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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实习律师总结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暑假实习律师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1

  xx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在指导老师和律师所的精心指导下,经过自己脚踏实地、勤奋努力的工作,学到很多,懂得了很多,真切感受到了律师职业中的个中滋味。

  一、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加深刻。

  十年前立志成为一个律师,而今马上就要变成现实,但是当自己真正走进律师行业的时候,才知道并非如自己最初想象的那样美好。经过xx个月的实习,让我真正认识了律师职业的现状,使我从内心深处明白,做为一名律师一定要遵守法律,信仰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在律师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始终都要坚持诚信原则,认真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做社会守法诚信的表率。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技能、严谨敬业的执业精神是做好律师的基础。

  书本的知识是死的,现实中的法律才是活的`,才最真实。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并不是有证就行,不但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广博的其他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养。经过xx个月的实习,我明白了以前的学习只是打了个基础,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律师行业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xx个月来,在指导老师和事务所的指导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办案流程,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很好地沟通、交谈、签约,明白了不同类型案件的司法程序,熟悉了各种业务一般的办案思路和方法。经过实践锻炼,现在已经基本具备了独立办案的能力。xx个月来,我被指导老师和所里的律师们这种认真勤奋,严谨敬业的精神所打动,感受到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这种精神必不可少。

  三、走先博后专的发展道路才适合自己。

  xx个月来,自己更多的学习了民诉和非诉业务,这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要加强刑诉方面的业务锻炼,做到各种业务全面发展,为将来走专业道路做好准备。

  xx个月的实习收获很多,缺乏的更多,从一名准律师到一名小律师再到一名成功的律师,直至成为一名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付出一生的努力,只有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坚持到最后。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2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开着BMW,出入豪华的写字楼,而后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却让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于厦门市的商业中心,在一栋48层的写字楼内。根据国际惯例,此处隐去此所名称,姑且叫做T律所吧。这个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师,并且还有泉州,上海分所,这样算来,整个所至少有上百人。据调查:中国所有律所中,拥有专职律师过百的不足20家。所以,这个所的规模应该是比较大了,这个律所的律师群体现状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我观察了解,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在学校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5、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同时,厦门也是一个苛捐杂税很重的城市,这样以来,实际上最后到律师手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心得,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3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

  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4

  XXXX年初,申请在洪渊律师事务所实习。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学习律师实务,基本完成《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任务。

  一、参与当事人咨询接持活动;

  二、阅案并撰写法律文书;

  三、跟随指导律师出席庭审活动;

  四、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论文;

  五、参加培训和法律调研。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却问题多多,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却模棱两可。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如果说要做一位合格的与时俱进的.律师,那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在现实社会中,深感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很多法律现象和法律事实,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个人是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界以及全社会为之努力,才可能改变。作为一名律师,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以上之言语,亦算入门之体会。感谢我的指导律师艾胜英先生!感谢主任律师郑桂超先生及其律所全体同仁。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5

  时光荏苒!转眼见,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来,在我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点点滴滴,确实让我有太多太多的感触。在这个团结的集体里,我感受到了同事间的深厚友谊和家的温暖,让我的人生收获了宝贵的财富和希望。针对这一年的工作历程,我将从日常工作生活、办理案件情况、参加活动、业务学习、执业态度、人际交往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七个方面作如下总结:

  一、日常工作、生活方面

  20xx年4月6日,我有幸成为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作为佘主任和康玲律师的助理,在过去的一年里,让我收获很多;特别要感谢他们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对待我们这些助理,而在我生日的时候,还专门设宴给我送上祝福,并且怀着一颗包容的心来看待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耐心的指导我们。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涉及清洁卫生、客户接待、整理相关案件材料、业务部门培训新闻稿的撰写、通知的传达等方面。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对我来说,只能说是表现一般,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其他人做了,自己在这一方面还应多加努力才行。

  二、办理案件方面诉讼仲裁案件:

  直接负责办理了长沙市大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长沙江南起重设备厂购销合同纠纷、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殷露、梁雨欣、杜红梅、杨建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长沙金纳尔住宅设备有限公司诉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佘买求与杨永武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上诉案、李善喜之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谭加伟故意伤害上诉案等十余起案件;非诉业务方面:

  主要协助指导老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审查、修改、起草各种经济合同、法律文书及撰写各类往来函件等;处理顾问单位日常的咨询、简单纠纷处理以及参与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等。通过案件的办理和非诉业务的服务工作,增强了自身的写作能力,也从中学习到了许多业务知识与生活知识,受益匪浅。

  三、参加活动方面

  20xx年4月11日到13日,参加所工会组织的桂林春游活动。20xx年5月,我和我所另外五名同事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排练,分别代表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参加了省司法行政系统及省直单位的“唱红歌、颂党恩”文艺汇演。两次演出活动都非常成功,获得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业务学习方面

  20xx年10月,参加了省司法厅及省律协组织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的学习;能积极参加所里及房产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在工作和休息时,也经常查阅相关资料,加强业务理论方面的学习。在所里的188热线电话值班室,参与接听热线电话,加强自身口头表达以及实践能力的学习。

  然而,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的持续更新;而现在却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因此,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是至关重要,我现在所做的还远远不够,还需在心里将这一理念默默铭记,并付诸实践。

  五、执业态度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把委托人的事情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的办理当事人委托的事务;养成了每天坚持将办理过的工作一一记录,并且将需要办理的工作事项登记在记录本上,以备查阅的习惯。但每次看到所里其他同事,在挑灯夜读,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在这一方面,确实要多向经验丰富的律师前辈们学习。

  六、人际交往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实习过程中,能够较好的和周围的同事、朋友交流、相处。并且通过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业务培训以及积极参与组织的相关活动中,更加深了与周围同事、朋友的关系。当然,在自己这样一个小圈子里发展肯定是不行的,应更多的和外界的、社会中的其他人进行交流。我个人觉得还是缺少主动与外界进行沟通的胆量和勇气,这是缺少自信的一种表现。今后,在这一方面,还需进行改善,多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

  七、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相对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通过诉讼事务的处理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注重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2、另外,由于是刚刚通过司法考试,涉及的专业领域不够广也不够深,在接触的'具体法律实务方面,明显存在专业知识储备不够,以致于在处理公司、房地产等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时,曾出现过定性不准,把握不够的情况。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房产等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以期尽快的适应和处理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

  3、办事效率低,这是感觉最明显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同样的事情,在其他人的手上可能只需要1、2个小时就可以解决好的,而我可能需要1、2天。当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办事风格可能不一,理解可能也会不同,但是我觉得这确实也是差距问题,因为,即使角度再不同,也不至于落后于其他人这么多时间,这是我今后,重点需要克服的问题,而且也是必须要尽早解决的问题。

  4、过去一年的实习经历,让我在实际办理案件时,也存在过许多迷茫情绪,比如,面对一摞摞的案卷,真不知如何才能把这个案件办好,心里感觉到过前所未有的压力;因为,针对个案来说,是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而可以完全照搬照抄的,每一个新的案件,都是对我个人能力的一种考验和挑战。例如:在办理因污水事件,导致江浙置业公司与文锡云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对于处理的来往函件,没有起到审慎的注意义务,以致于差一点使自身陷入被动地位,幸亏指导老师及时发现,才得以扭转局面。还有,就是在参与该案件的损失赔偿谈判过程中,在我方作出重大让步的情况下,对方在赔偿数额方面出尔反尔,拒绝履行之前达成的协议,使我产生了无法向当事人交代的想法,好像有千斤重担压在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从而直接影响到了办理好案件的信心。指导老师及时发现我情绪上的变化后,耐心开导我,让我要独立于案件之外来看待问题,不要过分自责,根据该的情况,问题主要不是我们自身存在的过错,鼓励我重拾信心。通过她这样的分析,使我豁然开朗,又树立了信心,并且使该案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纠纷得到了较好的解决。通过以上的经历,我觉得自身的心里素质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要在这一方面着重予以加强。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实习一年来工作情况的简单总结。这一年留给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许多,几许感慨,是我经历最深刻的一年。总之,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去创造未来,我希望在总结完过去这一年的经验和教训后,能够让我在新工作中有更好的发展,少走一些弯路,鼓起勇气去面对接下来的挑战,引用孙中山的那句经典就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暑假实习律师总结6

  时光荏苒!转眼见,xx个月的实习律师经历即将过去。回顾这xx个月来,在实习律师事务所的点点滴滴,确实让我有太多太多的感触。在这个团结的集体里,我感受到了同事间的深厚友谊和家的温暖,让我的人生收获了宝贵的财富和希望。

  一、日常工作、生活方面:

  20xx年xx月6日,我有幸成为xx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作为xx主任和xx律师的助理,在过去的xx个月里,让我收获很多;特别要感谢他们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对待我们这些助理。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涉及清洁卫生、客户接待、整理相关案件材料、业务部门培训新闻稿的撰写、通知的传达等方面。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对我来说,只能说是表现一般,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其他人做了,自己在这一方面还应多加努力才行。

  二、办理案件方面诉讼仲裁案件:

  直接负责办理了xx公司诉xx厂购销合同纠纷、xx公司与xx、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十余起案件。

  三、非诉业务方面:

  主要协助指导老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审查、修改、起草各种经济合同、法律文书及撰写各类往来函件等;处理顾问单位日常的咨询、简单纠纷处理以及参与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等。通过案件的办理和非诉业务的服务工作,增强了自身的写作能力,也从中学习到了许多业务知识与生活知识,受益匪浅。

  四、参加活动方面:

  20xx年xx月xx日到xx日,参加xx组织的春游活动。

  五、业务学习方面:

  20xx年xx月,参加了省司法厅及省律协组织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的学习;能积极参加所里及房产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在工作和休息时,也经常查阅相关资料,加强业务理论方面的学习。在所里的188热线电话值班室,参与接听热线电话,加强自身口头表达以及实践能力的学习。

  然而,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形势不断出现,法律的持续更新;而现在却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因此,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是至关重要,我现在所做的还远远不够,还需在心里将这一理念默默铭记,并付诸实践。

  六、执业态度方面:

  在过去的xx个月当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把委托人的事情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的办理当事人委托的事务;养成了每天坚持将办理过的.工作一一记录,并且将需要办理的工作事项登记在记录本上,以备查阅的习惯。但每次看到所里其他同事,在挑灯夜读,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过去xx个月的实习经历,让我在实际办理案件时,也存在过许多迷茫情绪,比如,面对一摞摞的案卷,真不知如何才能把这个案件办好,心里感觉到过前所未有的压力;因为,针对个案来说,是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而可以完全照搬照抄的,每一个新的案件,都是对我个人能力的一种考验和挑战。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实x个月来工作情况的简单总结。这xx个月留给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许多。总之,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去创造未来,我希望在总结完过去这xx个月的经验和教训后,能够让我在新工作中有更好的发展,少走一些弯路,鼓起勇气去面对接下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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