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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高峰期警惕“招聘陷阱”

就业高峰期警惕“招聘陷阱”



就业高峰期警惕“招聘陷阱”

>> 高薪陷阱、巧立名目收取费用、频繁更换岗位延长试用期等等,某些不法、不诚信的用人单位设置的“招聘陷阱”可谓花样百出。如今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峰期,就业指导专家提醒毕业生,努力找工作的同时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 权益受损学生无奈选择沉默

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大四学生小冯到国内某知名通信技术公司试用时,被告知需要接受为期两周的免费培训,但出于培训需要,公司会为每位试用者配备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需要收取每人2000元押金。然而交过了押金,通过了培训,小冯却又被告知工作地点不在北京,而是改在千里之外的某地级市的分公司。小冯提出辞职,要求退还押金,该公司却以机器损耗、人事变动等理由多次拒绝,最终也只答应三个月后退还部分押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同以往一样,今年春节过后,毕业生遭遇“招聘陷阱”而投诉的案例很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毕业生权利被侵犯的现状已大为改观,很多时候是因为毕业生无法掌握对自身有利的证据,某些不诚信企业的行为尽管损害了求职者的利益,但却不能立案予以处理。

有遭遇“招聘陷阱”的毕业生无奈地表示:“求职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毫无疑问是弱势群体”。他们普遍表示,如果诉诸法律将浪费自己大量时间和精力,错失更多就业机会。“吃一堑长一智”,不少人只能藉此自我安慰。


■ 高校需加强就业安全指导

就业指导专家指出,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之前,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主要以确立就业单位和报酬范围、服务年限等内容为主,一般不太具体、详尽。只有在拿到毕业证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中间几个月的过渡期就存在比较大的变数。

据了解,鉴于今年的就业形势,北京各高校主动出击,与地方人事、组织部门及行业协会联系,在本学校举办地区、行业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就业的安全系数。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王化深表示,学校需要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用人单位资质与信誉的考查力度,同时通过开办讲座等形式加强针对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指导教育。

王化深提示,为避免上当受骗,毕业生找工作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通过学校及其他正规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求职;二,对于不熟悉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查询、实地考查等方法鉴别其资质及信誉;三,发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通过校友及其他亲友等人脉关系的帮助,更好地识破“招聘陷阱”。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张严:招聘监管机制需完善

如何识别和避免“招聘陷阱”是毕业生求职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重点之一。学校指导学生如何识别陷阱,避免权益受损是一方面,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加强监管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治本之道。

某些用人单位明目张胆地违约,属于违法行为,另外一些则有意钻法律的空子,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只能算作不诚信行为。由于用人单位的相对强势地位, 其违法或不诚信行为付出的代价很低,监管的不足显然是一大症结。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媒体应加强监管和监督职能,比如可以通过对用人单位信誉进行评比、公示等方式,既给用人单位施压,使其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又能为毕业生提供直接而有用的参考。

◆ 北京市亚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胜:签合同“四点注意”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可以无理由辞职,而单位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二,工资约定要明确、岗位要具体,不能表述成“按规定发放”及“职员”等不确定内容;三,注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过于严格;四,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应索要一份自己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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