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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精选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事迹吧,事迹可以起到宣扬特定的时代精神、引导读者认识先进,学习先进的作用。拟事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1

  杨新满一家住在旌德县旌阳镇张家牌路65号。杨新满同志现任旌德县国税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连续获得优秀工作者称号。妻子任云丽,现任旌德县人民医院内科(一)副主任;工作勤奋努力,关爱患者,获得患者和同事的认可,年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杨新满同志自参加税务工作伊始,就坚持学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该同志从严要求、充分利用休息时间刻苦学习税收业务知识的同时,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执法素养。打开杨新满的办公桌抽屉,里面是一个个厚厚的笔记本,但凡遇到税收的政策问题、他都一一记录下来,不断求索;归类打包各种专项问题,把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出击,静中思变,提高执法水平。

  税收执法的本质在于为人民服务,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减轻由于税法盲点造成的损失。该同志谨记普法就是日常工作,不仅仅满足于纳税人的电话咨询,还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月、“12.4”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活动。深入企业乡村、走上街头,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宪法及税法相关法律法规,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在税收执法中,该同志牢记使命,廉洁自律,打击违法犯罪,守护国家税收安全。特别是在负责出口退税审核工作中,多次拒绝纳税人的宴请,为国家挽回几十万的税款。

  该同志对待工作任劳任怨,多次被市局抽调外出检查,克服宝宝年幼、妻子上夜班、父母年弱体衰等家庭困难;克服股室人少事多,手头工作多难以交接等工作困难,迎难而上,服从组织安排,利用周末赶回单位,加班加点的完成本职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妻子任云丽爱岗敬业,把患者当做自己的家人,为年弱患者买鞋送袜,为孤寡老人添衣送水。2017年冬季,庙首镇一位60多岁孤寡老人生病住院,由于家庭条件艰苦,无钱吃饭。任云丽知道该情况后,自掏腰包,天天为患者买好午饭和晚饭,并送至患者手中,直至患者一个星期后出院。像类似的事情,任云丽还做过许多。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2

  章君蕊是绩溪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一名工作人员,丈夫耿助兵就职于绩溪县社保中心,儿子在西区幼儿园上学,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的其乐融融。

  章君蕊虽然所学专业是会计,但一直对法律很感兴趣,工作期间,不放松个人学习参加了成人高考,在合肥工业大学法律系函授学习了三年,于2008年元顺利取得了法律系大学文凭并获得了成人学士学位。因工作认真,为人正直,在2009年8月被绩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一共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七十多件,涵盖了贪污、受贿、故意伤害、劳务、债务、婚姻、房产、金融等方面的案件,参加十余次庭审观摩及多次旁听了刑庭的审判过程;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陪审员学习培训;多次应邀参加有关座谈会、交流会和测评会等。章君蕊除了在陪审中利用法律法规帮助调解矛盾外,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从“六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全县的每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普及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运用自己所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正是因为有了这样认真学法、积极普法的干部职工,人社局在全县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中每每名列前茅,同时章君蕊本人在2015年、2018年度考核中也被评为优秀干部。

  丈夫耿助兵是绩溪县社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一直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处理好本职工作,热情对待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因为自身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及平时点点滴滴的学习,利用经常走村入户为百姓服务的机会,向村民们普及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小知识。

  平日里章君蕊夫妻二人忙于工作,但是夫妻俩都对法律知识感兴趣,互相关心与沟通,两人共享收获与快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进步、共同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3

  在这个家庭里,程芳和丈夫共同建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向上的文明法治家庭。对于孝敬老人、教育孩子,她与爱人一起商量,互相配合,二人互敬互爱互商互谅,成为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妻。生活简单。程芳与爱人对物质生活追求淡泊,不慕新潮,不摆阔气,从不浪费,提倡节约,精打细算,用之有度。严于律己。为了以言行影响女儿,夫妻俩在家讨论家务事,总是以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为标准,努力做到“非礼勿听,非礼不行”。他们从不搞封建迷信,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环保工作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程芳从担任环保局局长的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做就要做到最好。在业务学习上她坚持勤学苦练,她总是第一个来到局里,最后一个离开,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周末,总能在办公室找到她;在执法过程中她坚持秉公执法,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次在对企业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掌握了大量证据。为逃避法律责任,该企业法人代表找关系请求网开一面,但程芳毅然拒绝了各种关系的说情。坚持原则,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做思想工作。最终,她排除了各种干扰,坚持秉公执法,使案件的查处工作顺利完成,有力震慑了违法企业,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在生活中,程芳局长关心下属,对下属遇到了生活困难,她总是想方设法解决,在单位,她赢得了“好大姐”的称号。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4

  俞祥民一家住在旌德县俞村镇俞村村,2000年俞祥民从俞村镇政府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始终坚持学习,关心旌德和俞村的发展,多次被县、镇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兴修水利先进个人。近期还被评为2017年度“感动宣城”十佳人物。

  退而不休,发挥余热。退休后,俞祥民一直主动协助俞村镇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他与11名退休老干部自愿组成义务调解小组,帮助村民调解纠纷,由于工作出色,镇党委、政府提供专门办公室,挂牌成立了“夕阳红”调解工作室。被授予宣城市“百名人民调解能手”称号。俞祥民还组建了一支义务讲师团,经常深入到中小学向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党爱国教育、学习雷锋精神教育。他撰写笔记,亲自授课,做到理论联系实践,从不马虎。每逢暑假,他都会专门组织留守儿童和中小学生学习班,邀请县交警大队、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孩子们进行交通法规、防溺水、模拟法庭、防火防盗、食品卫生等知识教育。

  包容支持,助人为乐。俞祥民在镇政府工作期间,因事务繁忙,难免顾及不到家里。小女儿在4岁的时候由于高烧没有及时送去就医,落下了残疾,妻子鲍慧娟没有怨言,一直悉心照顾女儿长大。不仅在家庭生活中包容支持俞祥民的工作,还用实际行动帮助邻里,和丈夫一样用一腔热忱感染着周围每一个人。2015年俞祥民的妻子与邻居一起在河里洗衣服,邻居不慎落水,俞祥民的妻子没有丝毫犹豫的立刻施救,成功救她上岸。

  夫妻俩的子女们也纷纷走上了默默奉献的岗位,有的在公安队伍中守护市民安全;有的在学校里教书育人;有的穿上了白大褂救死扶伤。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5

  谭丽颖系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自2015年大学毕业后便进入检察院工作,从检近7年,从书记员到检察官助理再到员额检察官,她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并重视家风建设,廉以持家,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廉洁教育,相互监督、共同进步,以良好家风涵养初心使命。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工作多次得到院领导以及同事们的肯定,于2018、2019年连续两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专研业务,认真打磨每一起案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谭丽颖回想起自己第一次提审,也许是犯罪嫌疑人看到她太年轻,便一直为自己开脱,所供述的内容与向公安机关供述的内容完全不一致,因为经验不足,谭丽颖有些慌乱与露怯,后来在老同志的帮助下,把犯罪嫌疑人的谎言一一击破。自那以后,她便时不时向前辈们请教审讯技能,认真研读每一条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检察业务技能。她在担任书记员、检察官助理期间,共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共计200余件。虽然作为检察辅助人员,但她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自己的案件来办理,她深知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关乎着一个人以及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关乎着社会的法治环境。因此,谭丽颖时刻提醒自己,每一个案件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秉公执法,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人民、历史的检验。为了把好第一道关,她经常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目的是为了把好案件质量,形成一份完整的审查报告提交给检察官。自今年1月成为员额检察官以来,她共单独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6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宽严相济”,对于社会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于社会危险性较小、认罪认罚、无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处理,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无一错案。

  常存敬畏之心,严于律己

  作为一名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系职责所在,唯有严于律己才能不负初心使命。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官的权力相较于从前更大了,但她知道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自己不好好使用那么最终害的是自己,她时刻提醒自己要常存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要慎言、慎行、慎独,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廉。在工作中,她从严落实“三个规定”,拒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告诫他人逢问必录且会严格记录在案,以实际行动打消他人说情、打招呼的念头。在生活中,她从不参加涉及案件相关人员的宴请,不接受任何不义之财,也从不与家人、朋友谈论案件的事情,严格遵守办案及工作纪律,清清白白做人做事。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到一些律师,其中有些律师便是从检察机关出去的曾经的同事,因为相识,会打电话让帮忙查询个别案件的办理情况,这时她总会让他们拿委托手续过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查询,并向他们说明“三个规定”的工作要求,让他们不要再有此类电话打来。自那以后,她便再也没有接到此类电话。

  同心共建清廉家庭,共创幸福生活

  “家和万事兴”,把家庭经营好,才能全身心地投身于工作之中。对于丈夫的事业、生活,谭丽颖全力支持,在她因为案件加班加点时,丈夫也配合做好家庭后方工作。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她深知不仅要做好自身的廉洁工作,对家人的教育工作也要抓好,她时常提醒丈夫、父母,要保持正确的名利观,要知足常乐,告诫家人绝不能为他人牵线搭钱就案件进行说情、打招呼,不能接受任何有碍执行公务的礼物、礼金和宴请,家事永远不能损害到公事,在家庭内部要互相监督、互相察看。对待子女,夫妻二人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子女的`廉洁教育,从生活细节上着手,从小便教育孩子要学会勤俭节约,不和他人攀比,时常告诉他们不要铺张浪费。家人在孩子面前做好言传身教,不贪小便宜,做到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懂得分享,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创造家庭财富,一同构筑一道家庭反腐倡廉的坚固底线,在家庭内部营造一种勤勉、和谐、文明、清廉的良好家风。

  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表主要事迹6

  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五圣新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心系百姓,情牵千家,本着为民解忧,帮民做事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凭着自己的坚守和初心,用心用情帮助群众化解纠纷、普及法律,解决了一件又一件村民的揪心事、烦心事。一点一滴的细致工作逐渐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他的领导下,五圣村法治工作走上了新台阶,受到郑家镇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用心宣传。

  “建设新农村,普法正当时”这是李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向村民普法的过程中,他坚持按需普法:春耕农忙,和村民们讲讲农资打假;夏季酷暑,给村里孩子说说防溺水;气凉秋收,给村民们讲讲防火灾。总之,村民需要什么他便普及什么。近几年,老龄化进程加快,村中老年人占比越来越高,老年普法成为他的“心头事”。电信诈骗近来猖獗,很多老年人缺乏分辨能力,极易上当受骗。李伟便常用村中大喇叭和村会议室普法,警惕电信诈骗,陌生软件切勿下载,银行汇款一定要电话核实后再操作。

  用情调解。

  2022年4月,居民李某来到社区求助,想让社区帮助自己解决养老问题。原来,李某是社区一位孤寡老人,几年前妻子、儿子相继去世,如今自己身患重病,独自生活比较艰难,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很是担忧。李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过多方了解、走访,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法,最终说服李某弟弟,由其扶养李某。同时,李伟专门邀请律师就此事达成书面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李某表示非常感谢。他说,这是他的身份所在、职责所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李伟经常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各方面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李伟深知“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就是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治创建的“监督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他用法律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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