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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面试问题

协管员面试问题



协管员面试问题

一、招聘对象

(一)本市市区未就业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本市市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应在五年以上)。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性质: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属市政府开发、主要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的基层公益性、服务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民医保等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上岗协议管理,服务期三年,上岗协议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实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年度内实行目标任务序时进度考核,绩效奖补挂钩。

(二)本次招聘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10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低于60%。

(三)招聘岗位分别设置在市辖六个区(含市高新区、市经济开发区)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其中报考淮上区社区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

三、招聘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应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本市市区城镇非农业户籍;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4050”就业困难人员应聘条件

1.具有我市市区城镇非农业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和身体条件,无不良行为记录;

2.已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印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即男1955年7月1日-1960年6月30日,女1965年7月1日-1970年6月30日出生)。

四、岗位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为每人每月630元。对本次应聘为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另外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大学生基层就业岗位奖补,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

(二)社保补贴: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对本次在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本市事业单位招聘时,其笔试总成绩一次性加2分。

五、招录程序

(一)招聘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按6:4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高校毕业生、“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同一试题,分别评分,分别录用。

1.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简单公文写作、常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等。

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2。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两类岗位中某一类岗位与报考总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类岗位人数,补充到另一类岗位。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进行面试。

(二)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录用。体检和经复审合格者,签订上岗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体育场劳动保障大厦三楼)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3.报名材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2)“4050”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二)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开展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招聘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向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的重要举措。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传单、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应聘。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本次招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为招聘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

(二)明确主体,精心组织。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次招聘用人主体;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具体工作的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组织领导单位。全市统一方案标准、统一笔试面试、统一发布成绩、统一录取分配、统一业务培训,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聘用上岗、签订上岗协议、实施日常管理。

(三)落实政策,优质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借助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和招聘条件;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安排专人,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符合条件的,要加快工作流程,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招聘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防范和杜绝招聘工作中的安全事故,真真正正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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