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是否合法
【案例】小刘是某建筑公司的员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在数十条劳动合同条款中,与违约金相关的条款竟有十多条,其中一项规定:如果小刘跳槽,小刘须向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10万元违约金。工作半年后,小刘得知另一家建筑公司招人,薪资待遇比现在的公司好很多。小刘想跳槽,但面对巨额违约金,他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那么这10万元的违约金合法吗?
【解析】据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解释,《劳动法》并无涉及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问题,而是交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然而不少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均规定了高额的违约金。为此,《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规范,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则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包括劳动者跳槽在内的其他一切情况,劳动者均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然而,劳动者跳槽仍需付出一定的代价,《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就上述案例来说,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建筑公司约定的高额跳槽违约金无效,小刘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之后,就可跳槽去另一家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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