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演讲稿(通用15篇)
演讲稿可以帮助发言者更好的表达。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演讲稿的事情愈发增多,你知道演讲稿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xxx。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特别重要。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xx,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为了搜集证据,我们全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可是我们知道,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情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可以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夜晚,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次上台的机会,谢谢!我是来自服装学院艺设7班的路孝阳,今天我演讲得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当清晨的一缕阳光暖暖的照在心头,当黄昏的一丝晚霞向我我招手,便又匆匆离去。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引我深思。
小伟——河南省,九岁的学生,他非常想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他高高兴兴的问求妈妈,妈妈用“考上了就买,考不上就别买”,冷冷地回答他。他太想得到那本书了,欲望冲破了理智的防线,他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七十四岁的王奶奶,他曾多次把纸夹在王奶奶加的门缝里,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到位惊恐。焦虑与不安,年时已高的王奶奶,由于过度恐慌,心脏病突发,而与世长辞。但很快九岁的敲诈者,也被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故事,你有何感想?也许你会气愤的说,应该把他送到少年管教所去,也许你会平淡的说,孩子小,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的说,是他妈妈不恰当的爱二激他犯错,也许你会理智的说,是他心中无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度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和改正,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
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只是一步之遥。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会明辨是非,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播,行为加以制约。法它既赋予我们权利,也会让我们肩负责任。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也为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我们要从小养成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既要用法律的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又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次打架斗殴,违反社会秩序都是犯法,一次“红灯停,绿灯行”的行为是守法,这都是法的体现,法,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在座的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公平而美好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法制的家园是安详而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我们的心时刻铭记法,秉持心的法剑,描绘美好的明天!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一句话说他不对就开打,打得你求饶为止。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难题时,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的劝阻,遇到事情不冷静,行动不想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子”,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后悔起来。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后悔时,一切的一已经迟了。
同学们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来自XXX的学生代表,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作为一名普通中学生,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认为我们唯有知识用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人生才能更平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所以,无论是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
我们敬爱的周就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当误了开会的时间,同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却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知识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道理不遵守,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抚侠的结果只有一个: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识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法律:大到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无一不有它的身影。那么,我们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所以同学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律同行》。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在校学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
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从小都是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
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谈到法律,会给人神圣,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咋子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应该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树立的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事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邓小平爷爷早在1996年指出:“加强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又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有进行法制教育。”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近年来,有的学校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工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忧。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学闹别扭,看问题方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绝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坏人威胁、教唆、指使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可大家未必知道今天就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国家设定“法制宣传日”的用意应该是:国家依法治国,百姓心中有法。所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以说美好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到心中常有法,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必须时时处处用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
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可以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豁然开朗。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不良风气作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在淦中美丽校园内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初一2班,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了解法律,让法律伴我成长》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道德观念,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幸福生活的前提。
同学们,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他人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我的价值。但我们的年龄特点又决定了我们现阶段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从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在我们身边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从老师的教育;有的同学爱占别人的小便宜,有的甚至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等等;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有的同学不知道尊重他人,胡乱传播他人的隐私甚至有的造谣污蔑别人;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给别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
更有甚者,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人员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这对青少年的成长极为不利,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我们从小没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没有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行不能严格要求,将来就有可能因为无知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此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大家有用: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规》、《禁毒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要有一定的了解。
3、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文明、和谐的美丽校园。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林学院林学13级1班的张知茵。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所作为。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为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这也足以说明法律存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忽视法律的存在。然而,法律会这么容易被轻易的忽视吗?很显然不会。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能保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在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遵纪守法并且不损害你的利益吗?
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了“法律源于人类的自卫能力”,法律最初可能是用来约束坏人,维护社会安
定的,然而即使世界上没有了坏人,法律也有它存在的意义,它将继续创造秩序,发挥它让社会有条不紊发展、运转的作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过“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法律如果失去了它的力量,我们的社会将是什么模样。没有法律,就不会有秩序,我们的权益将得不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那我们还怎么谈理想谈未来谈工作学习。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挡雨,保护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我们前进。
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指引我们的前进。让我们携手法律,共创美好家园!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不容情”“执法如山”,这是古人流传下来的“法”,确实是智慧的结晶。但在我心中,法治又是怎样的呢?
我不得不说,在大人们眼中,中学生是青涩的,懵懂的,世界观还没成熟,怎么知法执法呢?事实却不是这样,时代的巨轮在推动,中学生也在思想与境界上较上代人有了蜕变。屡上头条的中学生吸毒,打架斗殴,不都是在大人不完全的法律教育下的惨剧吗?
我身边的同学,都熟背社会核心价值观,却有几个人真正了解其中“法治”这个词?作为老师口中的“先进分子”,我也常常与几个朋友聊聊时事。当涉及到“法”时,我先发制人:“你们认为‘法’是什么?”令我诧异的是,竟然没人谈到它的严厉,全部大发多好多好的谈论。
我不能否认他们的看法,但我认为,法律应当不仅仅是美好的。也许那些年纪轻轻就走上歧路的人,也天真地认为《青少年保护法》是他们的挡箭牌吧。错,大错特错。法的意义,在于让人更有“德”。德,也就是高尚的品德。德与法本是一家人,却总有心怀叵测的人,以法来作恶。差以毫厘,谬以千里!
大人总教孩子生活中的尺度,规矩,但他们自己真正做到了吗?未必。草坪边倒下的小花,水泥上突兀的脚印,景区里到此一游的字迹,不都是因为德行的缺失吗?有“德”,还需要监控,需要摄像?还需要罚款,需要扣分?这是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近来热映的《战狼2》,剧中的情节让我很愤慨:那些雇佣兵,明明清楚自己效命的主人是谁,为什么还要收下罪恶的钞票,继续草芥人命?当纸币上的华盛顿凝视着他时,不觉一丝心虚,一丝惭愧吗?当机关枪的轰鸣声穿透冰冷的胸膛时,手不曾发抖吗?正是道德的沦陷,倾倒了法律的大厦。
法律在我心中,在我心中,德与法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尊崇儒教,因为孔圣人弘扬礼仪,弘扬美德,被人们所认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现在它却松动了,乏力了,有不少真善美已淡出了人们视线,被这样的环境濡染着,所教出的子孙又能怎样呢?所以——我们应该改变,行动起来,让德法同行,伴随我们成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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