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跟单操作题
进口跟单操作题(共计20分)
根据以下业务背景资料,回答第(一)、(二)题的相关问题。
北京亚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亚明”)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海关报关权的生产制造企业。2008年初,“北京亚明”接到了为北京“奥运会”比赛场地生产照明器具的订单。为了按时保质完成这项订单,需要对所生产的照明器具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达到国际奥委会的照明要求。“北京亚明”决定从美国进口某关键检测设备——三基色光源检测设备(注:该设备属于一种单相交流电动机设备),同时办理了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免税”文件。经过洽谈,美方要求预付10%的定金,余款以信用证支付,同时还约定设备安装调试和中方操作人员培训及三个月运营维护均由美方负责,并承诺保质期为一年,为此,双方签定了买卖合同。
(一)进口环节跟单(共计13分)
1.三基色光源检测设备进口后,是否属于“保税货物”?为什么?(3分) 2.按照海关总署《中国海关实用报关手册》的以下内容,外贸跟单员在天津新港海关办理该检测设备进境申报前,应该先办妥什么手续?(2分)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进口关税税率% | 增值税 | 消费税 |
计 量 单 位 |
监管条件 | |
最惠国 | 普通 | ||||||
8501400000 | 单相交流电动机设备 | 12 | 35 | 17% | 台 | A B |
代 码 | 含 义 |
A | 入境货物通关单 |
B | 出境货物通关单 |
1 | 进口许可证 |
2 | 出口许可证 |
(二)安装和后期跟单(共计7分)
1.该检测设备经过美方的安装、调试和初步运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要求,2008年2月5日美方与“北京亚明”签字交接。2008年10月15日该设备出现故障。请问美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3分) 2.2009年5月,“北京亚明”将该设备转售给佛山FST照明有限公司(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同时收回货款。请问该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4分)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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