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律演讲稿(通用17篇)
通过对演讲稿语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语言的表现力,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演讲稿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演讲稿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宪法讲法律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学们:
你们注意过法庭上那枚质地坚硬、声音清脆的法槌吗?法律至上,一锤定音。一枚小小的法槌,体现出庭审活动的权威,彰显出司法的公正,昭示出社会的正义。法槌是法官的一个道具,是法律的一个符号。说起法律,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当你的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会向哪里求援?你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改变。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途径来维护;当与他人发生纠纷时,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到法院去寻求解决。
法治社会,象征着进步与文明,是我们追求的理想,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障,人民才得以安居乐业,社会才得以稳定和谐。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我们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我们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认真学习《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同学们,我们不妨开设一堂法律小讲堂,以案说法,分析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案件,普及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不妨模拟一次小法庭,扮演一回小法官,争做法律宣传志愿者,争当学法、普法的小明星!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在当下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宪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每年的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而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那宪法到底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作用呢?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还应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并且能够讲宪法,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
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所要做的则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要做到宪法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是来自C1603班的廖xx,十分荣幸今天能在此发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我国法制统一的基础,民生福祉的保障,如光明驱散旧制度的野蛮和强权,如利斧砍断人性的无知与蒙昧,规引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规范着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规约着社会公众的理念与言行。我们应当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宗旨、感受宪法精神,今天,就让我与大家一同分享:我心中的宪法。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其中的“理”,内涵是人性中的正义与良善,外化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没有法律的社会,将充斥贪婪、诡诈、蛮横和暴力,有了法律,才有了公义、正直、才有了温暖和谐的人类家园。我们何其幸运,生活在人类文明的法治阶段,在法理的指引下,告别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和无知;我们何其幸运,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在宪法的统领下,迎接民智觉醒、民权保障、民生发展、民族复兴。
也许有同学在想:宪法这么严肃、抽象、晦涩的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太远太远。其实不然,我们的宪法恰恰就是我们的先辈,在总结近现代中国惨痛的历史教训后得出的成文领悟,恰恰就是我们的父辈在历经社会变迁与发展后写下的权利宣言。那段历史,离我们并不久远,那段岁月一直延续到今天。宪法确立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衡量着社会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每一个你我一样弱小的个体在面对强权和不公时,能够凭借它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着宪法的制定,也都在接受着宪法给予我们的庇护,人民制定了宪法,而宪法也在服务、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我们细心感受,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身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做的,可能是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当生活中,我们不认同某些人、某些事时,我们可否想到:那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应当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当现实中,我们畏惧于某种强权、某些不公时,我们可否想到:这是宪法给予我的权利,应当勇敢地、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还可以想象,每天认真学习、热爱劳动、关心父母、敬畏师长、服务社会,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其实都是对自己宪法权利的珍惜与尊重,都是在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国是我们的国,法是我们的法,我们不去认同、不去遵守、不去维护、不去弘扬和发展的话,还有宪法么?还有中国么?还有我们中国人么?
我们应该热爱为中国发展提供了保障和引领的宪法;我们应该期待一部理念更科学、智慧丰富、执行更到位的宪法;我们应该坚信,未来的我们可以成为推动宪法发展、拥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的合格中国人。
加油吧少年,让我们一同捧起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涵养理想、积蓄力量、为明天努力奋斗!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歌德说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是:法律和礼貌!可见“法”和“礼”的重要。今天是宪法日也是我们道德讲堂的主要内容。那么,什么是“法”?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简单的说,法是调整我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保护和约束我们。法律,给人一种威严、崇高、敬畏之感。威严在于法律的平等性,何人触犯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崇高在于法律的至高无上,它不关注人们的生活琐事,却保障着人们的基本生活;敬畏在于法律让一切试图违法、犯罪之徒心存畏惧,从而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安定。创建法治社会,我们应自觉提高守法意识,转变法治观念,对违法犯罪之事大声说“不”!
然而,我们要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恶人才犯法。恶人和善人是我们在道德角度对于人的评价,而罪与非罪是法律给予的评价。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人心存善意而杀人就不给于法律上的惩罚,更不会因为一个心存恶意的人就无故的逮捕他。善恶有别,只要他们不违法犯罪,法律都无权干涉他们的生活,而对于敢触犯法律的人,我们绝不姑息!这也正是我们法治国家同古代人治的最大区别。法治国家的建立,更需要我们转化传统观念,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仔细观察,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试想我们的高考,如果没有法律条文的约束,国家又怎样通过、这个最公平的大众平台选拔人才?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大家任意抄袭作弊,那么谁来保护我们公平录取的权利?又谈何维护公平和正义?法律不仅保护我们的权利,还维护公平和正义。刑法修正案已经将考试作弊纳入犯罪,公平和正义正在彰显!
遵法知法守法,从身边的小事儿做起。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各种不同比例的地形图、地质图,各种文件、报告,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资料数据化、电子化已成必然趋势,同时电子网络发展迅猛,工作计算机化,因此在工作中很可能会造成资料流失、数据泄露,这也许并非故意人为,但是,行者无意,用者有心。总有部分不法分子窃取保密资料行违法犯罪之事,造成重要文件泄密,损失不可估量。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提高法律意识,对保密文件严谨使用、妥善管理,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要做好保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尊法知法守法,从身边小事儿做起!共建共享和谐、美好法治社会,你、我有份!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件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需要负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和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或许有人觉得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这样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比如,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靠法律保护自己,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比如,同学们将来参加工作,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获得劳动收入和各项权益。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站在庄严的国旗下,想跟大家聊聊法律。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被称为“法律的.法律”。它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本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权力;它界定和协调了国家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关系,并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及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还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明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关于宪法的知识,其实还有很多很多,老师在这里不一一讲解,大家可以在班本课共同学习,可以上网查资料了解,还可以查阅一些相关的资料。我们白云的学子不但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3)班的朱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那就是“法”。“法”是我们明辨是非的界限,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对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词。事实上,它离我们不远,它就像空气,水和面包,总是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无处不在。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顺畅;如果没有各种法律法规,社会就会混乱,甚至消失。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同学们一定听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因为是比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也不要因为是比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一个人踏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
人们常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我们从小就养成各种坏习惯,以后再想改正过来就很难了。有些学生喜欢逞强好胜,总想惹一下其他人。例如,当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绊倒了别人。有些学生喜欢打架,伤害到其他学生;有些学生不爱护公共物品,故意毁坏物品;有些学生以大欺小,这些都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情节严重的,会依法给予惩罚。因此,我们应该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法律。
对于少先队员来说,可以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搭乘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们可以给有需要的人让座;红灯亮起的时候,我们要停下来;在路上的时候,看见垃圾可以主动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可以为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些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人人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始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在校园之外,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让每个人都成为诚实守信,遵守法律的公民。
最后,我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好好成长!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钟恬静。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守法律从我做起。
提起法律,就给人以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的方方面面。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通常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参加法制安全,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安全观念。
2、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不骂人,不乱扔、不破坏公物,保证良好的课堂和校园秩序。
3、不闯红灯、不在马玩耍追逐;不进网吧、厅。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做起,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做文明五中人。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x,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x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显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而现在的我们需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在努力文化知识是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误,没有法律观念,执迷不悟。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犯大错误,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句话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抹黑,还会渐渐地腐蚀你的心灵。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上楼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规则呢?“上下楼梯靠右行”这一个背得滚瓜烂熟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亲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宽”。同学们,法律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这无数纯洁的心灵。可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娆的迷雾,有时违反法律的我们却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就是法律意识太浅的后果。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很有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我们作为青少年,我们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当然还要护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会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公民,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向执法人员做一些大事,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放学回家时,不在游戏机房逗留;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弯腰捡起废纸;在小区里,我们不大吼大叫影响他人休息等等。其实,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美一些。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哦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从小养成好习惯。是的,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长的溺爱,在学校无视校规校纪,比如说打架、骂人,还有的同学吸烟、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校规校纪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其实,学校的严格制度也是一种法,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与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侮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正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我们不从根本抓起,就等于为我们铺上课一条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这样我们的光明就会毁于一旦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要从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高尚的品质,为我们的父母、学校、国家争口气,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负他们的期望和付出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快乐生活,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校园,伤害我们幼小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经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希望你们今后能以身作则,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画上一道绚丽的彩虹,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让我们在法律宽阔的胸怀下茁壮成长,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如若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加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将近12周岁学骑车必须有家长陪同;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那就让我们所有的同学都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快乐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来自XXX的学生代表,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作为一名普通中学生,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认为我们唯有知识用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人生才能更平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所以,无论是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就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当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却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知识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道理不遵守,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抚侠的结果只有一个: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识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法律:大到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无一不有它的身影。那么,我们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所以同学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一旦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警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我们的社会该是多么混乱!
前不久,听爸爸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三个正值大好年华的青年,他们刚刚大学毕业寻找工作,可是当他们到同一个城市的时候,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他们相继来到网吧,为了寻求一丝安慰,于是这三个素不相识的小伙子便结识了。有一天,他们经过一个卖瓷砖的店铺,发觉这里生意兴隆。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三个青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天,他们兴高采烈地来到卖瓷砖老板的家,假意要与他们商讨生意上的一些事情,正当他们打开门的那一刻,死神也悄悄地向他们走来,在金钱的驱使下,这三个青年像恶魔般结束了这两个人无辜的生命,他们多么的惨无人道!这三个青年立刻拿走了这两夫妇的所有积蓄。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他们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完我讲的故事,想必你们会感到心痛,三个正值青春年华将为国家做出贡献的青年在金钱的驱使下,他们忘记了法律,造成了终身的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所有我们一定要牢牢——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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