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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约就违约找工作不要“作” 招聘应聘切莫忘了“诚信”二字

刚签约就违约找工作不要“作” 招聘应聘切莫忘了“诚信”二字



刚签约就违约找工作不要“作” 招聘应聘切莫忘了“诚信”二字

  本报讯记者朱英杰报道 昨天,记者从无锡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1月份至今已有155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刚刚签约就违约。有关人士称,刚签约就违约现象有增无减。其实,随意违约是一种资源浪费,对招聘单位和应聘个人都是一种损失。

  至昨天,无锡市已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有近6000人,有155名违约解除了就业协议,违约的比例虽不大,但明显比往年增多。这些毕业生因何违约呢?有的确实让人感到有点唐突。 已在某企业试用的'小朱,日前来到单位人事科递上了一份解约申请,其中主要的一点理由是“感觉不适合”。人事科的林先生对小朱的解约理由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小朱试用期内表现很好。林先生说,造成这样的局面,双方都感到尴尬。他说,在双选招聘会上,由于时间比较短,双方都缺少相对成熟的分析比较和思考,仅凭面试印象和感觉签约,双方的不够慎重埋下违约隐患。而据记者从小朱同学处了解到,其实,小朱当时在双选会上报了好几个单位,这次与单位解除协议是想到待遇更好的企业去。小朱为了解约得支付违约金,而单位因为小朱的违约,又得化人力、物力再去人才市场招人。

  有关人士分析当前人才招聘中存在违约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应聘者缺乏诚信,功利主义严重,多头签约,见好爱好;有的大学生考研成功或申报出国,变数增多,影响履约。同时,也有少数单位为了吸引应聘者而信口开河、胡乱承诺,如应届毕业生何晓军就是因为到单位后,感到待遇与签约承诺有出入而提出解约。

  如何避免和减少违约现象产生?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王振华主任称,招聘双方要强化诚信观念,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应聘人员简历资料必须真实。签约前,双方应深入了解和沟通,单位可以安排毕业生到岗实习,增加相互了解,减少盲目性。完善违约惩罚制度,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可以约定违约金,制约双方的违约行为。大学毕业生要正确评估自我,认清就业形势,珍惜就业机会,抛弃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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