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约步骤
1、与用人单位洽谈:
毕业生本人准备自荐材料,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洽谈。双方达成签约意向后,用人单位向学校出具由其人事部门签章的接收函。
2、签约审批:
学校对用人单位的签约人数实行宏观调控。
★ 对来校举办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由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签发招聘卡以确定其实际可签约人数,具体签约人选由学校根据单位提供的拟录用名单中的排序而确定。
★ 毕业生个人联系的用人单位,须持由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章的接收函,到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经分管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3、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领取《协议书》,认真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与需要注明内容,并签字;同时由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分管老师审查签字,输入校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后,《协议书》即生效。此后若毕业生要求更改签约单位或更改毕业流向,学校将按违约进行处理。
4、用人单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章:
由毕业生将《协议书》(及推荐表)挂号邮寄或面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盖章,并送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后,返回毕业生本人。
5、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盖章:
必须于2001年5月15日(春季毕业研究生于2001年2月底)前,将《协议书》交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并盖章,以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部审批。
6、《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用人单位、毕业生与学校三方保管备案,三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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