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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李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6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范文之事迹材料: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李钢同志自2003年担任县民政局局长以来,排除阻力、淡泊名利、立志为民,使石门民政已经迈过了从行政性、法制性民政阶段,现在已经步入服务性民政阶段,各项工作一路攀升、成果累累。2003年、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我局被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2009年被评为红旗单位),各项业务均为全市先进;2004年,县低保中心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低保工作先进单位;这一年,民政部在石门召开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现场会,我县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成为全国先进典型;2005年,县光荣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光荣院。民政局被市局授予全市民政工作“红旗单位”称号(建国以来全市第一个);2006年,省民政厅授予石门“福利彩票发行县先进县”、“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先进县”光荣称号;政府授予石门县“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光荣称号;2007年以来,我县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在全国城乡医疗救助“上海会议”、三次“重庆会议”及“兰州会议”上都作了经验推介。创新研究了依托民间协会组织,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模式,形成了独树一帜的罗坪乡“寨垭经验”,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在民政界出现了石门民政现象。各种表扬纷至。2008年,石门县被省民政厅授予“湖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县”、“福彩发行先进县”等荣誉称号,李钢同志荣获“全省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9年,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被评为全国先进,李钢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县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合格单位”,村务公开、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民办实事、福利彩票发行荣获全省先进,李钢同志被省委组织部、人事厅、民政厅授予二等功;连续七年为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县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2010年,李钢同志被市政府授予为民办实事二等功。这可圈之势,可点之绩,李钢同志功不可没。

  一、悉心修德,坚持低调做人

  李钢同志常说:要做一个基层单位的好领导,先成为一个在德行上合格的人。首先,他坚持以学“育”德,几年来,他坚持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写下了十多万字的学习笔记与心得。其次,他坚持以廉“修”德,李钢同志身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可谓重权在手,可他眼不花、嘴不馋、手不伸,牢牢把握做人的基本尺度及心中底线。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人“五不”,即:不打牌赌博、不进娱乐场所、不公款请客、不谋私、不跑官及要官。第三,他坚持以善“养”德。如2003年4月,为解决石门县易有渡镇塘上铺村特困家庭陈文学患白血病的高额医药费问题,李钢同志多方求助、多层汇报为其募捐了6万多元救命钱,而他本人暗中奉献了一月工资,由于募捐及时,使陈文学重获新生,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几年来,救助特困者、流浪乞讨者、贫困学生数十例,予资数万元。

  二、苦心务业,注重高调做事

  1、浓墨重写民政品牌、发展方略,创新救助体系建设模式。

  2003年,李钢局长上任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石门民政正式启动“爱心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农村困难群众重大疾病救助工作。2004年,李钢同志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的概念,并组织实施,为构建和谐石门作出了较大贡献。2005年7月,在石门县召开的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场会上,民政部低保司米勇生司长在大会上明确指出:“如果我们全国所有县级救助体系建设能够达到石门这么一个水平,我就可以宣布:我国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建成。石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堪称全国表率。在此次会议上,政府领导、省民政厅余长明厅长等领导,分别对石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综合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均作了高度评价,并号召全省向石门学习,会后的几年中,相继有200多个全国各地的兄弟盛市代表团来我县参观、交流、学习。然而,李钢局长并没有陶醉在这成功的喜悦中,而是以此为起点,重新审时度势,调整思路,向着更好更高的目标迈进。几年来,我县通过不断努力,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灾害应急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住房援助、司法援助、就业援助、科技援助、慈善援助为辅助,以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较为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事迹材料《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2010年,李钢局长再次下去到全县各乡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农村低收入家庭贫困状况调研,形成了《农村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研究》调研报告,以此为基础,启动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工作,为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再次给力。

  2、身体力行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探讨救灾救济可行路径。

  防灾减灾与救灾并重,注重平时的备灾减灾防灾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是李钢同志恪守的原则。近几年,争取资金120万元,建设了澧水流域的一流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对300多个地灾多发区和5个乡镇山洪易发区制定详细减灾救灾预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一是救灾救济做到“四个到位”,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调查到位、灾情调查到位、灾情呈报到位、资金发放管理到位。2009年争取上级救灾款700多万元,救济灾区群众达15万多人次,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公开评议分配、落实“三级备案”制度管理;二是救灾救济落实“三项方案”,即灾害应急响应、爱心房建设、灾害户房屋重建方案;三是农村“安居房”建设力度大。2009年,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和县财政配套,整合扶贫、残联、地质灾害治理、扶贫建整后盾单位等部门资金,完成了578户农村“安居房”建设,创全省新高。2010年,完成了715栋农村无房户、危房户、灾后恢复重建户住房建设,得到了市、县的充分肯定,县政府、县民政局均被市人大、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李钢局长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城乡特困户住房解困工作先进个人”。

  3、一如既往心系“两委”、情系社区,打牢基层政权建设基矗

  一方面,在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李钢同志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实效”工作理念,首推以“四权”(知情、参与、决策、监督)维护为重心,以“三公”(公开、公平、公正)选举为重点,以“两委”(支、村)提质为重头的村级党支部、村委会、民间组织“三位一体”的民主管理工作模式,创造性地在易家渡镇开展了“农村社区走廊”建设,做到以点带面,全县推广,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他的统筹谋划、适时指导下,石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了“三个100%”:即村务墙上公开、网上公开100%、直接选举方式100%、支村两委交叉任职100%。

  另一方面,在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建设中,首先以创建学习型社区为载体,在全县10多个社区组织开展“万家社区图书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让社区居民尝到了内容丰富的“文化大餐”。其次以创建示范型社区为机遇,使社区制度健全,活动丰富,居民满意,涌现出荷花、中渡、渫阳全市示范型社区;再次以城镇社区为模式,倡导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政府为弱势群体购买服务,在全县十九个村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途径。

  4、竭力服务涉军维稳、落实政策,创新优抚安置良好方法。

  对涉军维稳工作,李钢局长恪守“抓源头、抓隐患、抓关键时期”的“三抓”举措,使涉军维稳工作有条不紊。如在节假、重要会议期间多次与涉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道深入单位、社区,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了社会稳定。抚恤补助更是他终日惦忆的工作。去年,针对在乡老复原军人,残疾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三难”问题,逐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了医疗保障机制、住房救助机制。指令性安置对象根据其档案记录评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大力开展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工作,全县退役士兵就业率达到80%以上。

  5、悉心呵护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推进了民政工作社会化前进步伐。

  李钢同志十分重视民间组织的管理,特别对加大农村专业协会的登记、审核、培训、管理等方面,更是躬身指导,按章办事,从而促进了农村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减轻了地方政府直接指挥农业生产的压力和矛盾。如:柑橘协会、茶叶协会、蔬菜协会、双佳农牧养鸡合作社等,通过协会培训会员生产技术,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生产者的收益,减少了基层政府的服务压力和矛盾。通过村民自治的有关组织,如:村级道路管理协会、村级老龄协会等,参与村民自治,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解决村民与村委会的矛盾冲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2009年,县茶叶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协会组织”。

  为解决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李钢同志积极倡导通过政府、社会办福利的办法,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问题。截止2009年底,各乡镇均建立了一所敬老院,解决了800多名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问题,同时也动员社会力量捐建了福利院。为应对我县老龄化突出问题,2010年10月,开展了“快乐金秋、和谐石门”敬老月系列活动,并在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论坛”上作了《石门县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老龄事业发展前瞻》主旨演讲,为缓解我县老龄化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出台老龄优惠政策,创造了老年人乘公交车、9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政府为居家养老人员购买服务等6项工作全市第一。现在,李钢同志正在认真谋划,探索新的养老方式,准备通过五至十年努力,完成老人“生活无忧、心理无碍”的目标,倡导全盛全国敬老院、福利院管理网络化,程序标准化,服务特色化(如异地旅游或社会化养老),实行资源全盛全国共享。

  6、倾力打破传统观念、排除万难,使石门殡葬改革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早在2000年,我县就将殡葬改革纳入政府规划,由于当时财力有限,加之选址难题多,使殡改工作一度受阻。这期间,李钢局长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日夜惦记着这份厚重的工作,他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多次提交策划方案,在他的苦苦奔走、顽强努力下,于2006年终于正式启动了我县的殡改工作,2007年殡葬服务设施正式投入运行。通过四年来的运行、规范、创新,我县殡改工作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其殡改服务模式得到盛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一是长期坚持广泛宣传殡改政策,让殡改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二是严格殡葬执法。在加大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力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石门县殡葬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我县在县政府高度重视及公安、城管等部门认真配合下,成功地处理了两起违规土葬案件,并保证了连年100%的火化率;三是创新实施殡葬服务“计划书”模式。将基本服务项目、选择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明细、服务方式方法等服务内容制成“菜单”一式三份,让丧主自主选择,阳光消费,同时做到服务过程全程公开,并发放服务质量回访表,广泛征求丧主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丧主满意;四是落实殡葬优惠政策。仅2010年就免除基本殡葬费用21200元,其中低保户15600元,五保户5600元,惠及全县3万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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