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警惕馅饼藏陷阱
暑期期间,很多学生都加入了“暑期工”队伍。不过,暑假还未结束,人社部门已收到相关投诉。佛高区三水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提醒学生,虽然只是打“短工”,也要有劳动维权意识,对一些高报酬、无需经验等条件的工作,更要警惕可能存在的陷阱。
》案例
找“暑期工”遇黑中介
今年暑假开始后,三水籍大学生林某逛某内衣店时,看到内衣店门口有招聘“暑期工”宣传单。她于是应聘,与女老板口头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一个月发3000元。但一个月后,该内衣店女老板却不肯兑现承诺,称当初的约定是只发1000元基本工资,工资其余部分发计件工资,按卖出去的内衣数量发提成工资。林某求助有关部门,最终拿到了大部分薪金。
“中介开出的条件是每天90元工资加10元餐费补助,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单休,并且8月25日之前就可以结束。同时,每个人要交押金300元,在8月25日工作结束后退还。”在佛高区三水园找工作的.小黄等同学没想到会遭遇黑中介,交过押金后,黄同学的工作安排一拖再拖,并且工厂给出的待遇与中介介绍的并不一致,“工厂给出的条件是每天80元工资加10元餐费补助,没有休息日,每天工作12个小时,并且不可以请假,必须工作到8月31日,否则不发工资。”小黄等同学找中介部门要求退回300元押金,遭到拒绝后,只好找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提醒
警惕高报酬的陷阱
暑假期间许多学生都找工心切,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容易掉进各类以招工为名的陷阱中。有一些存心行骗的用人单位会开出高报酬、无需经验等条件进行骗钱。
要通过正规渠道多了解就业市场信息。对网络招聘信息,要认真核实甄别,警惕掉入黑中介和传销的陷阱。如果对方需要交纳押金或身份证,就要格外谨慎。要对工作的单位有所了解,想清楚这个企业的待遇和工作环境是否适合自己。要和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如果是自己去找的工作,就直接跟单位签订,如果是劳务派遣,就跟被用人单位再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方式、工作岗位和内容、工作报酬结算方法和标准、意外伤害赔偿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保障事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产生纠纷,要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在校学生在暑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校学生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用工依据,比如工牌、工作服、雇佣协议等以证明雇佣关系。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作报酬等争议纠纷,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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