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9篇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那么,怎么去写演讲稿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欢迎阅读与收藏。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 ,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西站路小学053班的周竹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讲法制的国家;我是一个新时代的主人,因为我肩负着振兴祖国的重任;我是一个懂法、守法的少年,因为我知道只有提高法律素质,才能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法律,像一根正义的绳索,它能约束住你,让你远离那些浑浊与黑暗。但是,如果你违反它的话,你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7岁的朱某家住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板家里。在城市里住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觉得一个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板不注意,将老板放于枕下的20xx元货款盗走后,逃回老家,案发后被捕。
朱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构成盗窃罪时,认为自己在盗窃后曾打电话给老板,说钱是他们拿的,以后有了钱会还的。因此,自己的行为不是盗窃,只是借用一下。这一番话让闻者哭笑不得。当其了解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后恍然大悟,后悔地说:“早知道这也是犯罪,我们就不干了。”
法律既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当你犯法的时候,法律便会无情的惩治你,决不手软;当你被人侵害的时候,法律又像保护盾,保护你不受伤害。
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有些农民工辛辛苦苦打了一年的工,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向法律求助,最终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又如,在学校旁边有许多网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瞧,这不就是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吗?法律时时刻刻制约着你我;也时时刻刻保护着你我。它既惩罚了违法者,又帮助了守法者,它多么像一把双刃剑啊!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说的真好!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用法。只要有法律在我们心中,它就会为我们保驾护航,让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律在我心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总是会听到的两句话,它们都是描述了一个词:规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它叫做规矩。可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讲,那就是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在网络上,对于法律的描述是这样的: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通俗来讲,法律就是国家领导人为了治理国家而使用的一种工具。它,是一种无比重要的工具。
在当今的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杀人、抢劫、偷盗,无所不用其极。到最后,等待他们的都是法律的制裁。他们会得到惩罚,会入狱,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会因为杀人而偿命。试想,如果没有了法律。社会会变成怎样的样子?可能街道上到处能见到诸如杀人、抢劫、放火等等手段凶残的疯子。可能多数的人们会终日躲在家中,惶恐的度日。可能各地的商场超市,挤满了哄抢商品的人们,不过到了那时,商品也许就如路边的石子一般,毫无价值。可能……不!没有可能!因为法律不可能消失!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社会存在的地方就有法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了现在安居乐业的生活。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是不能缺少的!
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这么重要,他就没有弊端吗?有的,因为人是活的,而法律是死的。江歌案,我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凶手在杀人之后被警方逮捕,并在经过一系列的判决之后得到了20年的有期徒刑。这与我们的想法是有冲突的,杀人不应该偿命吗?这,就是法律与人心的区别。法律是无情的,是冰冷的,它只会按照既定的事实做出已经决定的判断,但是人不一样,我们有着自己的想法,我们能对事情善恶做出判断。那么,我们要去违反法律吗?也不是,我们依然需要遵守着法律,因为它是前人们经历了很多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结晶,虽然有着很多的漏洞,但那也正是给予我们的考验。
在此,我呼吁大家:让我们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去接触违法犯罪的道路,让我们国家的法律,让我们的宪法更加的完善,让以后的人们生活的更加安稳,更加幸福。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谈到法律,会给人神圣,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咋子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应该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树立的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事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邓小平爷爷早在1996年指出:“加强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又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有进行法制教育。”
法“这一概念,我们中国人并不陌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法家“这一学派。它所推崇的法,源于管理国家,制约人民的需要,总是与刑罚、惩罚联系在一起。从而养成了人民想方设法回避法律,而使用权力者又滥用法律的习惯。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路上总有汽车在超速行驶——只要这段路上没有安装电子摄像头。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暴力方式执法事件在新闻中一次次曝光。
那么,什么是法律精神?如何体现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我以为不外乎做到两点:一,是遵守规则;二,是依法治权。
其实,时代发展到了今天,所谓的规则,它所维护的,早已不再是某个人的需要,或某些人的需要,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假如我们总是任意闯红灯,或者司机总是超速行驶,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一万次平安的侥幸也抵不上一次灾难的不幸。可叹人们总是嫌弃交通规则限制了行驶的自由,却忘了它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们的安全。
再比如考试规则,难道仅仅是限制我们不让作弊的工具吗?想想看,假如规则不存在,大家可以任意抄袭,那么用什么来保护我们凭自己的学识被选拔录取的权利?又用什么来维护正义和公平?
规则,保护的不仅仅是权利,更是正义和公平。假如执法者可以任意行使他的权力,那么谁来保证我们不受他们的侵害?如果一个同学可以假借老师所给的管理权力对同学喝斥、甚至威胁、殴打,那么我们的人身权利又有何保障?所以,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维护法律。无论是谁,无论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只要是用违法的手段来行使权力的人,我们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制止他,抵制他,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因为,维护了法律也就维护了我们自己的权利。这就叫依法治权。遵守规则,依法治权,这就是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何林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谈起法律,有人会问,明明制定了法律,为什么还有人犯法呢?杀人放火谋财害命都屡见不鲜,更别提无处不见的偷盗、抢劫之类不足一提的如家常事般的事情了。那些人都免不了牢狱之灾,情节严重的,不是坐牢终老,就是枪毙处决,没有一个好下场。犯罪的人总是一些小时候家里穷,没钱上学,不懂得法律的人,这才不断促使各种人犯法。当然,小部分的人是存在不该有的侥幸心理。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某市职业中学接连发生学生抢劫、敲诈、盗窃的案件,11名学生走上了受审台,他们有的是家境贫寒,却贪图享受、摆阔气、钱不够花,就拉帮结伙,当“老大”,去偷去抢;有的是怕受欺负,找靠山,求保护,主动靠近恶势力,跟着学抽烟、喝酒、一起混,抢劫团伙的成员;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被几个嘴巴打下来,就混在一起了,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
做为21世纪祖国的花朵,我们要懂得法律,好好学习,知道什么事情触犯了法律。我们懂法知法,以后的子孙后代也会向我们一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好公民。人人都不去犯法,那么就会大大减少犯法人群,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安宁。更不要为了一点钱铤而走险,什么事都会有解决的办法,一旦走上犯罪这条路,你想回头都回头不了。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却将自己的安慰和命运置之度外,一点也没有价值!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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