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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通用6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发言稿,通过对发言稿语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语言的表现力,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写发言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也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能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能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同学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同学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3

老师们同学们: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4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歌德说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是:法律和礼貌!可见“法”和“礼”的重要。今天是宪法日也是我们道德讲堂的主要内容。那么,什么是“法”!!?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简单的说,法是调整我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保护和约束我们。法律,给人一种威严、崇高、敬畏之感。威严在于法律的平等性,何人触犯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崇高在于法律的至高无上,它不关注人们的生活琐事,却保障着人们的基本生活;敬畏在于法律让一切试图违法、犯罪之徒心存畏惧,从而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安定。创建法治社会,我们应自觉提高守法意识,转变法治观念,对违法犯罪之事大声说“不”!

  然而,我们要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恶人才犯法。恶人和善人是我们在道德角度对于人的评价,而罪与非罪是法律给予的评价。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人心存善意而杀人就不给于法律上的惩罚,更不会因为一个心存恶意的人就无故的逮捕他。善恶有别,只要他们不违法犯罪,法律都无权干涉他们的生活,而对于敢触犯法律的人,我们绝不姑息!这也正是我们法治国家同古代人治的最大区别。法治国家的建立,更需要我们转化传统观念,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仔细观察,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试想我们的高考,如果没有法律条文的约束,国家又怎样通过、这个最公平的大众平台选拔人才?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大家任意抄袭作弊,那么谁来保护我们公平录取的权利?又谈何维护公平和正义?法律不仅保护我们的权利,还维护公平和正义。刑法修正案已经将考试作弊纳入犯罪,公平和正义正在彰显!

  遵法知法守法,从身边的小事儿做起。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各种不同比例的地形图、地质图,各种文件、报告,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资料数据化、电子化已成必然趋势,同时电子网络发展迅猛,工作计算机化,因此在工作中很可能会造成资料流失、数据泄露,这也许并非故意人为,但是,行者无意,用者有心。总有部分不法分子窃取保密资料行违法犯罪之事,造成重要文件泄密,损失不可估量。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提高法律意识,对保密文件严谨使用、妥善管理,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要做好保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尊法知法守法,从身边小事儿做起!共建共享和谐、美好法治社会,你、我有份!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5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守法首先要知法、懂法,以前,我觉得《宪法》离我很远很远,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与宪法就好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什么交集,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才发现,原来她就在我身边。

  她,是我们国家的母法,所有的法条都要以她为依据。她,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的规范都要以她为标杆。她作为我们国家法律渊源的至高至伟者,每时每刻都精心呵护着我们的成长……

  她规定了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她就像一位母亲保护她的儿女们一样保护着我们。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健全法制,她,这位时刻关心我们的母亲,处处为我们着想。

  学好宪法,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勤于自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公民吧!

  宪法在我心中发言稿6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心中有法,与法同行,看似每个人都能轻易讲出来的八个字,可真正能做到心中有法,时刻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人又有多少?讲到法,那究竟什么是法?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答案。或许,在普通百姓眼里,法就是法院的判决,枪毙人的告示,就是看守所和监狱;而在法律人的眼里,法或许要复杂深刻的多,它不仅包含着现有的法律制度,而且涵盖着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等等诸多的内容和领域。

  而我,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在我心中,法就是自由平等,就是公平正义,就是尊重和保障人的价值和权利,更是执法者依法治国的一种理念、原则和方法。就在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而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法制观念如此浓郁的氛围下,我们更应该尊法学法知法守法。大家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那如何才能做到心中有法,与法同行呢?

  第一,只有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行动上遵守法律。尊崇法治,首先内心就要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列宁曾就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观念,面对触及违法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遵守法律。

  第二,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生活中有很多活生生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例子,很多是因为长期不学法,不懂法。而法律是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依据,不是一个摆设,只有把这个依据认清楚了,才能遵守法律并合理运用法律。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当我们在看电视,浏览报纸,用手机上网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做;也可以从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些事例中吸取教训;对待单位组织的普法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摆正心态,认真的去学习了解,必定获益良多。中国有很多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等等都是对立法尊法守法重要性的诠释,因此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同时要合理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21世纪是法治的社会,而我们正身在其中,因此了解法制,做到心中有法,与法同行是非常重要的。最后,就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尊法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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