不可能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目前,国家公务员只有经过公开招考和严格考核才能被录用,哪有如此唾手可得的.好事?

  ◎高薪许诺,只为骗钱。一些用人单位以高薪做诱饵,收取报名手续费、介绍费、保证费、服务费之类,然后以“不符合条件”为由将报名者拒之门外。有的替外地公司(企业)胡乱许诺,收了钱草草打发了事。一家职介以月工资5500元为诱饵,3次向广东等地输送务工者,收取各项费用人均达1800多元,应聘者到广东等地后却发现用人单位的条件和广告中的宣传大相径庭,有的甚至无工可做。

  虚假合同,美丽谎言

  许多大学生谋求职业的愿望十分强烈,心情十分迫切,以致面对职业选择和企业(公司)的挑剔时,饥不择食,委曲求全,不能按《劳动法》的要求与用人单位和业主签订合同。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大学生这一弱点,在合同契约上做手脚,致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从而吃亏上当,付出惨重代价。

  ◎玩弄字眼。一家单位的招工广告中这样写道:“……以上人员一旦得到聘用,试用期半年,合格后双方签订十年期合同,办‘三险’。”一些求职心切的大学生被“十年期合同”和“三种保险”所吸引,但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试用半年后签约。殊不知,先“试用”再签合同,正是一些公司(企业)铺设的陷阱:一旦试用期满,便以种种理由说“试用”不合格,辞退被“试用”者。这些人被辞退后,这些单位便又重新堂而皇之地招聘,说白了就是重新去骗别人。一些单位正是这样在试用期上做文章,使用廉价劳动力,为其创造效益。

  ◎条款不明。一些单位故意在用工合同条款上模糊不清,为日后自己违约埋下伏笔,特别是在工种安排、工资待遇上,用一些模棱两可的字眼,如“待遇从优”、“月工资一般在5000元左右”之类,让人捉摸不透,到时候一旦出现工资待遇纠纷便难以追究。

  ◎随意更改。一些用人单位将合同的严肃性抛之脑后,签约后随意更改合同内容,甚至单方毁约。据报道,2015年10月下旬,南阳市数十家职介所纷纷贴出一张内容大致相同的广告:市郊某公司诚聘驾驶员、出纳、会计、业务员及生产工人,月薪6800元,外加效益提成,包吃住。广告还特别注明:大学生优先。然而当跃跃欲试的应聘者交了300~500元中介费和报名费后,才知道高薪招聘广告上又加了一条,得先交5000元风险抵押金,方可上岗。27名 “勇敢者”交了5000元后,兴冲冲地去上班时才发现这个企业原来是个“皮包公司”,已人去楼空。

  就业培训,温柔—刀

  时下,大学生专业不对路问题比较严重,为了早就业,一些大学生不得不去重新学习一些新技术新工艺,于是一些职业中专、技校、培训中心等办学单位和个人,利用大学生求职求生存的迫切心理,专门“网开一面”,招收大学生,办各种各样的培训班。谁知,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纯粹是为了扩大生源,捞取钱财。

  ◎高额收费。一些办班单位和个人用诱人的工作吸引求职者,如电子自动控制人员、公关人员、营销人员等,但必须经过他们的培训,收费都高得惊人。例如,某单位拟招高级电脑操作人员数名,经培训后上岗,报酬优厚。但是,每人必须先交培训费1800元。

  ◎滥竽充数。一些自称是教师的办班人员,其实只有初(高)中文化,对一些专业技术、专业知识也只是懂点皮毛,却在讲台上指手画脚,似是而非地乱讲一通,学员学到最后,学的什么连自己也说不清楚,交的培训费只能是打水漂了。

  ◎胡乱承诺。办班培训大多是以先培训、后留用或安排工作为诱饵,吸引求职者。可这些都是虚假承诺,到最后难以兑现。南阳某县一所职业技校在举办机电专业培训班前,信誓旦旦,郑重许诺学员结业后安排到海尔、华硕集团等企业工作。招生广告一贴出,300多名大学生就报了名。可等到培训结束后,校方却因该厂人员已饱和为由不兑现承诺,使求职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学的技术无用场。

  如此“就业培训”,只是办学单位和个人捞钱敛财的手段。所以大学生就业培训要谨慎从事,不能盲目选择什么培训班,当心温柔一刀,宰你没商量。

  大学生本来就面临许多困难,变相设置陷阱,在他们身上捞取钱财,无异于雪上加霜,伤口撒盐。打击这些非法行径,保护大学生的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同时大学生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处处留心、留意,遇事三思而后行,就不会掉入他人设置的陷阱。同时,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就业培训工作,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吸纳更多大学生到正规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这是防止大学生上当受骗的最好办法。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