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
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观后感。观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说法》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实在是太没道德了,才残酷,太残忍了。和往常一样,这天中午我照例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做喜欢的今日说法栏目。这天的节目实在是让我颇有感受,也是满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节目中所谓的“网戒营”,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个“网戒营”的营造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忙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送进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这让那对夫妇怎样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样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职责,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最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这件事一爆发后,引起了连锁反应,真是不查不明白,一查吓一跳。有许多家类似的“网戒营”不仅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设施简陋,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还有的“网戒营”虽有执照和登记本,可执照上并没有允许能够经营网瘾戒除。但那负责人还振振有辞地说:法律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而且大部分“网戒营”都是以“军事训练”来戒除孩子的网瘾,按规定“军事训练”,务必要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而他们却没有,我实在不明白他们是如何对送进来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国的一家“网戒营”来说,我想我们国家所谓的“网戒营”实在是无地自容,我真不明白那些经营“网戒营”的老板,他们的脸皮是不是用钢铁铺起来的,无日不再赚黑心钱。德国的“网戒营”是用艺术、体育、让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来帮忙孩子解除网瘾的,是对孩子们的心灵有益无害的,而我们的呢再和他们的对照起来,我们实在不明白该说些什么。
我期望,透过此事,能让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种子,也期望国家也能举办一所“网戒营”,来真正帮忙那些需要我们帮忙的人。
今天央视的《今日说法》节目,真是触目惊心。安徽来福建做贩卖蔬菜小本生意的一家人,因为父亲腿部烫伤,就让儿子和闺女一同凌晨2点去贩菜,大约凌晨5点,姐弟两个在快要到家的时候,发生车祸。现场蔬菜洒落一地,鲜血流了一滩。陈家开着贩菜的三轮车在拐弯的时候和一辆客货车相撞,姐姐死亡,弟弟脑震荡。客货车上三人用衣服蒙住头逃逸。更令人伤心的事,事故中的姐姐已经准备结婚,还未来的及穿起新婚的嫁衣,就这样撒手人寰。事故中万幸的是弟弟在医院抢救过来。清贫的陈家搭建的临时板棚房,里面连一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姐姐为了补贴家用,15岁就辍学在家帮父母贩卖菜。
福建石狮市公安交警非常富有责任心,根据客货车上的东西,判断是建筑工地的,就走访附近群众、施工现场、查看监控录像、查看车辆登记等。大量的工作进行后,得到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车辆套牌,并且属于被盗车辆。线索中断,交警并不因此罢休,而是转入新的思路,查看修车记录,查找修理厂。很快,有了结果。根据修理厂工作人员回忆,找到了曾驾驶这辆套牌事故车的人,说来也巧。正当民警查看修车人电话记录时候,认识肇事者的朋友qq不停闪烁,交警打开一看,竟有一张和肇事者的合影,顺藤摸瓜,找到了肇事司机。
案子破了,交警赶到安徽肇事者家里,他并不在家,交警把事情告知他的父母,半年后,肇事者自首。赔偿死者14万元,并处入狱1年9月。
监狱里当肇事者得知撞死的认识他们同县城的老乡时,忍不住地说:我只能说抱歉,那天喝酒到凌晨零点,客户说要我出一天车,我很困,但不想失去这个客户,就答应了,因为太困了,开着开着就睡着了,当我睁眼看见农用三轮车时候,连忙踩刹车,可是刹车失灵,听见撞击声音很大,我感觉出人命了,想到自己一个月3000元收入,害怕坐牢,就连忙逃走了。
交警说,没有监控录像,从现场看,农用三轮车责任大一些。但是,交通肇事逃逸,此时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陈家父亲说,要知道这些,我不会让孩子出车的。肇事者说,我很抱歉。这些,那里换的回来一条鲜活的生命啊!何况,是这样一个父母的“小棉袄”,早早辍学在家帮父母理家的懂事农村女孩。
今天,我很难过,心情格外沉重,并不仅仅是因为电视播出的这些。
我与办公室的同志们一起收看了“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案例,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应该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再次是一个责任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责任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悲剧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能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习培训,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责任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题目是:火车到底算啥东西?
这句话看起来很怪,但是看完节目,你就会感慨,不是火车算啥东西,而是到底执法部门应该以什么为重?是以民心为重,还是应该以生冷的法律为重?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第二趟22点的火车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着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该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第二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伤害家庭的争论的焦点是: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安全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根据道路安全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
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13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当地劳动部门竟然不给女儿认定工伤的事实,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儿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希望能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都遭到拒绝,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请女儿被认定工伤,当地一级、二级法院也因考虑道路安全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火车为机动车而驳回老人家的申请。
据媒体报道,媒体也采访南京站上至70岁的旅客,下至6岁小女孩,还有很多铁路职工,大家都认为火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个6岁小孩都知道火车是机动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行的执法部门就那么死搬教条,不能为死者做出一个合理的裁决呢?从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劝老人家放弃讨x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说:女儿就这样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这些执法部门之间,我能读懂她老人家那满含热泪的昏花双眼后的哀伤,我更能体会到她内心的不甘。最终,经过六年五次驳回上诉,老人家的申诉在到达江苏省高院后,江苏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机动车”这个单纯的词语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虑事故的真相,而更应该以人为本,考虑事故发生后事故家庭的悲伤。最终裁决:该死者属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对待,驳回当地一级二级法院的原来的判决,判决当地法院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该死者工伤认定。
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不珍爱生命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徐安琪是一名高三学生,18岁,成绩在班里中上等。她曾屡次在服装店偷衣服,她最后一次在格仔店偷过后,店主晓青在网上发起“人肉搜索”。然后,安琪被迫到服装店道歉、还钱。她对家长、同学隐瞒真相,最后,她跳河自杀。
的疑惑下觉得无脸见人,也许是“人肉搜索”后社会人士的评论更使她羞于见人。值得注意的是,非警方同意的“人肉搜索”是侵权行为,它使人们的姓名、照片、电话、住址等几乎一切信息暴露无疑。
无论如何,最后的结局是可悲的。由于她的心理承受力差,对生命的漠视,给亲人留下了无边的悲痛。珍爱生命,不仅是不妄意轻生,还是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事情,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宝贝回家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恩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
家??“宝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王恩??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王恩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王恩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王恩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20xx年3月1日,海南三亚街头,凌晨的巷道里,聚焦了一批年轻人,是什么让他们丧失了理智,在那个人头攒动的夜晚,任性、叛逆的行为,让他们必须面对法律的惩罚。
事发当晚凌晨时分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一群男女聚集在一起,半个小时后,另一拔人也到了现场。突然,双方发生了冲突,两群人撕扯着殴打在一起,又有几个人举着木棍冲进混战的人群。听到警方巡逻车到达,这些年轻人一轰而散,四下奔逃,年仅14岁的胡洪亮却直直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再也没有醒来。警方抓获了酒后行凶的15岁少年李海涛。据家人反映,李海涛平时在家很听话,事发前一天还与父亲商量好了第二天去学校的事情。
是什么让懂事听话的乖孩子,瞬间变成杀人凶手?
教育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行为特点主要有三个:
1.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做事往往思虑不周,想到什么做什么;
2.对自身的控制力不强,行事无固定行为准则,往往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计后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向有关当事人或无辜群众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
3.未成年人所处的年纪有其特殊性,心理素质发育还是半成熟状态,他们往往与同伴关系紧密,常常会团体行动;
这起事情发生的起因仅仅是两个十多岁女孩儿在喝了酒的情况下互相看不过眼而纠集两伙人展开的报复。如此意气用事的举动,却改变了两个少年的一生。胡洪亮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结束了,而一时冲动的李海涛不仅要面对法律上的惩罚,内心的自责与煎熬也会伴随其一生。
这起悲剧的发生不禁让人反思,在父母眼中乖巧懂事的孩子,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怎么能拿刀捅人呢?现代教育中,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及行为准则教育是否有所缺失?
青少年的行为准则观念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家庭教育,这种基本都是无意识教育,基于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叮嘱或者唠叨,例如:不能做这件事、那种行为会损害什么等等;另一部分是学校教育,这种与家庭教育相反,恰好是有意识开展的。例如:学校有专门的思想品德课等。课堂上有相关的案例让学生了解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青春期是孩子的成长期,也是危险期,学校和家庭要给予这个时候的孩子更多的关注和爱,哪怕有的时候孩子做出在成人看来不可理喻的行为,家长和老师也要用耐心帮助孩子走出困境。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
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伴随着夏季的到来,市各大游泳池纷纷开放,许多同学成了那里光顾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对游泳池一些潜在的问题却浑然不知.比如,雀儿山公园内的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问题.去那游泳时可以发现,不是人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到游泳场内.如果这样,疾病就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你的身上.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在游泳时,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现不少漂浮物,有树叶,还有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游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底下布满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讲卫生的人,为了能游得久一些,会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内小便,而因游泳池换水的时间也不固定,因此经常会出现令人十分担忧的情况.
说了那么多,相信会对游泳时的你提供不小的帮助吧?
最近看了《今日说法》中的“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就应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就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就应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此刻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透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再次是一个职责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
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状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职责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就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职责感。
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杯具可能就能够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潜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就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集中学习培训,能够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职责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杯具就不会发生了。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看完一部作品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制栏目《今日说法》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实在是太没道德了,才残酷,太残忍了。和往常一样,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做喜欢的今日说法栏目。今天的节目实在是让我颇有感受,也是满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节目中所谓的“网戒营”,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个“网戒营”的营造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助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送进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这让那对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么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责任,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这件事一爆发后,引起了连锁反应,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许多家类似的“网戒营”不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设施简陋,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还有的“网戒营”虽有执照和登记本,可执照上并没有允许可以经营网瘾戒除。但那负责人还振振有辞地说:法律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而且大部分“网戒营”都是以“军事训练”来戒除孩子的网瘾,按规定“军事训练”,必须要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而他们却没有,我实在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对送进来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国的一家“网戒营”来说,我想我们国家所谓的“网戒营”实在是无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经营“网戒营”的老板,他们的脸皮是不是用钢铁铺起来的,无日不再赚黑心钱。德国的“网戒营”是用艺术、体育、让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来帮助孩子解除网瘾的,是对孩子们的心灵有益无害的,而我们的呢?再和他们的对照起来,我们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希望,通过此事,能让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种子,也希望国家也能举办一所“网戒营”,来真正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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