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
求职陷阱是利用求职者急切的求职心态,进行的一些诈骗方式,招聘会上的兼职推销,往往要附加诸如培训费等收费。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最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你躺枪了吗?
一、就业陷阱
(一)感情陷阱
有人会打着同乡、同学、战友甚至亲戚的'幌子,招聘你去工作,不签合同、不办手续,稍有不慎,就将你一脚“踢”出。
(二)抵押陷阱
有人在招聘时要求你出资抵押、缴纳报名费和培训费,或将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收去,给你带上“紧箍咒”。
(三)高薪陷阱
有人在招聘时只讲高薪,不讲具体工作,一旦应聘就让你去从事超重、超时、危险等违法工作。
(四)合伙陷阱有人“热心”与你办厂、经商、跑运输,从中取巧,或趁你不备携款外逃。
(五)试用陷阱
有人在招聘时标明“试用期半年、工资减半,试用合格、工资补发”,结果,不等试用期满就借故将你辞退。
(六)介绍陷阱
有人专门以为国外、外地企业介绍招聘人员为“业”,从中收取服务费后就逃之夭夭。因此,对私人办的职业介绍所应特别小心。
(七)地点陷阱
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二、合同陷阱
(一)口头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其实,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二)格式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聘用合同,从表面上看,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种解释,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用人方总会按照“合同”为自己辩护,最终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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