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如何避免进入骗子的“圈套”?
每年暑期都有大量大学生利用假期出来打工,可是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生活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欠缺,许多人因此吃了亏。大学生暑期打工如何避免进入骗子的“圈套”?权益受到损失时又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编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的故事,为大学生朋友“暑期打工”出点子。
【案例一】
去年暑假,我市某大学学生小胡打算在市区找个轻松又挣钱一点的活儿,此时,他接到了一张中介传单,称可以帮助暑期打工学生找到家教、销售、礼仪、公司文员等工种,日薪保底2000元,但需要缴纳300元的中介费。小胡和五六个同学商量后,大家交了钱等待中介的电话。刚开始几天,中介确实给小胡等人介绍了不少工作,但对方均以不同理由没有招用他们。眼见半个多月过去,小胡等人有的找到了其他工作,有的干脆回了老家。大家委托小胡帮助索要中介费,可中介公司接待人员一听说退钱就急了。开学后,小胡等人又多次与中介接触,但都没有结果,只能自认倒霉。
【提醒】
大学生在找工作前首先要具备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另外就是对自身情况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价,承诺工资高、工作闲的大多不太现实,很可能是就业陷阱。另外,尽可能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市一级甚至乡镇、街道一级劳动部门大多设置有职介机构,应尽可能到这些地方寻找工作。
【案例二】
小赵和小张都是我市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去年暑假,二人共同应聘到市区一家超市工作,超市方承诺试用期两周,每周300元,期满后周薪500元,薪酬于开学离职当天一并支付。超市方面同时表示,由于小赵和小张是短期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刚开始两周,小赵和小张主要从事理货员的工作,还不是很辛苦。但两周过后,就变成了“搬运工”,每天负责超市上货的搬运工作。二人对此有意见,但考虑到起初并未讲明便默认了。等到暑期结束结算工资时,超市却以试用期为两个月为由,按照试用期的标准发放工资,并对二人在搬货过程中造成的货损进行了抵扣,每人仅发了2000元。小赵和小张对此很无奈。
【提醒】
大学生打工时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能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起码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书面的用工协议,对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伤害赔偿、劳动条件等进行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连这样的协议也不签,最少也要在对上述内容进行约定时,用手机把谈话内容录下来,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起码有证实自己说法的证据。
【案例三】
来自江西南昌的小周是我市一大学大一学生。去年7月学校放假后,小周打算打工挣钱买部好手机。这时,小时候的同学喻某打来电话,称自己找到了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公司专门招收暑期工,底薪加提成,两个月收入七八千元不成问题。就这样,小周放下电话便带着行李去公司面试。来到公司后,小周被收走了手机,还上交了零花钱。随后,便是参加培训,每天都有大师或“成功人士”讲课。接着,被诱导着发展下线或向家里撒谎要钱,“入股”分红。其间,小周先后以各种理由向家里索要的近2000元,全部被上线拿走,小周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掉入了骗子公司,愤然离开。
【提醒】
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如何才能避免掉入骗子公司呢?第一提高防范意识。第二不能轻信他人。第三远离背街小巷。第四学会逃离技巧。一旦发现情况不对,一定要果断、及时离开,尽量选择人员比较多的公共场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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