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求职签约季这些权益你享受到了吗
暑期结束,返程的应届毕业生们即将踏上求职的“征程”。对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权益,大家知道多少?又准备了怎样的.政策法规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很多毕业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认为试用期结束才要签订劳动合同,造成试用期权益被侵犯、试用期结束后无故被辞退的事件屡屡发生。事实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即成立,劳动者享有各项权益。
另外,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于试用期的工资,也有明文规定,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芜湖现今的情况来说,不得低于每月680元。
学会及时了解自己的社保状况
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重视自己的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检查社保事项。他提醒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并按时足额缴费。作为劳动者,有了解所在单位缴费情况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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